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殺2女判死上訴 最高法院進行「量刑辯論」定生死

NOWnews – 2012年11月16日 上午11: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吳敏誠在19年前因為劈腿,涉嫌刺死「小三」;5年前又因持槍當街射殺後來結交的安親班女老師,落網後遭法院3度判處死刑,吳敏誠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將針對是否判處死刑,將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創下我國司法首例。

吳敏誠在1993年時,已婚的他在工廠擔任倉管員,與湯姓女作業員發生外遇交往,同年5月2人一同出遊時,吳男不滿湯女嘲諷他借不到錢,一怒之下持刀刺死對方後再自首,判處8年徒刑定讞。他服刑不到3年便假釋出獄,前妻沒離棄他仍與他同住,不料吳男卻又搞「劈腿」。

吳男在2006年與安親班黃姓女老師交往,2人鬧出財務糾紛,黃女要求分手,吳男心有不甘,09年12月1日他竟以「行刑式」手段朝黃女開槍,送醫不治。吳男遭到起訴,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2度發回更審都判死刑,但合議庭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務必慎重,決定自己開庭辯論。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目前訂於下月3日,就吳敏誠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月中進行辯論,做出決定裁定吳敏誠的生死。最高法院在量刑辯論中,並不會碰觸死刑存廢的議題,仍在目前仍有死刑的前提下,透過具體案例的辯論讓量刑更加細膩和公平,在被告和被害人之間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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