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房結婚 劈腿夫訴請婚姻無效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4/09 15:01

在產房中由10位親友見證結婚,算不算必需公開場所結婚的條件呢?2003年黃姓女子未婚生子,臨盆隔天在產房由10位親友見證結婚,後來丈夫多次劈腿,2009年更主張婚姻沒有公開儀式訴請婚姻無效,黃姓女子泣訴丈夫太無情。

手上拿這結婚證書,泣訴丈夫無情的黃小姐,要為自己的婚姻爭取權益,2003年黃小姐大學四年級與班對鄭姓男子產下一子,因為未婚懷孕,因此隔天在產房中由雙方10位親友見證結婚結婚3年後,從2006年到2009年劈腿5次,還大方把與其他女子甜蜜合照放在家中,2009年7月丈夫結婚無公開儀式為由訴請婚姻無效,現在進行司法程序中。

8年前在產房,雙方親友的見證結婚,到底算不算是公開儀式呢?律師表示因為產房進出有人員管制,是否為公開場所,意見分歧,全案仍須法官依個案判決。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