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低調赴美四度出嫁

作者: 白德華╱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7日週六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中國時報【白德華╱台北報導】

劉曉慶赴美再婚傳得沸沸揚揚,香港《鳳凰網》多方打探,從美方聯繫到一位不願具名、且與她關係密切人士確認,她將在美國再婚,並於昨晨(16日)飛美舉辦婚禮,除了家人,只請至親好友,十分低調。但《鳳凰網》未報導新郎是誰。

劉曉慶婚姻路多舛,據「人民網」報導,她1975年在成都軍區話劇團時,盼調北京工作,想到的途徑是婚姻,解放軍總政治部歌劇團的小提琴手王立,成為她第一個丈夫。但她對他沒感情,結婚第4天早上,就離開他,一走就1年。1982年正式離婚。

1981年劉曉慶拍電影《心靈深處》時與有婦之夫陳國軍相識,假戲真做,她頂著「第三者」的不光彩名聲,和他同居3年,等他離婚,1986年才補辦結婚手續。但這分來之不易的婚姻只維持兩年。

1990年,劉曉慶正式「下海」經商,成為「億萬富姐」,投拍電視劇《皇嫂田桂花》時,結識了第三任丈夫、配音演員阿峰。阿峰原名孫向光,比她小10多歲,本有家小,為她跟髮妻離婚。2002年,她因偷稅坐牢,阿峰不離不棄,但2005年12月27日,兩人卻安靜快速地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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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春養夫遭劈腿 台女殺日夫被訴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17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姓婦人在67年認識來台旅行的日籍宇崎先生,兩人生下一男一女後,才到日本辦理結婚及生活。後來宇崎失業,家庭經濟全賴陳婦賣春維持,又發生宇崎外遇;90年2月,陳婦涉嫌與其經營酒吧的員工中國籍男子李嫌共謀殺害宇崎,以塑膠袋裝屍體,丟棄路邊。陳婦因此案在日本被判10年徒刑,服刑後101年8月被遣返台灣,台中地檢署再依殺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這是90年間發生在日本福井市的台籍妻僱凶殺夫案。

檢方指出,陳婦在67年間認識來台旅行的日籍宇崎先生,雙方發生戀情,陸續生下一男一女,後來陳婦才到日本與宇崎先生辦理結婚,並在日本福井市定居。

但好景不常,宇崎失業,家庭經濟重擔完全靠陳婦賣春維持,而宇崎不知珍惜,竟又爆發外遇與女子同居事件。

90年2月,陳婦涉嫌與其經營的酒吧員工中國籍李嫌共謀(沒有李嫌判決資料),於同年2月15日凌晨1時許,由李嫌在住處與宇崎喝酒,宇崎醉倒後,持酒瓶及金屬啞鈴重擊其頭部、臉部至死,然後將屍體裝入塑膠袋綑綁,丟棄在路旁,偽造成交通事故死亡。

陳婦被日本警方逮捕,依殺人共犯判10年徒刑,101年7月陳婦獲得假釋出獄,同年8月被遣返回台。航警局透過外交部取得日本判決書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傳喚陳婦到案,她坦承犯罪事實。

檢方表示,這是彰顯我國司法權,將來陳婦被判刑逾10年部分,仍需補服刑,如不足或等於10年,就不需再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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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嫁日郎賣春殺夫 遣台被訴

中央社 – 2013年8月16日 下午5:37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陳姓女子與日籍男子在日結婚後,賣春維持家計,陳女不滿丈夫外遇,夥同他人殺夫,服刑假釋遭遣返回台,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原住台中市的58歲陳女,在民國67年與來台旅行的日籍男子交往,2人在日本辦理結婚,育有1子1女,全家在日生活。

陳女丈夫後來失業,靠陳女賣春維持家計,陳女不滿丈夫與外遇女子同居,夥同自己所開設酒吧的中國大陸籍李姓員工,共謀殺夫。

民國90年間,陳女與李男約丈夫喝酒,趁丈夫醉倒時,由李男持酒瓶及鐵片,重擊丈夫頭部致死。李男將屍體丟棄路旁,案經日本警方循線查獲,陳女被逮捕判刑10年確定入監服刑,在101年7月間假釋出獄,遭遣返回台。

全案經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移送偵辦,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將陳女起訴。1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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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兒少保護 中市推廣「愛.零暴力」

全國廣播 – 2013年8月14日 下午4:38

台中市政府推動兒少保護工作,今天舉辦「愛.零暴力」記者會,將舉辦繪畫及舞蹈競賽,宣導自我保護的觀念,副市長徐中雄說,家長不該存有可對孩子為所欲為的觀念,同時社會大眾也應提高家暴敏感度,以降低家暴發生率。(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國兒少保護通報案件有三萬一千三百五十三件,其中台中市通報案件為四千兩百九十一件,佔全台13.7%,且較前年同期增加一千兩百八十七件,而在性侵害通報案件中,台中市的兒少被害人數也比前年增加五十二人,可見台中市民眾對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的重視仍有努力空間,台中市政府今天舉辦「愛.零暴力」宣導記者會,副市長徐中雄說,東方人從小被教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孝道觀念,卻有人不當引申為父母可以想怎樣就怎樣,徐中雄說,父母的觀念應該要改變,因為孩子也有身體自主權,另外也希望民眾都能增加家暴敏感度,同時也不可忽視網路暴力行為,以降底意外發生率。

社會局長王秀燕說,目前發現親蜜關係的家暴案件中,以婚姻不適影響到孩子為最多,另外也有同居人暴力,社會局希望能加強防治觀念,王秀燕指出,雖然學校都有教,但效果如何還需再檢視,進而增強孩子自我保護的能力,社會局也將舉辦。舞蹈及繪畫競賽,希望能透過有趣的戲劇及舞蹈,讓自我保護的觀念深化在兒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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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走路太慢 男童遭父同居人拖行

民視 – 2013年8月13日 下午8:02

新北市一名10歲男童,疑似遭凌虐,上週三下午,男童爸爸的同居人,嫌男童走的太慢,竟然強拉衣領,把男童拖行在滾燙的地上,導致男童臀部、小腿大面積挫傷、燙傷,經過區公所社會課介入,確認傷害男童的凶手,已經通報家暴中心處理。

稍微一碰,痛得哇哇大叫,男童臀部2片肉貼著大面積紗布,傷口還透出紅腫,小腿也裹上包紗布,男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表情痛苦,他的阿媽又心疼又氣憤。

指責男童父親的同居人涉嫌凌虐,因為暑假才讓男童,讓父親帶往三重跟同居人一起住,沒想到,上週三下午兩點多的大熱天,同居人嫌男童走太慢,揪著衣領拖行男童。

一張張男童剛受傷的照片,細皮白肉的卻傷得如此嚴重,令人不捨,事發後阿嬤將男童帶回鶯歌住處,當地里長得知緊急區公所社會課介入了解。

社會課緊急通報,家暴中心處理,而在訪視後,確定男童在阿嬤家沒有遭虐疑慮,後續將持續輔導,也將協助醫療及社會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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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約會暴力 遠離危險情人

中華日報 – 2013年8月12日 下午10:39

 記者鄭佳佳/台南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發現,四成四民眾曾在交往中遇過愛情恐怖分子;最嚴重的傷害通常發生在分手過程,情人節則是最常發生分手的時機。 青少年涉世未深,常會因為憧憬愛情、輕易相信別人而墜入約會強暴陷阱當中。被害人受暴後普遍會有畏懼害怕、不信任感、憂鬱與自責的徵狀,常會影響人際互動。 現代婦女基金會台南工作站為呼籲防治暴力,十二日與社會局家暴中心、婦幼警察隊舉辦「開心談戀愛,跟危險情人說  Bye  Bye」記者會。 根據該會調查,親密關係暴力包含配偶、前配偶、同居人及男女朋友之間的暴力相向,比例高達家暴案件量的五成五左右。其中,十六到二十四歲年輕女性最易遭受戀愛暴力;甚至有高達四成四的民眾曾在交往中遇過愛情恐怖分子。最嚴重的傷害發生在分手過程,情人節則是最常發生分手的特殊時機。         該會指出,性侵害女性被害人數約為男性的八倍以上,年齡集中在十二到二十四歲,以十二到十八歲間最多。兩造關係以男女朋友高居第一位;加上普通朋友、同學及網友,則高達五成,發生場所以兩造住居所與旅館為主。 今天就是七夕情人節,市府呼籲男女戀愛時要睜大眼,聰明的辨識對方是不是危險情人。萬一碰到不對的人,一定要有智慧的推演安全分手方法,擬訂分手安全計畫,包含報警、蒐集證據、積極提告,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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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帥哥「攻略」魔女小三 女醫師付700萬斬老公桃花

ETtoday – 2013年8月9日 上午11: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富帥也吃鱉!台中市蔡姓女醫師懷疑53歲丈夫和王姓小三搞婚外情,為了趕走狐狸精,蔡女委託徵信業者找帥哥勾引王女,並提供700萬元做為「泡妞資金」,未料這名帥哥買名車裝闊、送禮物討好王女,最後她還是回到了蔡女老公身邊,氣得蔡女提告詐欺求償,法院8日認定業者任務失敗,須退還700萬元。

去年4月,蔡女和徵信業者郭呈嘉簽訂「終結小三契約」,同意以700萬元代價,讓郭男僱用把妹高手與王女交往,並帶她到中國定居,「我保證在8月15日前,終結王女和妳老公的不正常交往!」蔡女見郭男信誓旦旦立下承諾,當場直接先預付了250萬元。

蔡女表示,雙方正式簽約當天稍晚,郭男就來電報喜,說王女已搬去跟帥哥同居,兩人馬上就要共赴中國生活,她心想這招真有效,開心得不得了,接下來一個多月,她又應郭男要求,陸續匯出數百萬元。

去年8月初,郭男通知蔡女「任務已經完成」,蔡女依約支付尾款150萬元,但沒過幾天,她就看見王女又出現在老公開設的診所,懷疑郭男利用她對丈夫的愛,藉機詐財,一怒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期間,郭男陸續出示帥哥和王女出遊照片,證明他確實有依約僱人勾引小三,「光是買車就花了3、4百萬!」強調蔡女給他的700萬元扣掉買禮物、買手機、買機票、旅館錢等花費後,根本沒剩下多少。

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郭男或許罪不及詐財,任務失敗卻是事實,加上他無法提出發票等單據,故判郭男須返還700萬元不當得利。現年53歲的蔡女老公也是醫生,他8日得知判決結果,無奈地說:「我根本沒婚外情,妻子整天胡思亂想才會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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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男誘走小三無效 醫生娘索還

中央社 – 2013年8月8日 下午7:57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蔡姓女子出資委託郭姓男子僱請男子與醫生丈夫的小三交往,終結婚外情,付700萬元但婚外情未斷,提告要求還錢,法院判准。

台中市蔡女發現醫生丈夫與王姓女子有婚外情,民國101年3月間經由邱姓女子介紹,委託邱女的丈夫郭姓男子買名車、僱用男子與小三交往,並保證在101年8月15日前,把小三帶往中國大陸定居,遠離丈夫。

雙方約定,如未完成,郭男願承擔一切責任,並約定蔡女付費新台幣800萬元,簽立承諾書,成立委任關係。

郭男陸續回報,小三王女已搬到他僱用的男子住處同居、小三與僱用男子已到中國大陸定居等進度。但蔡女仍看到小三還進出丈夫診所,向郭男反映,郭男騙稱小三正與她丈夫處理債務關係中,要求付款,蔡女不疑有他匯款。

事後,蔡女發現小三並未前往中國大陸定居,才知被騙,但已陸續交付郭男700萬元,提出請求損害賠償告訴,要求郭男返還。

郭男對蔡女要求還錢沒有爭議,但提出照片及支出明細,要求扣除執行約定所花費用,台中地院以照片內容並無法證明與支出明細有所關聯,而判處郭男應返還蔡女700萬元。全案可上訴。10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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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友晚歸 美工刀割她手腳

中央社 – 2013年8月6日 下午5:06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亦偉台北6日電)陳姓男子只因不滿同居女友晚歸,竟以美工刀劃破女友手腳,還拿椅子砸對方。士林地檢署今天將陳男起訴。

法界人士指出,過去很多人以為只有家人才構成家暴,其實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除配偶、血親外,沒有結婚的同居男女或同性相處的男女,也是家暴防治法的保護對象。若另一半有暴力威脅,都可請求保護。

根據士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43歲的陳男今年4月8日上午起床後,發現同居女友徹夜未歸,事後與對方口角,一氣之下將女友強押到床上,以美工刀割破女友手腳,女友企圖逃跑,男子還以椅子扔擲背部。陳男還恫嚇「如果下次還這樣子的話,下場就不是像這樣子而已」。

不過檢察官開庭時,即便女方有驗傷證明並指證歷歷,男子卻矢口否認到底,不承認對女友動粗。1020806

1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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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婦夥「小王」 「蓋布袋」洗劫88歲翁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新埔報導〕不爽當年通緝被舉報,新竹縣關西鎮27歲「悍婦」陳佑瑜,涉嫌夥同婚外情的同居人張立峰綑綁打劫88歲前房東。因丈夫涉及他起縱火案,陰錯陽差被警方循線逮捕的陳女,警訊時不僅全盤否認,還用國罵嗆員警「醬很好玩是嗎?」「╳你媽!」

警方說,這起搶案發生在7月28日清晨約7點,陳女獨自騎車到張翁的山產店,假裝要買總價約5000多元的蜂蜜和苦茶油,因沒帶錢,說服張翁隨她回家取款。

張翁上當後,她通知埋伏在附近的張立峰(42歲)尾隨,趁轉進偏僻的產業道路後,用預先準備的布袋把張翁「蓋布袋」。兩人接著纏綑張翁雙手,搶走他腰包內的2800元後,把人丟棄在現場草叢。

張翁自行脫困後,雖以遺失現金為由主動報案,但顧慮人身安全,後來拒絕製作被害筆錄,警方最後只好針對張妻做錄音訪談。

警方說,張翁因年事已高,做生意數度被騙、被偷,也因常被害,張翁隨陳女「回家」路上察覺有異,途中一度假意要小解,再趁機把腰包內1萬多元的千元鈔票改塞在雨鞋裡面,所以才只被搶走2800元。

警方說,事發當天凌晨約3點,張宅附近另有人為縱火的火燒車事件。

從監視畫面發現涉案人是陳佑瑜的丈夫彭琩宸,從時間和地緣上,懷疑夫妻倆一起打劫張翁,沒想到彭男到案後才知陳女早已另結新歡;但也同時確定陳女涉有重嫌。

警方昨天拘提陳女及其同居人張男。張男告訴員警,陳女2年前被通緝時跟張翁租屋,卻被張翁舉報,她不滿才會設計報復。

陳女則否認所有指控,強調案發時她吃了安眠藥昏睡,根本沒到關西,當年被通緝的是她老公,不是她,她跟老人家沒過節,但警方證實她與老公都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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