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少東通姦案 小三重判6月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4日 上午4:38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古明弘/台北報導〕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中國籍小三劉韋欣外遇生女,元配孫正華怒告劉女通姦罪。台北地院昨認定,劉女明知苗華斌已婚,還陸續跟他通姦10次,法院痛批劉女破壞孫女美滿家庭,犯後既不認罪也未取得孫女諒解,依通姦罪重判6月、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小三︰不能接受 將上訴

劉韋欣昨未聆判,記者去電,她得知判決結果,喃喃自語說,「不能接受,我一定要上訴,還要加告他(苗華斌)偽證」;隨後痛罵法院「只採信有錢公子哥講的話」,無視於她提出的手機簡訊等證據,強調寧願餓死也不會去勾引男方,她說實話法院卻不信,「難道要我抱著女兒去自殺嗎?」

元配︰盼她能結束錯誤

對地方法院的判決,孫正華昨以簡訊方式表示:「尊重判決。劉小姐的謊言變本加厲,說謊成性,毫無悔意,令人遺憾。」

稍晚,她又補充說:「我們非常希望劉小姐能徹底結束錯誤。她還年輕,應該好好的重新開始人生。」

判決指出,97年6月,劉韋欣在「百老匯麗緻時尚館」任客服經理,因工作關係結識客人苗華斌,她當時已知苗妻就是名模孫正華,仍在98年3月9日起到6月23日,在台北市雙城街住處跟苗華斌通姦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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