人妻玩「勁舞團」把少男 汽旅密會被丈夫抓包

號稱有300萬女性玩家與適合 良家婦女 的線上遊戲「勁舞團」,意外爆出姐弟不倫戀!苗栗一名40歲的蔣姓家庭主婦沉迷於勁舞團,她謊稱自己29歲,而且未婚,與小她12歲的林姓男網友交往,兩人還會相約出遊,結果蔣女的 丈夫 發現不對勁,跟蹤 妻子 出門卻目睹她和網友到 汽車旅館 ,氣憤之餘拍照提告,最後以 離婚 收場。

隨著線上遊戲人物盡情跳舞,這是許多每天只能對著柴米油鹽的家庭主婦的夢想,其中苗栗一名蔣姓家庭主婦與 丈夫 結婚20年,育有3子,因為平常生活空虛,在友人介紹下迷上線上遊戲,去年9月認識一名28歲的林姓男網友。不過,40歲的她卻謊稱自己29歲,不但常常和林男相約線上尬舞,兩人還進而交往,以 老公 、老婆相稱,她甚至多次離家,最高紀錄曾經7天沒回家。

蔣女的 老公 察覺 妻子 花很多時間 上網 ,而且從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多次外出,並不願交代去向,因此懷疑 妻子 出軌 ,在今年4月中開車尾隨 妻子 出門,沒想到卻發現她為了會情郎,竟然遠從苗栗開車到台中,還特地選在偏遠的 汽車旅館 偷情 。蔣女的 老公 守在 汽車旅館 外40分鐘,看到 妻子 和林男相偕走出來準備開車,立刻以手機拍下畫面,並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蔣女 丈夫 )請 徵信社 有跟跟他們到 汽車旅館 ,但是他們當時沒有抓到 通姦 行為,看到他們出來就提出 妨害家庭 告訴。」

蔣女的 老公 萬萬沒想到「勁舞團」號稱有300萬女性玩家與適合 良家婦女 ,竟然爆出不倫姐弟戀,而且女主角還是自己的 妻子 ,雖然手上僅有照片而無 通姦 證據,但他依舊到警局依 妨害家庭 對林男提告,也斬斷20年的夫妻情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佳鈴、葉弘傑)

資料來源: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7/05 15:52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轉貼連結

變態夫虐妻成癮 叫妻女起床夜審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無業的新竹市鄭姓男子長期凌虐 妻子 成癮,不僅打罵還習慣夜間疲勞「偵訊」妻女,甚至躺在門前不讓 妻子 外出上班,經 妻子 向新竹地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准。

林女向法官控訴,與 先生 鄭某 結婚 以來,育有一名2歲女兒,可是 先生 對她「相敬如冰」,已經超過半年幾乎不跟她講話,而且長期失業卻又 晚歸 、愛喝酒。

林女說, 先生 沒有工作,卻懷疑上班賺錢養家的她有 外遇 ,經常翻看皮包,查看手機、筆記本,有時她心情也不好,會抗拒 先生 的行為,卻遭鄭某摔壞手機、計算機,還將公事包文件撕毀,打壞檯燈不讓她看工作資料。

後來鄭某變本加厲,存心不讓妻女睡覺,經常半夜趁她們熟睡時,將二人從床上拉起來,嚴厲質問 妻子 是否有 外遇 ,問沒有結果即摔東西出氣,走出臥室坐在客廳一陣子,等妻女睡著,再進房大吵逼問,甚至叫二人起床罰站。長期下來,妻女嚇得夜不成眠,只得並肩坐在床沿靠著睡,連燈也不敢關,後來則是母女都睡在客廳沙發。

妻子 曾因受不了而反抗,鄭某竟掐住她脖子,恫嚇「我這輩子都不會讓你好過,不要以為這樣就可以 離婚 ,我會繼續審問到有結果為止!」林女泣訴,自己平均每2天就會被 先生 以拳頭毆打,或以家中器物丟擲,她就有好幾次被安全帽砸傷。林女指控 先生 經常抓她頭髮,每次都說「我不會中你的圈套,不會 離婚 !」

今年3月她僅因稍晚回家,就被 先生 懷疑與人有染,鄭某揚言要讓她死,還要燒掉娘家。今年5月起,鄭某改以躺在地上哭的方式,不讓 妻子 上班,不管 妻子 躲到家中哪個房間,鄭某就躺在房門前,還將門上鎖。

林女無法忍受 先生 的詭異行徑,本月初打算帶女兒回娘家,鄭某竟發狂將家中所有物品砸碎,導致手臂流血,聲稱 妻子 敢這樣做的話,他要讓血流乾到死為止,林母質問他為何要如此?鄭某則回以:「我要把你女兒凌遲到發瘋為止!小心一點,我也要去你家放火了!」林女為了母女安全,趕緊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准。

資料來源: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29 04:09

舊帳羅生門-范植偉自認好瞎 反爆王心凌劈腿

記者陳尹宗、林佳宏/台北報導

范植偉對過去戀情,原保持他一貫「不回答、不詳述」態度,但昨他聽聞前女友王心凌指交往期間被他 劈腿 、「動手動腳」,他反爆說王也曾疑有 劈腿 行徑,且倆人交往5、6年,他從沒被承認過是她男友,他不解:「不知道她的心態、動機,把我當什麼關係在 經營 ?」也對王心凌 分手 後舊事重提,相當不能諒解。

王心凌 曖昧 咖啡男

昨范植偉拍客家電視台「流漂仔」,在司令台復古大跳貓王歌舞,但下台被問是否與王心凌交往時 劈腿 ,他嚴辭澄清:「我從來沒 劈腿 ,我不是會腳踏兩條船的人」,並反爆料說,當初他忙拍戲,原本要王心凌在某間咖啡店等他收工,沒想到時日一久,他竟發現王與咖啡店老闆搞 曖昧 ,且在該老闆面前,王心凌也不認他是男友,讓他事到如今仍無法釋懷;范植偉昨也對過去所有戀情下註解:「我的眼睛沒好好睜開過。」意指自己「識人不清」,另對於王心凌曾傳在和他交往時 劈腿 立威廉,他則不願多談。

王心凌不認他是男友

外傳曾對王心凌動粗,范植偉自白:「我是一個EQ低,但沒有暴力傾向的人。」他坦承自己會因被人挑釁情緒失控,但不會去攻擊、傷害人,他也強調,和王心凌交往,從牽著她的手去見唱片公司執行總裁,到後來她出道,近六年他沒綁、也沒鎖住她,言下之意,似不解為何她在 分手 後,才頻頻指控他的不是。

對於范植偉指王心凌曾 劈腿 ,且始終不給他男友名份,王心凌經紀人張嘉容表示:「隨他去說,我們不予回應。」與當初王心凌受訪時指他 劈腿 、「動手動腳」時,范的經紀人回應如出一轍。

資料來源: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29 04:09 記者陳尹宗、林佳宏/台北報導

給弟戴綠帽 還拿鐵鋸打傷他

苗栗縣41歲江姓男子甫假釋出獄就與二弟媳有染,2人發生 性關係 時還被二弟撞見,4月間協調破裂,兄弟等4人打成一團,江某涉嫌持鐵鋸將2個弟弟、表弟打傷,連鐵鋸都砍斷,3人幸無大礙,被大哥 戴綠帽 的二弟一怒之下控告哥哥涉嫌傷害及 妨害家庭 。苗栗警方昨依傷害及 妨害家庭 等罪嫌將全案函送。

警方說,排行老大的江姓男子因強制性交等罪嫌,今年3月6日假釋出獄,與39歲及31歲的弟弟、媽媽、二弟媳住在苗栗縣偏遠山區,江某無業,另2兄弟打零工為生。

警方調查,3月底江某在房內與二弟媳發生 性行為 ,剛好被外出工作回家的二弟撞個正著,因是家醜,二弟隱忍下來,並未報案。

4月下旬,3兄弟協調,二弟希望哥哥不要再和 妻子 在一起,協調破裂,江某涉嫌順手拿起身邊的鐵鋸毆打兩個弟弟,後來江的表弟來訪見狀,充當和事老,也被打傷,3人手部、腹部、胸部等處撕裂傷,醫治後已無大礙。

家醜曝光後,江某與二弟媳避居台中縣。警方說,二弟暫時沒有提出 離婚 ,相當低調,任 妻子 與大哥 同居

苗栗檢方說,江某因涉及強制性交案,被判刑16年,民國84年入獄服刑,假釋後,因未按時向觀護人報到,加上江某無固定工作、也無固定 伴侶 ,且有多次性侵害前科,檢方評估有再犯之虞。

原本5月20日要為江某裝電子腳鐐,但江某故意逃避,把戶籍遷到台中縣,全案已移到台中地檢署處理,台中檢方近日將為江某裝電子腳鐐監控。

資料來源: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27 04:09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

電郵誤傳群組 同事偷情e覽無遺

合作金庫北縣一家分行已婚陳姓襄理,與同公司海外女專員發生 婚外情 ,雙方常趁上班空檔使用 網路 即時通及電子郵件傳信調情。上月初,兩人利用公司內部電郵系統打字網傳情,不慎誤發成群組信,而上傳到行庫公用資料夾,私密情書變公開信,兩人「地下情」全都露。

合庫一位行員指出,上月七日公司內部電子郵件系統公用資料夾,出現十二封員工公務往來信件,不少人以為是上級業務指示,打開信件備份資料,發現句句麻辣露骨,讀來不禁令人面紅耳赤。

原來這十二封郵件,是合庫北縣一家分行陳姓襄理與合庫海外分行王姓女專員間的私密情話,王姓女專員不斷用「你真帥!」「你可以再用力一點!」「深一點!」挑逗陳襄理。

陳襄理深情款款回應,「我的唇,在你身上留下溫暖印記」;女專員更進一步挑逗,「咬你的耳朵、在你耳邊吹氣、我要親你、抱你、搓你!」兩人利用公務電郵系統,大玩網交遊戲,讓不少合庫員工看得目瞪口呆。

合作金庫上月八日發現這起員工 偷情 烏龍,原以為是駭客入侵惡作劇,緊急通報 網路 管理部門維修,但網管人員發現伺服器未遭入侵,且兩人來信都有職銜名稱、聯絡 電話 、分行地址。公司幹部去電複查,確定這十二封火辣電郵是兩人所為,不是什麼駭客入侵。

合庫公司員工指出,兩人當年在同一分行工作時滋生愛苗,因公司風氣保守,加上陳襄理已婚,兩人互動低調,大家只知道陳襄理非常照顧新進女專員,若非 偷情 電郵曝光,根本不知道兩人搞 曖昧

合庫約談兩人調查,並連絡兩分行主管召開人評會,陳襄理遭行政處分記一申誡,保留原職;王姓女專員則暫留原職靜候調派。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6/26 03:22 張君豪/北縣報導 偷情, 婚外情 ,

帶稚女搞車震 誣告情夫性侵

姦情 曝光, 情婦 反告情夫性侵、偷拍,結果反而因誣告罪被判10個月!

據檢方調查,住在台北縣的一名婦人,92年底報名參加救國團開辦的歌唱訓練班,隔年與教唱歌的陳姓老師陷入熱戀,在93到95年的交往期間,兩人多次利用課後在歌唱教室溫存,還曾到郊區看夜景、車震,一同到公立醫院抽血檢查有無梅毒,也曾一同到泰國出遊。

但婦人 丈夫 知情後,婦人為向 丈夫 圓謊,竟在95年7月兩人看夜景搞「車震」後5天,向北縣警方報案,指控遭陳某性侵,但檢方調查後,認為如果是被性侵,婦人怎會持續去上課?且車震時車上還帶著7歲女兒?又歌唱班另一女學員證稱婦人曾要求兩女共事陳某,因此認定是兩情相悅,偵結不起訴。

婦人 丈夫 控告陳某 妨害家庭 ,婦人則不服檢方調查結果提出再議,辯稱車震時女兒在車上是擔心被性侵尖叫會吵醒女兒,去歌唱班是對方恐嚇不去就告知 丈夫 ;就在檢方二度調查時,陳姓老師拿出兩人 性愛 光碟自保。

檢察官當庭播放 性愛 光碟片時,婦人主動喊「停」,檢方認婦人一再浪費司法資源,依誣告罪起訴;此時婦人再指陳某偷拍,試圖控告妨害秘密反撲。就在檢方調查陳某妨害秘密罪嫌時,婦人涉誣告罪被法官判刑10月,她自知大勢已去,才黯然撤銷偷拍告訴。

資料來源: 2009-06-26 06:01:18 自由時報 〔記者何瑞玲、孫友廉/台北報導〕 原文連結

潘越雲通姦案創天價 夫求償8百萬

黃光全稱800萬,是依潘留下的 債務 所評估出來的。

知名歌手潘越雲 結婚 10年,去年8月驚爆在淡水租屋處和男子黃啟洲 偷情 ,被 丈夫 黃光全捉姦 ?”> 捉姦 在床還拍下照片,潘越雲與黃啟洲於6月初被依 通姦 罪起訴。她隨後召開記者會強調因與 丈夫 長期協商 離婚 未果,早在上月就向法院訴請 離婚 ;黃光全上周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向潘越雲及黃啟洲求償精神慰撫金800萬元,這也成了近年來 通姦 案件索賠金額的最高紀錄。

由於此案是簡易處刑案件,承審此案的士林地方法院,可以不開庭就在兩個星期到1個月間,迅速審結宣判,但因潘越雲和 丈夫 都向法院表示全案仍有和解空間,法官因此將全案送交調解委員會,盡速安排雙方洽談和解。

潘越雲日前接受平面 媒體 聯訪百感交集表示:「我從不知道 離婚 這麼難!」強調 結婚 10年來一直都是她撫養2個人(指 老公 和小孩),她早在2003年就開始與 老公離婚 ,提出 離婚 協議條件是「會對他完全負責任(指負擔生活開銷),也包括隨時都可以看小孩」,但對方談都不想談,她說:「我當然知道他要什麼,他不會開口,他很聰明的。」如今黃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一開口就是800萬元,也創了紀錄。

記者昨致電黃光全,他強調求償金800萬元,是依據潘越雲留給他的 債務 、信用卡債等所評估出來的數字。

潘越雲的經紀人張曼芸昨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償一事,無法做回應;她所屬唱片公司大國文化總監陳正剛則說:「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資料來源: 2009年06月26日蘋果日報 報導:丁牧群、彭素娟

潘越雲通姦案創天價 丈夫求償160萬

  歌手潘越雲 結婚 10年,去年8月被曝和男子黃啟洲 偷情 ,被 丈夫 黃光全捉姦 ?”> 捉姦 在床還拍下照片,潘越雲與黃啟洲于6月初被以 通姦 罪起訴。黃光全上周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向潘越雲及黃啟洲求償精神撫慰金800萬台幣(約合人民幣160萬元),這也成了近年來 通姦 案件索賠金額的最高紀錄。

  由於此案是簡易處刑案件,承審此案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可以不開庭就在兩個星期到1個月間,迅速審結宣判,但因潘越雲和 丈夫 都向法院表示全案仍有和解空間,法官因此將全案送交調解委員會,儘速安排雙方洽談和解。

  潘越雲日前接受平面 媒體 聯訪百感交集表示:”我從不知道 離婚 這麼難!”強調 結婚 10年來一直都是她撫養2個人(指 老公 和小孩),她早在2003 年就開始與 老公離婚 ,提出 離婚 協議條件是”會對他完全負責任(指負擔生活開銷),也包括隨時都可以看小孩”,但對方談都不想談,她說:”我當然知道他要什麼,他不會開口,他很聰明的。”如今黃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一開口就是800萬元,也創了紀錄。

  對此黃光全強調求償金800萬元,是依據潘越雲留給他的 債務 、信用卡債等所評估出來的數字。

  潘越雲的經紀人張曼蕓昨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償一事,無法做回應;她所屬唱片公司大國文化總監陳正剛則說:”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通姦 賠償金 多判30至50萬

  專精家事案件的律師賴芳玉指出,一般 通姦 案的精神賠償,金額多半在30萬元至50萬元之間,曾有判賠100萬元的罕見案例,”但沒見過判賠800萬元的”。

  至於法官將來判決金額會有多少?賴芳玉表示,因為潘越雲是知名歌手,潘夫從事藝術品買賣,法官會參酌雙方社經地位、收入及受害程度作出判決。

資料來源: 來源:新浪娛樂 選稿:祁賀

竹科女主管疑外遇 公公爆料吃官司拘役卅天

竹科一名女主管,因涉嫌和同事關係 曖昧 ,經 丈夫 自行蒐證,夫妻二人於是結束長達九年的 婚姻 關係。不過公公愛子心切,氣不過媳婦涉嫌 偷腥 ,寄明信片到媳婦的公司,指稱她和男友車震,媳婦也不甘示弱,一氣控告公公妨害名譽,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判處衝動的公公拘役卅天,如易科罰金是三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當事人夫妻 結婚 已有九年,並育有兩名子女,其中 妻子 在竹科一家公司擔任主管職務,平日工作忙碌,早出 晚歸 ,和公婆的感情並不佳。去年五月間, 丈夫 懷疑 妻子 可能有 外遇 ,私下將錄音筆放在 妻子 的車內,意外錄到疑似車震聲音,以及 妻子 和男同事曖味的對話, 丈夫 一氣之下,控告 妻子 的男同事 妨害家庭 ,而這對夫妻也協議 離婚

不過 妨害家庭 的官司還沒審理完畢,年近六旬的公公卻心疼兒子,憤而寫了一封明信片到媳婦公司,內容影射媳婦是兩個孩子的媽,還搞車震,明信片的內容也相當勁爆。媳婦認為公公寄明信片到公司,已讓她名譽受損,反控公公妨害名譽,法官審理後認為,明信片內容影射前媳婦的不倫關係,而且又以明信片公開寄到公司去,使不特定的人可以看到書信內容,有散播於眾的意圖,損毀前媳婦的名譽,法官也曾建議雙方能夠和解,不過 妻子 要求前夫撤回對男同事的妨害 婚姻 告訴,被前夫所拒絕,因此不願撤回對前公公的妨害名譽告訴,法官最後判處公公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是三萬元。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06/22 09:05 轉貼連結

女狂發簡訊電郵 恐嚇外遇男 電影「致命的吸引力」真實版上演!

賠償80萬和解 判緩刑

30歲的新竹市張姓女子,與某高中陳姓女教師的 先生 鄭某發生 婚外情 ,事後鄭某斬斷情絲,張女卻不放過他,狂發48通 簡訊 與電郵,恐嚇要取鄭某夫妻性命,陳女罹患重度 憂鬱症 ,張女共賠償80萬元得以和解,新竹地院依恐嚇罪判刑4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女於95年間,結束與鄭姓碩士工程師的 婚外情 關係後,95年3月到12月之間傳送48通 簡訊 、電郵給鄭某與其妻,藉以騷擾二人,見被害人無反應,又以「保你一家在新竹沒好日子過、求生不得…」等語傳 簡訊 ,以加害生命、身體等言語,恐嚇夫妻兩人。

張女還在95年9月間,將「公告教師陳XX的 老公 偷吃、搞 外遇 ,妄想齊人之福,無恥至極…」的信函一共74封,寄給陳女所任職高中的所有教師,毀損鄭某與 妻子 的名譽。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6/22 04:09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外遇, 婚外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