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丈夫調妻子通聯 偷裝機車衛星定位判離

NOWnews – 2013年6月13日 下午6:48
吳守文/台中報導

家住台中市32歲莊姓女子,指控丈夫疑心病重長期懷疑她外遇,除了違法調閱電話通聯外,還在自己的機車上安裝衛星定位器監控行程,更讓她無法忍受丈夫不准她裝避孕器,導致她墮胎10多次;謝男反控是莊女外遇致婚姻破裂,執意不離婚,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離婚。

謝男與妻子兩人青梅竹馬,在未成年時即奉子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婚後爭吵不斷,莊女指控丈夫疑心病重,只要未按時報告行蹤或手機不通,就會向警局謊報她是失蹤人口,還私自在她機車上裝設衛星定位,以「偏差」方式行房、逼迫她就範,還不能裝避孕器,害她人工流產10多次。

莊女還指,在7、8年前曾遭魏姓男子性侵,丈夫向對方求償90萬元,她因不堪丈夫和其家人言語、精神暴力,在民國93年時曾搬回娘家住。

謝男則反駁,因為妻子有外遇紀錄,又經常深夜在外與異性友人共處,直到去年2月妻子提出要離婚,他才會開始注意她的行蹤;他並未不准妻子裝避孕器,且僅同意她去人工流產2次。謝男認為兩人婚姻出現破綻,是妻子外遇,他是背叛的一方,因而執意不離婚,認為即使要提離婚,也應該由他提出。

一審判決兩人離婚,但駁回莊女請求30萬元賠償金;謝男不服再上訴,當時處理的員警也到場作證,指莊女為通姦、並非強姦,雙方簽訂和解書了事。法官認為,謝男在妻子外遇後,持續以跟蹤、騷擾等方式相逼,兩人婚姻已無回復希望,判決兩人離婚。

……..文章來源:按這裡


前主播告夫外遇勝了 偷裝GPS被訴

作者: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8日 上午3:39

緯來體育台張姓前女主播,去年懷疑丈夫外遇,雇徵信業者跟蹤拍到王與林姓情人街頭擁吻,告上法院獲判賠6萬元。丈夫反控張女及3名徵信業者在他的車子偷裝追蹤器,涉嫌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昨天將張女等4人提起公訴。

去年1月,張姓女子發現王姓丈夫和公司甫大學畢業的林姓工讀生透過臉書聊天,內容十分曖昧,曾和丈夫懇談。去年6月,張女又發現林女傳簡訊給丈夫,她質問丈夫,丈夫提議離婚。

起訴書指出,張姓前女主播先回娘家住,再以一天1萬2000元雇請徵信業者,連續8天跟蹤王的行蹤,最後拍到王和林姓女工讀生當街擁吻;張持照片控告林女妨害家庭,求償60萬元。法院今年3月判決林女須賠6萬元。

王事後反控張姓前妻與3名徵信業者,為了跟蹤他涉嫌在他的車底裝衛星定位系統 (GPS),據此知道他的位置再到場偷拍,涉及妨害秘密。

台北地檢署調查,警方循王車下GPS查到徵信業者,張姓前主播也交出3片錄影光碟;檢方認定張女等4人非法竊錄王的非公開活動,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文章來源:按這裡


疑妻外遇戴綠帽 車站揮刀砍情敵

華視 – 2013年6月4日 下午12:00

苗栗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跟蹤到火車站,和情敵吵起來,就在火車站大廳,當著上百位旅客面前,拿刀朝情敵雙腳一陣猛砍,衝突過程長達十多分鐘,把旅客都嚇壞了。

林姓男子,被砍傷雙腳,血流如柱,緊急被送往醫院,他的兩條腿,被砍了四刀,傷口長達15公分,刀刀見骨,還好手術後,沒有大礙,好端端怎麼會被砍傷,原來他和有夫之婦交往,2日中午,和已婚女同事,到苗栗竹南車站約會,對方丈夫尾隨逮個正著,當場失控拿出預藏鐮刀,朝他的雙腳一陣猛砍。

整個過程,長達十多分鐘,當時車站裡,有上百名旅客,目睹男子在大廳砍人,真的嚇壞了,直說太恐怖,民眾打電話報警,卻不見警方到場,還好站務人員,強行把行兇男子架開,但這十多分鐘的,砍人事件,讓旅客嚇得驚聲尖叫。

……..文章來源:按這裡


警偷情忘鎖門 剛脫光就被抓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1日 上午6:22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警分局陳姓警員與小三共赴愛巢偷情,竟脫線到忘了鎖門,陳妻趕往,推開門直接衝進屋內,逮到老公脫得精光和下半身赤裸的楊姓小三躺在床上,但現場沒有「做過」的跡證,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陳員承認「本來想做,但還沒做,老婆就來了」,檢方仍認定構成妨害家庭罪嫌,昨將陳、楊2人起訴。

警與妻離婚 不願回應

陳姓警員昨天表示,事情都過了,也與妻子離婚,事發後他也沒再與楊女來往,不便再對此事回應。

檢方調查時,因現場沒有找到沾精或使用過的衛生紙,陳員和楊姓小三也均否認發生性關係,楊女還稱,當時肚子痛才躺在床上休息;不過檢方追問女方「既然肚子痛,為何要脫掉褲子?」「陳xx為何又脫光光躺在一起?」楊女答不出來,檢方因此認定2人在陳妻到場抓姦前已辦完事,陳妻衝入屋內時2人已在休息。

檢方認定2人已辦完事

檢方表示,陳妻發覺丈夫下班後常常沒回家,懷疑有小三,連月跟蹤後,發現丈夫和一名年輕女子在新店百忍街某公寓同進同出,今年3月30日發現丈夫下班後又沒回家,懷疑老公偷情,帶著弟弟前去抓姦。

陳妻向檢方說,她到百忍街公寓後,發現鐵製大門沒上鎖,也沒關好,見機不可失,立即拉開門直接進入屋內,竟見丈夫在主臥室床上全身赤裸,楊姓小三僅著上衣、下半身也沒穿同躺床上,氣得提告。

……..文章來源:按這裡


有衛生紙沒精子 偷情躲過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9日 上午8:26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朱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在租住處過夜,朱妻報警捉姦,在床頭櫃上發現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而提出告訴,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衛生紙上雖驗出混合朱、林2人的DNA反應,但未含有精子細胞,無法證明曾有性行為,判處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朱男在去年2月間突然向妻子提出離婚之後,又搬出住所,並在台中市區租屋居住,朱妻發現丈夫去向不明,又在其車上發現化妝品及女性用品,因而請人跟蹤,發現丈夫在烏日高鐵站接了一名女子,2人一起去逛街,然後就一同進入租屋處。

朱妻得知後立刻報警捉姦,朱男發現有警察前來敲門,先叫林女穿好衣服, 等了10多分鐘才讓他們進入,朱妻進門後,發現2人同宿且衣衫不整,又在床頭櫃上發現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因而提出告訴。

無法證明有性行為

檢方將朱、林2人起訴,但一審判處他們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並以其孤男寡女同宿而眠,而且還在同一張衛生紙上發現2人的體液反應,顯然已發生性行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衛生紙上雖驗出有混合2人DNA反應,但未含有精子細胞,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仍判處2人無罪。

……..文章來源:按這裡


抓妻外遇裝GPS 「吃七碗」老闆挨告

TVBS – 2013年5月15日 下午1:16

台中市知名油飯「吃七碗」負責人,懷疑妻子外遇出軌,不只找徵信社跟拍,還在妻子座車下加裝衛星定位追蹤器,結果沒有抓到妻子出軌證據,偷裝GPS行徑還被妻子發現報警,警方依照違反電信法,以及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招牌油飯,淋上滷肉和幾片小黃瓜,台中知名的「吃七碗」油飯,每到用餐時間,店內幾乎座無虛席,但老闆和老闆娘卻為了家務事,鬧上媒體版面,老闆娘指控丈夫,在她車上裝追蹤器,要抓出軌證據,但她說自己明明沒有,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老闆娘:「我去跑業務的時候,有時候會跑到車少的地,我車速如果快,他(徵信社)就快,車速如果慢,他(徵信社)就跟著慢,車廠跟我說,車上有個(GPS),不是我們公司的。」

老闆娘說,丈夫不只找徵信社,跟蹤她,之前也曾因為拿不到錢,把店裡砸得亂七八糟,害她做不成生意。老闆娘:「他賭輸錢,跟我要錢要不到,他就說妳不給我,我也不給妳做生意,把我所做好的成品都倒掉。」

老闆娘澄清,自己根本沒有外遇,都是丈夫疑神疑鬼,去年7月,一口氣花了17萬多,找徵信社在她座車下裝GPS、錄音,並且跟監蒐證。老闆李垂欣:「大家都在風聲說,我妻子被男人載走,什麼人、什麼人。」記者:「現在被告了,你怎麼辦?」李垂欣:「我也沒辦法啊。」

名列台中市數一數二的知名油飯,鬧到夫妻倆要對簿公堂,律師表示,妻子外遇,涉及妨害家庭,刑期是一年以下,但丈夫派人跟監,觸犯的是妨害秘密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違反電信法,最高要罰50萬,這起案件,丈夫沒有妻子外遇證據,還要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文章來源:按這裡


董娘車震 半裸戰工人不算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車內的男女都脫掉內褲了,車體開始震動了,快抓姦!可惜這樣子仍不足以證明兩人有通姦。

見車晃 董座馬上衝上前

45歲工廠董娘利用午休時刻和51歲男員工偷腥,一對男女駕車外出搞「車震」,董娘的老公跟蹤抓姦,見車體晃動,火冒三丈,衝上前拍攝到兩人裸著下半身的狼狽狀,卻因沒搜到保險套,也沒採集到精液,士林地檢署昨認定通姦罪嫌不足,予不起訴。

律師林振煌說,該案不起訴雖有違常理,但通姦罪的成立與否,有無「性行為」是關鍵,當事人常因妒火中燒就採取行動,卻常因時機過早,而未採到直接證據,就法律來說,本案確實不構成通姦。

檢警調查,董娘的老公一直懷疑她與工人「老張」(化名)有染,卻苦無證據,今年1月31日工廠中午休息,老公與姊姊攜帶攝影機,騎機車跟蹤老張的轎車,至台北市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人煙稀少空地旁,發現轎車停在僻靜處,避免打草驚蛇,姊弟倆遠遠監控。

認了曖昧 否認已實戰

約莫20分鐘,老公見車子開始有「規律性晃動」,雖然才剛開始,他卻再也「凍未條」,衝上前攝影,車內的董娘與老張,上身衣著完好,下身已脫精光,怒不可遏報警處理。

無具體證據 獲不起訴

兩人在偵查庭不否認有曖昧關係,但堅持僅是相互愛撫,並未發生性行為,董娘丈夫則怒罵:「都脫褲了還不是?」堅持告兩人通姦。

檢方認定,兩人大白天在車內下半身赤裸,雖「行為不當」,但沒拍到兩人性交或其他性行為證據,不符合通姦構成要件,予不起訴,董娘丈夫月初也對妻子撤告。

……..文章來源:按這裡


人夫抓猴快半拍 只見前戲不起訴

作者: 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王姓工廠老闆懷疑妻子和員工有外遇,駕車尾隨妻子,見妻坐上張姓員工的小客車,且疑似在車震,趕緊拿攝影機上前蒐證,因時機太早,僅拍下兩人下身赤裸畫面;檢察官認為,現場並無保險套等相關事證,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淫行為,因此不起訴處分。

王姓老闆在台北市經營工廠多年,妻子也在工廠內幫忙;不料,卻和張姓員工日久生情。王發現妻子常在午休時間和張男各自駕車離開工廠,決定當狗仔跟蹤。

一月卅一日下午二點,王發現妻子又藉口離開公司,他假裝應允後駕車尾隨,見妻子將車開到公司附近停好,然後搭上早在一旁等待的張男車子,一起前往民權東路六段一處偏僻巷子。王男刻意將車停在離兩人約五百公尺左右觀察,只見兩人爬到後座,七、八分鐘後,疑似在脫褲子,車子也開始搖晃。

王立刻拿攝影機上前蒐證,不料時機太早,王妻和張男僅在前戲階段,但兩人都嚇一跳,來不及穿褲子,被拍下下半身赤裸畫面,並馬上報警處理,提告妨害家庭,但二人辯稱,彼此只有撫摸下體,並未發生性行為。

……..文章來源:按這裡


目睹妻與小王偷情搞車震 夫氣到腦中風

NOWnews – 2013年5月7日 上午11:2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經營小吃店的男子,日前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他偷偷跟蹤妻子到國家音樂廳的地下停車場,發現妻子正在別的男人車上搞「車震」,他礙於面子未當場向警方報案,但之後因鬱悶不已而氣到腦中風,憤而向妻子求償2百萬。法院判決妻子需賠償40萬。

該名經營小吃店的吳姓老闆,他與陳姓妻子在民國86年結婚,原本婚姻美滿、一家和樂,但吳男懷疑妻子自前年起,與一名時常到店裡的已婚陳姓男客有曖昧,妻子可能已經讓他戴綠帽。100年3月某日下午,妻子利用下午休息時間稱說要返家休息,事後吳男發現妻子上了陳男的車子,一路跟蹤到國家音樂廳地下停車場。

吳男發現妻子,正和陳姓男子全身赤裸的搞車震,他一怒之下打開車門,陳男坦承通姦並直向吳男道歉,吳男礙於面子並未當下報警提告。但此事已讓他氣憤難耐,事後不時回想起仍憤怒難平,結果數日後竟然氣到腦中風,他還因此抱病在同年5月和妻子辦妥離婚手續。

吳男事後吞不下這口氣,年出控告前妻求償2百萬精神撫慰金。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女在離婚前的確通姦、損害吳男婚姻屬實,但吳男是在捉姦後47天才發生腦中風,無法證明兩者相關連,因此判決陳女須賠償吳男40萬元。

……..文章來源:按這裡


家暴頻傳 立委提修法擴大保護

中央社 – 2013年4月7日 下午1:34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7日電)家暴案件頻傳,被迫目睹的子女權益、保護令發放時效常讓人詬病,有立委已提案修法,盼擴大保護。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蔣乃辛說,家庭暴力案件中,許多子女雖然不是暴力的直接受害人,但目睹父或母暴力相向,所受的心理傷害不下於身體受傷害,這些「目睹兒」的權益雖然常被討論,但「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通過15年來,卻沒有將「目睹兒」列入法令保護範圍,成為家暴法的大缺口。

蔣乃辛說,為補正法令疏漏,他已提出家暴法第8條及第14條修正草案,除家暴被害人外,還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與少年或經評估有需要之家庭成員」納入提供或轉介身心治療、諮商及心理輔導對象,也將這些「特定家庭成員」納入保護令保護範圍。

此外,法院核發家暴保護令,時效問題也常遭人詬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孫大千也提出家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孫大千說,法院核發保護令,目前實務上的做法是將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在審理後一次核發,以致案情複雜案件的保護令核發時間拉長,失去保護效果。

孫大千表示,為強化時效,他提案修法明訂保護令可同時或先後核發,緊急保護令聲請事由侷限在禁止施暴者對受害人施以暴力、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及其他必要保護之必要命令,以爭取法官核發保護令時效,且一次以14日為限,必要時得延長1次。1020407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