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施虐 阿公爭親權獲准

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29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對失職父母親,經常虐打小孩,祖父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停止父母親權獲准。

新竹縣黃姓夫婦91年結婚後育有一子,兩人94年間離婚,年僅3歲的小孩由黃妻養育,但黃妻與同居人經常用皮帶、梳子、毛巾等虐打小孩,甚至用熱水燙,多次對小孩施暴被發現;法院在95年間核發保護令,並把監護權改給小孩的父親行使。

黃姓男子帶回小孩撫養,但黃男也經常情緒暴怒、無故發脾氣,動手毆打小孩。黃男被醫院診斷出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黃男的父親亦即小孩的祖父,認為黃男無法提供孫子一個穩定而健全的成長環境,媳婦也對小孩不曾聞問,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停止兩人的親權。

法官傳喚兩名相對人,黃男認為自己生病中,同意聲請人的聲請;而小孩的生母則從未到庭陳述意見。

法官請社工人員調查聲請人的家庭狀況,認為聲請人工作穩定、家庭功能健全,因此裁定父母兩人的親權應全部停止;而聲請人為小孩的祖父母,依法為第一順位的監護人,因此監護權自行向戶政機關登記即可,無須向法院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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