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院檢家暴起訴判決各一起 男性都是被害人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7月30日 上午5:58

新竹院檢各一起家暴案件,被害人都是男性!其中一名女子不滿男友分手,不但誣指男友性侵害,甚至到男友公司站崗吵鬧,法院核發保護令,但女友依然故我,另一名女子離婚後仍不斷騷擾前夫,甚至一夜狂撥一百四十二通電話,要不然就是割腕跳樓相逼,都被法官依違法家暴法判刑。(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吳姓女子,懷疑男友另結新歡,經常打電話或傳簡訊恐嚇羞辱男友,也曾到男友的公司站崗吵鬧,男友受不了而分居並提出分手要求;卻不料吳姓女子採取更激烈的手段,跟蹤男友行蹤,還到警局指控男友性侵害,男友不堪其擾,於是聲請保護令,新竹地院去年核發臨時保護令,禁止吳姓女友騷擾,或距離辦公室至少廿公尺。但吳姓女子還是持續傳簡訊恐嚇騷擾,全案檢方偵查終結,吳姓女子被檢察官依違反家暴法起訴。

另外,新竹一名女子難以接受離婚事實,經常打電話、傳簡訊騷擾前夫,甚至以割腕、跳樓方式尋短,使前夫不勝其擾聲請家暴令獲准;但前妻仍不顧家暴禁令,不斷撥電話給前夫,甚至一個晚上狂撥一百四十二通電話,撥到前夫的行動電話沒電為止,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違反家暴令罪名,判處五十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但法官審酌被告事後已有悔意,給予緩刑兩年的處分。

……..文章來源:按這裡


〈無視家暴令〉「恐怖情人」 狂發自殺簡訊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30日 上午4:41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吳姓女子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到前男友公司站崗吵鬧,並誣告他性侵,蘇男苦不堪言,提出家暴令獲准。未料,吳女仍不斷騷擾,發自殺簡訊,新竹地檢署認為吳女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吳女起訴。

檢警調查,46歲吳姓女子5年前開始與蘇姓男子交往同居,不過吳女懷疑男友另結新歡,常打電話、傳簡訊恐嚇、羞辱,也曾到蘇男公司辱罵 ,讓蘇男無法忍受憤而搬離愛巢。

未料吳女騎車跟蹤,還搶走前男友皮包、抽走證件,並跑到蘇男住家,用話筒砸傷保全。吳女甚至到新竹市警局誣告蘇男性侵,只是做完筆錄又傳簡訊道歉,蘇男不堪其擾提出家暴令獲准。

去年8月間,吳女又傳21通簡訊「我脈搏只剩52下,你真忍心見死不救…」、「你這隻披著羊皮的狼,專騙女人感情,遲早會有報應,你都用下半身思考,腳踏兩船不怕報應嗎?」等騷擾蘇男。

蘇姓男子不堪騷擾報警,吳女到案後坦承發簡訊給蘇男,檢方認為,被告吳女違反家暴令內容,繼續騷擾蘇男,也沒有距離其辦公室至少20公尺遠,昨天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吳女。

……..文章來源:按這裡


家暴型態多樣 經濟控制也算

作者: 史倩玲 | 台灣立報 – 2012年6月25日 下午10:06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許多民眾認為,家暴範圍僅限於毆打以及言語污辱,但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的大直婦女中心主任吳毓婷表示,事實上,包括經濟控制、跟蹤等行為都算是家庭暴力,但容易為一般人所忽視。

由於政府以及民間團體宣導讓民眾更為了解家庭暴力,每年家暴的通報量已10%的幅度增長,而民國100年,全國家暴通報案件更超過1萬2千件,其中親密暴力更佔6成以上,是值得社會重視的議題。

比肢體暴力更具威脅

6月份是家暴防治月,各縣市政府也都紛紛舉辦家暴防治活動,呼籲反暴力的概念,而親密暴力的種類其實比一般人想像的更多樣化。例如在婚姻中的經濟控制,就往往比肢體暴力對受害人的傷害更為嚴重。

吳毓婷舉例,有個案婦女每個月僅能拿到非常少的生活費,買菜還需事先請款,事後以單據核銷。個案婦女對吳毓婷表示,經濟控制所剝奪的尊嚴,比受肢體暴力更為嚴重。

法令保障有漏洞

跟蹤也是親密暴力的一種,雖然沒有實際上的接觸,卻讓受害人心生害怕。另外一種非典型的家庭暴力,就是利用孩子威脅受害人,例如威脅受害人,如果不聽從加害人,就會傷害小孩或是讓受害人永遠見不到小孩等等。吳毓婷指出,只要在親密關係中以權力控制他人,就可算是親密暴力。

吳毓婷表示,以跟蹤而言,法官可依據《家暴法》核發保護令,規定加害人必須遠離受害人。不過,如果單純是經濟控制等型態的家庭暴力,法令則難以保障加害人。吳毓婷說,以家庭暴力而言,家暴型態往往不只一種,法官在核發保護令的時候,也往往會參酌各項情況以保障受害人。

……..文章來源:按這裡


親密暴力莫隱忍! 安全網、評估表及早介入止傷痛

NOWnews – 2012年6月24日 下午6:18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6月24日為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日,現代婦女基金會藉此機會,針對未婚或已婚女性強加宣導,呼籲留意身邊伴侶所帶來的「親密暴力」傷害,並公布「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協助家暴防治人員及女性自我評估。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近年來情殺、分手暴力及家暴的事件頻傳,且根據基金會99年度的統計,受訪教師中有高達65.2%曾聽聞學生有親密暴力的家庭問題。為了減少家暴事件的發生,現代婦女基金會擬訂「安全網」方案,完整結合警察、社工、醫療等家暴防治網絡人員。

目前已在台北市大安區和文山區、桃園市、新竹縣竹北市和新豐鄉,以及台南市實施安全網方案,民國100年列管的305位高危機個案中,已有275位解除列管,成效極佳。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一旦發現家暴危險個案,應該立即撥打113專線通報,及早介入以免發生更嚴重的傷害。

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資料來源:現代婦女基金會)

1.他曾對你有無法呼吸之暴力行為,如掐脖子、悶臉、按頭入水、開瓦斯。

2.他對小孩有身體暴力行為(非只一般管教行為)。

3.你懷孕的時候他曾經動手毆打過你。

4.他會拿刀或槍、或是其他武器、危險物品威脅恐嚇你。

5.他曾揚言或威脅要殺掉你。

6.他說過像:「要分手、要離婚、或要聲請保護令…就一起死」或是「要死就一起死」等話。

7.他曾對你有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等行為(包括唆使他人)。

8.他曾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或對你性虐待。

9.他目前每天喝酒或一週喝醉四天以上,而且若沒喝酒就睡不著或手發抖,或是醒來就喝酒。

10.他曾經對家人以外的人施以身體暴力。

11.他目前有經濟壓力的困境(如破產、公司倒閉、欠卡債、龐大債務、失業等)。

12.他曾經因為你向外求援(如向警察報案、社工求助、到醫院驗傷或聲請保護令…等)而有激烈的反應(例如言語恐嚇或暴力行為)。

13.他最近懷疑或認為你們之間有第三者介入感情方面的問題。

14.你相信他有可能殺掉你。

15.過去一年中,他對你施暴的情形越打越嚴重。

註1.「他」是指親密伴侶,包括配偶、前配偶、同居伴侶或前同居伴侶

註2.只要發生表列任何一項狀況,就要尋求援助。

……..文章來源:按這裡


挑戰家暴令 連鎖花坊老闆 判賠判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5月27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知名連鎖花店「華新花苑」,老闆娘景玉娟遭丈夫林志賢家暴,林某竟無視保護令,以71通電話恐嚇景女還登門罵她髒話,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判賠250萬元,刑事部分也重判6個月。

記者前天致電花店並留電,但未獲景玉娟回覆,店內員工低調表示不知情;林某則聯繫不上。

景玉娟與丈夫林志賢,76年創立華新花苑連鎖花店,82年起更首創24H營業全年無休及全球電送服務,在台北市相當知名。

但21年夫妻感情99年生變,林某懷疑妻子芳心另有所屬,並對她家暴,景婦聲請保護令獲准,林某不得接近花店200公尺或跟蹤、騷擾,但林某當年10月到12月連打71通電話,恐嚇「我準備好幾百萬來修理你」、「一定讓你後悔」、「終得付出代價」,還誆稱僱人拍到性愛鏡頭。

林某無視家暴令中不得接近妻子住居、店面200公尺內的限制,兩度回兩人創業的華新花苑總店,在雷姓、譚姓女員工面前辱罵景女,甚至在樓梯間堵路,阻止景女下樓,還以熱熔膠灌鎖阻景婦出門,景女怒告並附帶民事求償1000萬元。

士林地院合議庭認定林某違反家暴令,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另涉強制罪、恐嚇、毀損、誹謗罪部分,則判拘役共60天,也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需賠250萬元。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知名婦幼律師賴芳玉說,民事判賠250萬「金額相當高」,足以給予挑戰家暴令、藐視法院的男性一個警惕,希望職場女性尤其是女強人,勇於面對家暴並尋求援助。

……..文章來源:按這裡


夫載小三騎200里 妻全稱跟監提告

NOWnews – 2012年5月16日 下午6:3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化名阿成的46歲男子為了搞浪漫,與小三共乘一部機車,長途跋涉從台南一路騎到墾丁幽會,原以為老婆不知道,但老婆卻早有準備,派徵信社人員開車全程跟隨,當場在民宿抓姦在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化名阿成的男子,與妻子結婚10幾年,平時喜歡待在家裡不出門,妻子要求希望能夠全家一起出遊,但他都拒絕。後來認識一名小三,開始變得喜歡出門,甚至次數相當頻繁,讓妻子覺得相當可疑,於是日前趁丈夫出門時,請徵信社跟蹤丈夫,果真看到丈夫騎著摩托車載小三甜蜜出遊,不怕遙遠從台南騎到墾丁。

妻子夥同徵信社人員深夜時帶員警到民宿內抓姦,老婆氣得大罵:「都懶得帶家人出門玩了,竟然帶小三騎了200公里到恆春玩!」堅持對丈夫及小三提出告訴。

……..文章來源:按這裡


夫與小三呻吟聲惹怒妻子 一怒踹破門當場抓姦

NOWnews – 2012年4月6日 下午10:25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因與公司女同事發生外遇,妻子得知後,找友人跟蹤丈夫行蹤。尾隨到對方租屋處時,在門外聽見丈夫和「小三」的嬉笑聲與淫聲浪語,妻子一怒之下,竟然將門踹破,果然發現丈夫與小三「一絲不掛」,當場令她氣憤不已。她蒐證完畢後向兩人提出「通姦」告訴,檢方5日依妨害家庭將兩人起訴。

這起妻子發現丈夫外遇,氣得踹破門抓姦的案例,發生在去年12月。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42歲),在貿易公司擔任主管,因與同部門的呂姓女同事(31歲)工作關係,兩人日久生情,進而相互傳簡訊搞曖昧。不料兩人曖昧關係,在去年12月初時被劉妻發現,她先不動聲色,私下翻拍丈夫的手機簡訊蒐證,並請好友協助調查。

同月某日,劉妻和友人在丈夫公司樓下發現丈夫帶呂女外出,兩人便搭乘計程車一路跟蹤到呂女在板橋區的租屋處。劉妻與友人到呂女租屋處樓下後,見丈夫與呂女一同見入屋內後,悄悄地要求呂女室友協助開門,並站在呂女房門外準備「抓姦」。

過沒多久,房內便傳來兩人的嬉笑聲和激情呻吟聲,約莫過了10多分鐘,劉妻一怒之下,竟然氣得猛踹房門,甚至將房門踹破,果真發現丈夫與呂女兩人一絲不掛的正在「做愛做的事」,兩人事前完全不知劉妻在外抓姦,當場被逮個正著,憤而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板橋地檢署5日依妨害家庭罪將劉男與呂女起訴。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


男疑妻外遇「抓猴」不成 反吃強制罪官司

NOWnews – 2012年3月5日 下午11:06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日前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夥同徵信社人員欲進行「抓猴」,男子和徵信社人員一路跟蹤到汽車旅館,男子闖入房間後發現妻子和外遇對象同床,妻子僅棁內衣褲,對方則是一絲不掛,男子一怒之下還當場將2人的衣物「沒收」,並阻止2人對外通訊。不但當時並未起出保險套和衛生紙,妻子獲不起訴,男子反而因強制罪而吃上官司。

這起男子「抓姦」不成,反而吃上強制罪官司的案例,發生在98年11月2日。家住台南市的黃姓男子(35歲),和妻子感情不睦,事後發現妻子外遇,並從中得之妻子將與外遇對象前往台東出遊,並預計投宿台東市區的一間「正一汽機車旅館」。

黃男隨即找來徵信社人員,並提前進駐旅館,特別安排住在妻子的房間隔壁,準備時間一到來「抓猴」。到了隔日凌晨,黃男和徵信社人員發現妻子房間「有動靜」,於是破門而入。黃男當場發現妻子身上僅著內衣褲,外遇男則是全身一絲不掛,兩人一起窩在棉被內,黃男見狀當場將2人的衣物「沒收」。

除了將衣物沒收,徵信社人員還控制2人的對外通話管道,黃男在現場錄影蒐證,事後控告妻子與男子通姦。但現場並未發現沾有兩人體液的證物,且保險套也都未拆封使用,因此黃妻與男子通姦獲不起訴處分。妻子反控丈夫和徵信社人員強制罪,妨害他們自由,男子則辯稱是為了保留通姦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為通姦罪的刑責較強制罪輕,法益衡量上,強制罪的侵害法益遠大於通姦罪的保護法意,因此判處黃男和徵信社人員3至4個月有期徒刑。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


反家暴 珠海首發禁夫接近令

中央社 – 2012年2月23日 上午11:53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3日電)中國大陸保障婦權的意識日漸抬頭,近日廣東省珠海市發出大陸首份反家暴令,嚴禁施暴的丈夫接近受虐的妻子。

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珠海香洲區法院近日發出大陸首份反家暴「遠離令」,禁止多次施暴的丈夫在距離妻子現居住小區100公尺內活動。

據報導,3日,香洲區法院家事合議庭法官受理了一起離婚訴訟,案中的妻子陳圓表示,從2010年結婚起就遭受丈夫曹武暴打,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其後,法院裁定曹武毆打、威脅陳圓的裁定事項屬實,並認為現有法律判決不足以保障女方及其父母的安全和正常生活。

經過論證後,法院作出了一份與該院以往保護裁定不同的禁止事項,除禁止曹武毆打、威脅、騷擾、跟蹤申請人陳圓及親友外,還禁止其在距離陳圓和父母現居住小區100公尺內活動。

香洲區法院民一庭庭長羅魏斌說,這是大陸首份反家暴「遠離令」。

為確保「遠離令」不會成為一紙空文,香洲區法院已向當地公安機關發出了「協助執行通知書」,以監督被申請人對裁定的執行。1010223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


小三勒索曝光 洋基老總婚姻完蛋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6日 上午4:29

〔自由時報記者徐正揚/綜合外電報導〕洋基總經理凱許曼(Brian Cashman)驚爆婚外情,元配瑪莉(Mary Cashman)於台北時間2月4日向史丹佛法院訴請離婚,導火線是檢察機關調查凱許曼遭到一名女子勒索,被告的真正身分竟然是小三。

紐約媒體披露,曼哈頓刑事法庭上週審理一樁案件,一名英籍女子米薇(Louise Meanwell)被控跟蹤凱許曼並勒索至少6000美元(約新台幣18萬元),米薇供稱,自去年4月起與凱許曼交往近1年,因他未履行承諾與元配離婚,才結束這段關係。

米薇也用過妮絲薇(Louise Neathway)這個名字,1988年曾在3個州有過騷擾、非法入侵等前科。

凱許曼的律師表示,米薇想利用婚外情騷擾並勒索,拿到兩筆款項合計6000美元後,日前又要求15000美元,凱許曼決定報警處理,並同意檢方成案調查,才導致婚外情曝光。

分居多年 凱總老婆訴離

瑪莉在米薇開庭的隔天訴請離婚,聘請頂尖的離婚律師,要求平分財產,並共同擁有13歲女兒與8歲兒子的監護權。她與凱許曼分居多年,婚姻關係名存實亡,在米薇被逮的前一天(台北時間2月1日),她把離婚協議書交給凱許曼。凱許曼昨天前往瑪莉與兩名子女的住處探視,停留時間不超過1分鐘。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