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運毒品 女判8年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22 14:1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35歲梅姓女子再婚後,又與前夫發生婚外情,並涉嫌與前夫從美國私運大麻菸草來台,還委託友人代收,遭關稅局人員查獲。法院依運輸毒品罪等,判梅女8年6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基隆市1 名35歲梅姓女子再婚後,又與前夫發生婚外情,兩人合夥私運毒品。由前夫從美國寄送毒品大麻菸草來台,梅女為規避查緝風險,委託不知情的美髮店老闆代收,遭關稅局人員查獲。

梅女辯稱與前夫離異後,兩人互有聯繫,前夫稱要回來台灣,請她先行代收行李,但怕包裹寄到家中遭丈夫發現,才會請託友人代收,完全不知道包裹內藏有毒品,矢口否認犯行。

法官認為,梅女與前夫關係匪淺,且刻意隱瞞身分,找人代收毒品,認定梅女為共犯。法官在判決書上表示,毒品淨重達2040公克,流入市面後,將嚴重危害國民身心健康,依運送毒品罪等,判決梅女有期徒刑8年6月,且審酌她犯後未有悔意,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10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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