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抓姦妻爛女人 教授被訴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6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中央大學教授謝定亞,去年底被空姐妻子報警抓姦,他當著徵信社和警察的面,罵妻「…妳這個爛女人」,檢方不起訴通姦罪,僅起訴他公然侮辱。台北地院昨開庭,謝辯稱該處是室內,罵人不觸法;但謝妻強調門開著,連鄰居都聽得到吵架聲,北院將擇期宣判。

檢方查出,謝定亞去年底和上身赤裸的孟姓女友人,在台北市臨沂街住處同睡一床,空姐妻子前往抓姦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由於現場沒找到保險套或衛生紙等直接證據,檢方不起訴兩人。不過,謝定亞被捉姦時,大罵妻子「…妳這個爛女人」等不堪字眼,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北院昨開庭,謝定亞承認罵妻子,但他解釋當時在室內罵人,不構成公然侮辱;但謝妻認為,當時衝進去抓姦時,大門是打開的,雙方吵架的聲音連鄰居都聽得清清楚楚,強調丈夫觸犯公然侮辱,由於兩造各說各話,法官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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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妻葉翎涵為愛輕生 小三生前怒嗆告別式神隱

ETtoday – 2013年6月25日 上午12:02

記者黃子瑋/台北報導

前棒棒堂成員小馬(簡翔棋)24日淚眼送妻子葉翎涵最後一程。5月底因男方外遇發生口角,女方一氣之下從澳門住處跳樓輕生,得年24歲。眾多親友仍對小馬不諒解,葉的前老闆吳祖望甚至痛批沒人性,要不是看在小孩份上,絕不會饒過他。外傳小三將到靈堂弔唁贖罪,但現場並未見蹤影,而小馬始終則不發一語。

吳祖望透露,葉輕生前晚還曾傳APP問他,「有沒有認識的徵信社」,誰知隔天即天人永隔,他哽咽說:「我認識的葉翎涵很單純,若不是這麼痛,我想她絕不會走上這條路。」葉翎涵先前還被小三嗆聲,事發後曾傳言外遇對象將到靈堂懺悔,但最後仍不見人影。

前老闆吳祖望把葉翎涵當女兒、媳婦看,友人透露,吳原本想把葉介紹給自己兒子,誰知成「無緣媳婦」。小馬和葉翎涵育有11個月大女兒,未來將由誰撫養?吳祖望爆料,「聽說男方很強勢,若女方須爭取撫養權,會聘請最好的律師,協助依法討公道。」至於吳放話要讓小馬難回演藝圈,前Channel V總監Andy說:「小馬會好好懺悔,為小孩與未來生活努力,更沒要進演藝圈,別亂放話增加困擾。」

據悉,告別式花費約20萬元,近3百名親友前來追思,男方的友人Lollipop F小煜、阿緯與威廉也出席,但對於媒體提問一概不回應。追思會上播放莫文蔚《如果沒有你》、方大同《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對你的愛永遠不變),歌詞提到「不要過著沒有你的生活」、「如果沒有你,我在哪裡,又有什麼可惜,反正一切來不及」,似乎代表小馬對妻子「來不及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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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揪出小三 醫師夫訴離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就是不離婚,絕不讓小三得逞!醫師丈夫為訴請離婚,搬出父母姊妹作證,控訴妻子疑神疑鬼,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搞得全家失和;但是當教師的妻子也非省油的燈,她查出丈夫7次入出境竟與某女子都在同一天,未免太巧合,並調出路口監視畫面找到丈夫帶女子回家過夜的證據,法官判定丈夫外遇才是破壞婚姻禍首,駁回離婚請求。

這對怨偶結婚多年,丈夫是屏東一家大型醫院駐診醫師,妻任教公立高職,育有一對年幼兒女,因夫妻關係決裂,已分居3年,最近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自己外遇 反指妻疑心病

丈夫說,妻猜疑心重,連他妹妹在家不穿內衣,都被看成行為不檢點,甚至懷疑妹妹和他關係不正常,妻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懷疑他有外遇,搞得全家難以生活;男方父母和姊妹也作證,紛指女方不是。

妻卻反指丈夫背叛在先,分居期間丈夫出國11次,竟有7次出入境和A女同一天,未免太巧合,她還調出關鍵的錄影畫面,看到丈夫帶著A女回家過夜,讓法官認定丈夫外遇的事實。

法官表示,審理離婚官司習慣引用「同心圓」理論衡量雙方行為,丈夫搞外遇是破壞婚姻的核心價值,妻與婆家不和,破壞的只是婚姻外圍關係,丈夫才應為婚姻的破裂負最大的責任,有資格訴離的是妻而非夫,既然妻不願離,只好駁回丈夫的請求。

但法官提醒女方,只為了不讓丈夫和小三稱心如意,寧願守著毫無感情的婚姻關係,未免意氣用事,對雙方都是傷害,孩子無辜,受到父母不滿情緒的投射,人格發展勢必受影響,應冷靜處理離婚官司,把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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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外偷拍名車 「外遇照」勒索贖金

TVBS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11:30

進出五星級汽車旅館,小心成為歹徒偷拍勒索對象,新北市警方破獲一個恐嚇集團,專門派人偷拍到汽車旅館偷情的車主,利用被害人不敢聲張的心理,之後再寄照片給對方,勒索要錢,一張照片10萬起跳,主嫌以徵信社為掩護,將車鑰匙改裝成偷拍器材,還趁著車主不注意,在車底裝GPS定位,隨時鎖定行蹤。

這把黑色鑰匙,乍看之下和一般的車鑰匙沒差別,但玄機就藏在旁邊的凹洞,以為是紅外線發射燈泡,其實是針孔攝影機,還有這個GPS發射器,用來跟蹤定位,這些全都是徵信社蒐證的工具,卻有不法集團藉此勒索要錢。

新北市一名林姓業者,在網路上刊登「賞金徵信社」廣告,宣稱專門解決不可能的任務,實際上卻是利用冰館作掩護,違法偷拍、恐嚇取財,教唆小弟到各家五星級汽車旅館外頭亂槍打鳥。

只要對方開的是高檔轎車,通通拍下來,接著尾隨跟蹤,只要查出車主有婚外情,就寄照片向雙方勒索要錢,一張照片喊價10萬,目前已經有3人受害,警方這回一共逮捕8名嫌犯。

沒想到林姓主嫌竟然還供稱,自己只是利用跟蹤技巧主動察覺,並沒有犯罪,還自稱是檢舉達人,由於查扣的電腦中,還有多組GPS監控代碼,分佈在不同縣市,被害人數有可能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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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狗仔守motel 跟拍名車勒索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吳柏軒/新北報導〕名車車主小心!當你開車進出摩鐵之際,可能已被「勒索狗仔隊」歹徒暗中鎖定。

自稱婚外情檢舉達人

新北市警方昨破獲「假徵信、真詐財」犯罪集團,主嫌林敬雄以「賞金徵信社」為幌子,教唆小弟以「亂槍打鳥」方式,偷拍出入知名摩鐵的賓士、凌志等高級車,再開高價恐嚇車主買回偷情照,共得手50萬元。

警方逮捕林敬雄(42歲)等8名徵信社成員,及李世昌(28歲)等5名竹聯幫份子,訊後以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罪法辦,林敬雄等被檢方以15萬元不等交保候傳;他喊冤,自己只是利用跟蹤技巧,掌握常人偷情時的慣性,主動去察覺偷情犯行,然後告知對方的另一半,並沒有犯罪。他還形容自己︰「就像檢舉達人,他們抓亂丟菸蒂,我抓別人偷情!」

選定名車 拍照跟監

警方調查,金融業高階幹部A男(42歲,已婚),去年11月駕凌志座車,帶著30多歲女子,到台北市林森北路薇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車輛進出全程被犯罪集團拍下;成員跟監車主與妙齡女兩個多月,還暗中在車底裝設GPS追蹤器,今年1月刻意讓車主發現被跟監。

成員拿出一疊跟監報告書給A男看,謊稱其妻委託「抓猴」,開高價要A男買回照片,否則要到A男住處、公司公布照片,讓他家庭破碎、在公司也混不下去;A男苦苦哀求、討價還價,付了30萬才買回偷情照。

警方說,林敬雄與竹聯幫月堂玄月會會長李世昌等成員向A男拿錢後,一魚兩吃,也脅迫和A男外遇的女子買下蒐證照,A男為了保護她,又付了20萬。

被害人嗆報警 就逃

一名女幼教老師,去年底乘坐某營造商的賓士車,到大直沐蘭汽車旅館尋歡時,發現這幫人在摩鐵門口拍照,當場斥責制止,揚言報警,他們才落荒而逃;同在金融業服務的一對男女,今年初共乘凌志汽車,到桃園I DO摩鐵春風一度,跟拍成員上門按鈴騷擾,但兩人相應不理,歹徒也沒得手。

研判還有被害人

警方調查,賞金徵信社100年底成立,被查獲時,電腦中仍有7組GPS監控代碼,研判另有被害人;檢警緊急扣回電腦主機,讓犯罪集團無法持續24小時監控,並將分析主機中影像,通知被害人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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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妻葉翎涵挺肚硬嫁 生前求助抓姦未成

NOWnews – 51分前

前「棒棒堂」成員小馬(簡翔棋)因外遇同在澳門金沙酒店工作的徐姓女子,兩人大吵之下,導致老婆葉翎涵在他眼前跳樓身亡,據悉她前一天還找上前經紀公司法務,想委託徵信社抓姦。昨(5)日凌晨他帶著老婆遺體從澳門返台,神情憔悴淡定,面對媒體頻追問一概不答,僅表示對不起老婆及其家屬。

小馬、葉翎涵認識2、3年後交往,結婚2年多育有一女。當初奉子成婚,戀情曾遭家人反對,連朋友都力勸她再三考慮,只因小馬在花名遠播,但她為愛「鋌而走險」堅持要嫁,沒辦過正式婚禮,也不在乎未穿婚紗和宴客。

婚後她總是報喜不報憂,不時上傳和小馬甜蜜合照宣示主權,原早知有小三存在,一路隱忍卻慘遭徐姓女子簡訊嗆聲,更心寒老公力挺第三者,最終想不開一躍而下結束24歲短暫的美麗生命。

昨小馬凌晨抵達桃園機場,對老婆後事一概未提,僅連連語出:「跟大家對不起,跟家屬對不起,跟我老婆對不起。」而葉翎涵家屬態度低調,表示不願受外界打擾,會將事情調查清楚,目前只希望小馬和徐姓小三能誠心至女兒靈堂前道歉。

※ NOWnews.com【今日新聞網】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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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女友」偷情3回都被拍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6:18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吳柏軒/綜合報導〕37歲林姓男子與35歲鄧姓妻子去年底感情生變,鄧女經8歲兒子提醒「爸爸有女朋友!」才知丈夫有小三,鄧女日前帶著警察、徵信社人員到基市一家摩鐵抓姦,果然撞見丈夫一絲不掛來開門,並在浴室找到光溜溜的郭姓小三。

鄧女說,小孩因此事出現偏差行為,讓她非常痛心,事發半年,全案證據完整,但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希望檢方早日偵結,她不會原諒破壞她婚姻的郭女,盼丈夫回心轉意。基檢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昨表示,檢方正依職權調查,相關證據還在釐清。

從事運輸業的林男與鄧女結褵12年,育有8歲兒子,去年11月林男突然態度改變,2人激烈爭吵,林男甚至甩門離家。鄧女在家中哭泣時,躲在一旁就讀小二的兒子出來安慰母親:「媽媽我跟你說,爸爸有女朋友!」意外點醒鄧女。

鄧女找來徵信社抓姦,果然拍到林男出差時都會帶著29歲、前東家的郭姓女業務一同出遊,再前往汽車旅館溫存,前後共3次,行蹤都被徵信社拍下。

鄧女說,丈夫之前還帶著兒子掩護,但兒子很討厭小三,表示「那個阿姨都會罵我」、「爸爸有告訴我,不可以跟媽媽說爸爸有女朋友」。

去年12月底,林男又出差,鄧女和徵信社人員一路尾隨,目擊林男帶著小三進摩鐵。徵信社算好「時間」確定兩人已完事,請警方以臨檢名義敲門,來開門的林男竟一絲不掛,見妻子站在門外,當場嚇傻。

徵信社人員說,鄧女痛哭問夫:「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跟小孩?」林男忙求原諒:「這是酒店認識的小姐」、「下次再也不敢了!」

警方隨後在浴室內找到全身光溜溜的郭女,並在垃圾桶起出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訊後依妨害家庭罪將2人送辦。林男昨表示,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干預妻子其他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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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簡訊勿開 小心已被監控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9日 上午6:18

〔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智慧型手機日漸普及,但公務機關資訊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林建宏昨在市府舉辦的治安及公安會報中進行資訊安全維護專題報告時指出,目前已出現一種手機監控程式,只要傳一通簡訊到欲監控對象智慧型手機,即可藉此掌握其位置並進行通訊、環境監聽及複製簡訊等,警方已加強與電信業者合作防範。

對此,朱姓通訊專業技術人員表示,過去民眾委託徵信社抓姦,必須拿到欲抓姦對象手機灌入監控程式監聽,但由於目前智慧型手機的APP應用程式,都是以JAVA DOWNLOAD程式語言寫成,具有自動更新下載程式功能,因此,只要有心人士傳一通偽裝成商品廣告的簡訊到欲監控對象智慧型手機,當事人只要一打開簡訊,甚至不用打開,即會自動連結到相關網站,達到自動下載監控程式目的,道理就如同打開垃圾郵件後會被植入木馬程式一樣。

恢復原廠設定 即可消除

他表示,一旦被下載監控程式後,即可透過衛星定位掌控位置,且只要撥打一通電話到欲監控對象手機,該手機不會鈴響顯示來電,但卻已開啟通話功能,即可達到環境監聽等功能,過去即曾有民眾在車上偷腥,即被利用此監聽程式錄下翻雲覆雨呻吟聲成為呈堂證供,防範之道就是將手機恢復原廠設定,即可根本消除此程式,或使用手機訊號阻斷器阻斷訊息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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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抓猴廣告》交通局:「要和農業局合作」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9日 上午8:44

此猴非彼猴 局長狀況外 議場哄堂大笑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大家一起來「抓猴」!

縣議員周玉琴昨質詢公車站牌亂象,對徵信業「抓猴」的不雅廣告滿天飛,強烈要求遏止,她先是詢問「抓猴」是哪個單位管轄的?結果消防局代理局長鄭宗敏、農業局長曾榮鑑聞「猴」立刻從座位站起來備詢。周玉琴先是一陣錯諤,接著她說是公車站牌的徵信社「抓猴」廣告,並強烈要求交通局遏止,不料交通局長高邦基卻回應「這要和農業局合作」,此言一出現場哄堂大笑,原來此猴非彼猴,高局長弄錯了。

縣議員周玉琴昨質詢公車站牌亂象,對徵信業「抓猴」的不雅廣告滿天飛感到不滿。她出示圖片,顯示有三家徵信社廣告,貼在三個公車站牌上,清一色都是「抓猴」,「猴」字還用圖片代替,相當傳神。

周玉琴說,這樣的抓猴廣告實在不雅,很多父母親帶著小朋友搭公車,碰到小朋友詢問什麼是「抓猴」,不知道怎麼回答,要求縣府好好管一管。

此時高邦基突然站起來回答說,「未來會與農業局合作」,此話一出,現場從局處首長到記者席、府會聯絡人席立即爆出笑聲,高邦基才發現說錯話,一臉尷尬。

原來,農業局負責業務是抓活蹦亂跳的猴子,和俗稱「抓猴」的婚姻外遇抓姦不同,此猴非彼猴,高局長弄錯了。

對於公車站牌廣告問題,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表示,目前車牌廣告管理原則是只要不違背善良風俗即可,「抓猴」是否有違背善良風俗,還是有所爭議,若各界觀感不佳,可能只能道德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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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妻抓姦索800萬 法官判暴利免付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9日 上午8:24

被逼簽800萬本票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名下擁有13筆土地房產的謝姓海軍士官長,跟小三開房間遭林姓妻子抓姦,不得不簽下800萬元本票與200萬元精神賠償金;士官長事後反悔,指妻利用他從軍「涉世未深」且急迫之際逼簽本票,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妻此舉確屬「暴利行為」,這張本票債權應以30萬元為合適,判士官長勝訴,保住770萬元。

謝姓士官長指控,100年9月17日深夜,妻夥同徵信社及員警,赴桃園縣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查獲他和女友共處一室,被帶往派出所,但他與女友只是開房間唱歌,並不承認通姦。妻卻找律師與多名徵信社人員,強逼他簽下800萬元本票,另給付200萬元精神賠償,還語帶恫嚇︰「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隊長官,讓姦情曝光! 」

士官長擔心遭受懲處,工作及退休金不保,且使家人蒙羞,被迫簽下本票。

士官長指稱,當晚10點多被帶到警局,迄隔天凌晨2點簽本票及協議書,前後僅約4小時,妻顯然利用他因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且深夜思慮不清時,趁機要他簽協議書與本票。

妻則反擊,指當天先生還到派出所對面買飲料,坐在警用機車上納涼,怎可能「急迫、思慮不清」?

本票債權30萬合適

法官認為,士官長名下雖有多筆土地房產,但已過戶給母親,且800萬元非其財力所能負擔,也比一般通姦事件中,法院所判的賠償金額高太多,客觀上,本票金額已失公平。

長期軍旅 經驗單純

且士官長與女友開房間,雖逾越一般朋友分際,但無足夠證據可證明兩人有妨害家庭行為,林女顯然利用士官長任軍職,長期軍旅生活使其社會經驗較一般人單純;加上剛被查獲、心神未定,又值深夜,思慮不清之下,才簽了協議書與本票,可認定利用士官長急迫、輕率而為法律行為,認為本票債權以30萬元為合適。

林姓妻子透過財產清單,得知士官長在100年11月時名下尚有13筆不動產,向新竹地院聲請本票裁定;妻指士官長隨即不當脫產,將針對這部分另提告毀損債權的刑事訴訟。

但妻並非全輸,同一時間,她聲請查封士官長在竹市4個地號的不動產,並扣押兩個銀行戶頭存款,都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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