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公公通姦毒死丈夫及婆婆

資料來源:美國中文網 時間:2008-12-11 12:47:03

7月12日,廣西桂平人鄭某超開摩托車途經封開時中毒身亡, 妻子 吳某芬不知去向。鄭某超一家的禍事一件接一件,身在廣州番禺打工的鄭母也離奇 失蹤 。專案組的民警通過近4個月的取證和調查,案情終於水落石出。11月,凶手吳某芬在湖南被抓,其對殺害 丈夫 與婆婆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吳某芬交代,她之所以下此毒手,源於家庭
不和, 丈夫 與婆婆對她不好,讓她記恨在心。一幕謀殺親夫、加害婆婆、與家公 通姦 的家庭悲劇由此而上演。封開警方昨日公佈的這一案情讓人看後感慨萬千。

廣西女子與公公 通姦

廣西女子與公公 通姦 用”毒鼠強”害死 丈夫 及婆婆

  拍案驚奇

  ●今年7月12日,鄭某超吃了 妻子 吳某芬裝在感冒膠囊裡的毒鼠強後,在騎摩托途經封開長崗鎮時遇車禍死亡, 妻子 「走佬」。

  ●7月13日上午,吳某芬到廣州番禺市橋見婆婆,讓婆婆喝了一瓶放有毒鼠強的涼茶,婆婆斃命。

  ●7月26日,鄭某石進入封開警方調查視線。

  ●10月10日晚、29日晚,吳某芬兩次打 電話 給專案組民警,為家公開罪,承認自己是殺害 丈夫 和家婆的凶手。

  一宗離奇的交通事故案

  奇

  今年7月12日,有群眾向封開縣公安局110報案,稱長崗鎮谷圩橋頭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是一名中年男子。110立即通知交警趕往現場處理。交警趕到現場時看見,死者趴在地上,嘴邊有嘔吐物,左邊倒著一輛紅色的摩托車。機敏的交警發現,死者死亡症狀與交通事故死亡症狀不符。交警馬上將情況報告給上級領導,封開縣公安局領導立即指派刑警和法醫趕往現場。

  經法醫初步檢驗,推定死者是中毒而死!封開縣公安局立即報告肇慶市公安局,並成立由市、縣兩級公安民警組成的「7·12」專案組。自此,專案民警開始了近4個月的破案偵查工作。

  專案民警通過查車牌,獲知事故現場的摩托車車主就是死者,名叫鄭某超,廣西桂平市木圭鎮人。經瞭解得知,鄭某超有老婆、兩個小孩和父母姐弟等親人。父母姐弟都在珠三角一帶打工,老婆最近也去了珠三角。10天之後,鄭某超的叔叔、大姐和弟弟來到封開,簽字解剖屍體。鄭某超的姐弟說,父母仍然在廣東打工,鄭某超的 妻子 則不知去向。

  據鄭某超家人說,7月12日,鄭某超騎著摩托車帶著老婆吳某芬從家出發,準備到順德一帶打工,當天是路過封開。民警在案發現場調查時,有群眾反映,當天看見出事摩托車的後面坐著一個30歲左右的女子,男子倒地之後,女子還企圖把男子扶起,後來就提著包走了。

  根據群眾對該女子外貌形體的描述,經鄭某超家人辨認,這個女子就是鄭某超老婆吳某芬。鄭某超家人還說,吳某芬曾打 電話 回家,詢問鄭某超車禍事故怎樣處理,但一直未曾露面,誰也不知吳某芬身在何處。

兒媳竟跟家公有 姦情

  7月26日,專案民警赴廣西桂平木圭鎮,對鄭某超兩夫妻的社會關係進行調查。在鄭某超家,民警只見到從順德打工回來不久的鄭某超父親鄭某石。鄭某超的兩個孩子由鄭的伯伯負責照顧。

  
專案組何警官向記者描述:”現年60歲的鄭父,身體健壯,面色紅潤,精力充沛。但對兒子鄭某超的死表現得很冷淡,沒有半點喪子之痛。對於兒子的死和生前的事情,鄭父一概說自己在順德打工不知道。”

  民警從死者的舅舅處了解到:4年前,吳某芬生下第二個孩子,在孩子9個月大的時候,她在其家公打工的地方住了幾個月,而此時鄭某超並不在其父親打工處。難道鄭某石與媳婦吳某芬有 姦情 ?

  專案民警即赴順德鄭父打工的地方調查。鄭某石在順德大良為一家 賓館 守水塔,與工友共住一間小房子。

  據鄭某石的工友反映,每次鄭某石的兒媳婦吳某芬來了,鄭某石就會叫他晚上回家,他替自己值班。而鄭某石的老婆從來沒來找過他。鄭某石曾對工友說過,有四五年沒見過老婆了,僅有的一次是在木圭的家裏偶然碰上的。

  顯然,鄭某石與兒媳婦吳某芬的關係不正常,要找吳某芬得從鄭某石處突破。9月下旬,專案民警傳喚鄭某石,鄭起先還回避與吳某芬的關係,後來在眾多的證言、證據面前,鄭某石最後承認了與吳某芬的 姦情 。並供認,7月12日下午5時左右,吳某芬到順德把毒死 丈夫 的事告訴了他,他說:”你真下得了手。”鄭某石隨即被拘留。

家婆神秘” 失蹤 “也遭毒手?

  專案民警加緊抓捕吳某芬的步伐。專案民警一方面再赴廣西桂平木圭鎮,尋訪吳某芬的去向;另一方面,又赴番禺,想從鄭某超的弟弟和母親處,尋找到吳某芬的蛛絲馬跡。

  在番禺,鄭某超的弟弟告訴民警,因為哥哥的死,他曾去母親陳某做保姆的一戶人家裏找過她,但母親的行李沒拿、工錢沒結算,突然之間就不見了,像從人間”蒸發”。

  兒子死了,做母親的怎麼一點反應都沒有?而且這麼長時間了都不與家人聯繫,有違常理。難道陳某也遭到吳某芬的毒手?

  何警官說:”以前只在小說裏看到連環殺人的殘忍故事,現在這個故事也許就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想到這裡,辦案民警都覺得這個婦人太毒辣,都希望儘快找到她,為死去的人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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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女人與長官偷情 變調成鬥爭

2008年12月06日 蘋果日報

Q:為何辦公室多畸戀?
A:辦公室是 外遇 的重要發源地。一般女生為了翻身,都很期待嫁個長官級的課長、會長或什麼長的,尤其在職場上,妳很容易看到他們的權力和能力,產生英雄式地崇拜;或是妳工作趕不完,他情義相挺,兩人又有共同話題,就日久生情。

辦公室戀情 大多是認知混淆。大家只看到對方專業、光鮮亮麗的一面,男人不會看到女同事卸妝、臥房堆滿雜物、對另一半大吼大叫的醜態;女人也常忘記男工作狂一回家就完全失去功能,因為頭腦在辦公室運轉太多,面對老婆時就死在那邊,不希望聽到任何聲音。
相對地,女人跟原有的 伴侶 久了,忘了他也有工作專業的魅力,只看到他生活上的愚蠢、很久沒說妳很可愛了;男人在外呼風喚雨,一回家卻被老婆挑剔生活習慣,好像自己一文不值,就覺得女同事那麼體貼,為何我要屈就這種老婆?就產生錯覺,以為自己在辦公室很受歡迎,回家反而不受歡迎。

Q:這種戀情帶有權力的迷戀?
A:對,很多女人太想得到有權力的男人,就委曲自己去吸引主管注意,當他的得力助手、為他做很多事,久了就變大爺與女僕的關係。但當妳真正跟長官 偷情 ,立刻面對難題:對方可能是有婦之夫,或者好老闆未必是好 情人 ,他只能跟妳談工作,對妳的情緒和生活瑣事毫無興趣。

分手 報復 散播謠言
Q:白天辦公室見、晚上 賓館 見,難道沒特殊快感?
A:這種 偷情 快感主要來自角色扮演的樂趣。情侶故意在辦公室裝成彼此冷漠、不認識,到 賓館 卻很熱情 做愛 ,心態就很遊戲,我們兩個要合作無間,不讓人看出破綻。但 偷情 久了,反變壓力,因為你需要很多說謊跟掩護,日久難保不露出馬腳。

Q:上床後,會不會很快幻滅?
A:如果身材差、性功能差、性器官長得奇怪,肯定火速澆熄,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 外遇 是迫害的代名詞,一開始是你迫害 元配 ,到後來 外遇 對象不放過你,變成 外遇元配 拔河,逼你做些事證明你愛她,逼你處理跟 元配 的關係,就換你被迫害。
「陌生」是很大的催情劑,剛開始玩的姿勢不一樣,很新鮮,但當 偷情 的上床模式變僵化時,妳就降到跟他老婆沒什麼兩樣,他覺得何必再浪費時間在妳身上,不如回到讓他最有安全感的 元配 身邊。
如果 分手 不順利,我甩妳,妳覺得我背叛妳,開始對我奪命連環call,最後很容易發展成辦公室鬥爭,被鬥垮的人就被迫離開公司。

Q:通常是男人還是女人離開?
A:不一定耶,看誰有能力。男長官較有權力逼女下屬離職,但女下屬未必輸,她跟你有過一腿,報復起來絕不會膽怯;她可能散播謠言,聯合同事違抗你命令,故意給你出包、延遲工作進度;更狠一點的,離職時把客戶資料都帶走、讓全公司的電腦中毒,甚至自殺、情殺,你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女人能力如果夠強,不太會迷戀有權力的男人,與其跟長官 偷情 搞得壓力很大,不如想辦法讓自己變主管。

記者李宥樓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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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禾通姦機師被逮 反告正宮強拍裸照

2008年12月05日 爽報
momo台購物一姐孫嘉禾,與華航機師楊俊銘 外遇 被告,孫反控楊妻傷害昨出庭,孫淚訴遭強押在床拍裸照,楊妻親友齊砲轟孫、楊。

本報訊
富邦momo購物台一姊孫嘉禾,今年7月與華航機師楊俊銘 外遇抓姦 ,涉嫌 妨害家庭 。孫嘉禾反控當時 抓姦 的楊妻李筱萍傷害罪,3人昨齊聚士林地檢署開庭。
據悉,孫嘉禾當庭聲淚俱下,控訴李筱萍帶人將她押床上拍裸照,還遭毆傷,她並提驗傷單為證。李昨否認。孫日前曾透過公司說,已和楊 分手 ,但昨楊出庭為她作證。
李筱萍親友團昨在法庭外,不斷罵孫是「狐狸精」,李母也痛罵楊俊銘是「畜生」。李說孫曾與他們夫妻到夜店喝酒,還說不知道楊已婚。孫嘉禾昨接 電話 時不斷啜泣:「已進入司法程序,抱歉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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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雖有理 通姦卻有罪

【大紀元11月28日訊】韓國檢察機關要求法庭判處承認違反該國 通姦 法的著名女演員玉素利入獄18個月。檢察機關同時還要求判處和玉素利 通姦 的流行美聲歌手鄭某被求刑六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據韓國朝鮮日報報導,11月26日,在議政府地方法院高陽分院刑事第五單獨法庭,由法官趙氏奭進行的審判中,檢察機關解釋求刑的背景說:「儘管玉素利在法庭上承認所有公訴事實,但在檢察機關和警方調查過程中否認了犯罪事實,並且控告人希望對被告進行嚴厲處罰。」

玉素利在法庭上承認指控事實,但否認有罪,她把自己的 通姦 行為歸咎於和演員 丈夫 樸哲的無 愛情 婚姻,並 挑戰 通姦罪法案是否符合憲法。

韓國50年前通過 通姦 罪法案,犯有 通姦 罪者可以被判長達兩年的監禁。韓國憲法法庭10月第4次就此做出裁決說, 通姦 行為必須屬於犯罪,因為它會破壞社會秩序。

法庭還說, 通姦 法並沒有違反人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針對違反這條法律者的現有刑罰是恰當的。

檢方還稱:「鄭某從一開始就對自己的罪行全部坦白,並深刻懺悔,因此在求刑時考慮了這一點。」在當天的庭審中,玉素利和鄭某承認了公訴事實。下月17日上午10時,法庭將對兩人進行宣判。

玉素利因涉嫌從2006年5月底至同年7月初與鄭某 通姦 三次而被不拘留起訴,但由於在今年2月提起 通姦 罪違憲訴訟,因此,直到最近憲法法院做出 通姦 罪符合憲法的決定,對 通姦 案的刑事審判被擱置了9個月。

目前,玉素利和前夫演員樸哲對離婚及財產分割訴訟判決不服,各自提起上訴。

韓國時報說,在過去3年中,每年都有大約1200人被判犯有 通姦 罪,但很少有人會因此而入獄。

玉素利本名叫玉寶京,出生於1968年12月23日。1996年,玉素利和同歲的演員樸哲結為夫妻,育有一女。婚後11年來,這對夫婦一直被譽為娛樂圈的模範夫妻,這段曾讓很多人羨慕不已的 婚姻 終因 婚外情 走到盡頭。

玉素利曾在電視SBS《FM 11:00玉素利》任主持,上演KBS《新爸爸二十九》和MBC《愛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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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韓國女星通姦被求刑1年6個月 過時法令引起軒然大波

(2008/11/28 12:14) 資料來源:NowNEWS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韓國知名女演員玉素利因 外遇 ,被韓國檢察院以 通姦 罪起訴,並在11月26日與 外遇 對象鄭姓男歌手,一起出席法庭接受審判。玉素利被求刑1年6個月,而她的 外遇 對象鄭姓歌手則被求刑6個月,緩刑2年。

玉素利與前夫樸哲在1996年 結婚 ,過去一直是韓國演藝圈中恩愛夫妻模範,卻在去年10月突然宣佈離婚,並爆出玉素利與多名男子有 外遇 ,之後韓國檢察院以 通姦 罪起訴她與 外遇 對象鄭姓男歌手。

對此,玉素利承認有 外遇 ,但她不認為她有罪。法庭的工作人員透露,玉素利在法庭上承認自己 外遇 ,但她認為是被前夫所逼,因為前夫樸哲在過去至少與超過100名女子有染。

韓國50年前通過 通姦 罪的法案,被起訴 通姦 罪者最多可判2年求刑。韓國時報表示,過去三年來約有1200人被起訴犯 通姦 罪,但鮮少因此真的入獄服刑。這件事在韓國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過時的法律。玉素利 通姦 罪的審判結果,將在12月17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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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震誤觸防盜 偷情男女遭活逮

2008年11月25日蘋果日報

離譜案例
婦人背著 丈夫汽車旅館 偷情 ,未料卻因吃包子不慎噎死,致 姦情 曝光。律師陳永來根據過去一些案例指出,愈想人不知的事,有時事出突然,反而想蓋都蓋不住,真應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話。

性愛 自拍成罪證
陳永來舉例,今年七月間,台中市一名從事餐飲業的六十二歲劉姓男子,到 汽車旅館 偷情 ,和 情婦 喝了兩罐啤酒後洗澡辦事,未料劉男突然心肌梗塞,即俗稱「馬上風」,送醫不治;劉妻接獲噩耗,才知 丈夫外遇 已兩年多,雙重打擊下更加悲痛。
上月桃園地院判決一件 妨害家庭 案,也甚為少見。一名有婦之夫自拍和 情婦 做愛 照片欣賞,雖技巧性地未拍到自己臉,但 妻子 發現照片上男子肚臍上方有道開刀疤痕,性器勃起時龜頭又有兩顆黑痣,和 丈夫 特徵一模一樣,證據確鑿,始料未及。
最扯的是,去年九月間台中地院判的一件 通姦 案。已婚葉姓男子開著 妻子 的轎車約 情人 搞車震,兩人在車內忘情 做愛 ,車身劇烈晃動觸動車上的TOBE防盜系統,該系統自動以 簡訊 通知葉妻,葉妻向行控中心確認車子位置後趕到現場「 捉姦 在床」。
記者張沛森、吳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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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讓婚姻獲得救贖?婦團齊商通姦除罪化 — 傅智恆

提告讓 婚姻 獲得救贖? 婦團齊商 通姦 除罪化 傅智恆

苦勞網特約記者
我國刑法239條條文為:「有 配偶 而與人 通姦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昨日(11/4)由婦女新知基金會主辦的「 通姦 除罪化–除刑法之罪,讓 婚姻 回歸民法?」座談會假台灣國家婦女館舉辦,提供各婦女團體直接商討的平台。

執業律師尤美女表示,日本的 通姦 罪在二次大戰後,即因條文只約束女性的性別歧視行為而撤銷,而台灣過去也只罰女性,世新大學性別所助理教授陳宜倩也認為這「從來都不是平等」的法律。而其後雖一併約束男性,但也將刑罰改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並為告訴乃論得以撤銷告訴。

實則上, 通姦 罪舉證困難,尤美女指出,必須取得直接證據,如保險套等才得以提告。她也說,若請 徵信社 蒐證反容易被告妨害秘密罪,若未在「最佳時機」破門而入,則可能被告侵入住宅、損害罪等。提告時間也需一年到一年半,最後只換得些許罰金,兩相權衡之下, 通姦 罪的效益並不大。

通姦 罪往往淪為女人的戰爭: 元配 往往撤銷對 丈夫 的告訴只告 第三者 。國科會社科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官曉薇特別指出,除了這種情況外,女性被告 通姦 罪的比例逐漸升高,但女性被撤回告訴的比例卻低於男性,因此女性更應該積極反對 通姦 罪。

陳宜倩則提出三個反思與質疑: 婚姻 中一對一的關係是否真實?性對男性為何是自信與力量,而對於女性則是羞恥與汙名?性/愛獨佔是否等於家庭和諧?她也表示,其實不見得非得要找到另一半才能讓自己變得完整,而且應該了解就算在 婚姻 關係裡,也無法控制他人,他人也沒受控制的義務。

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紀冠伶則提出另一思考面向,她表示 通姦 罪對於 元配 有部分實際效益在,可藉此發現雙方相處出問題的真實。但她也認為 通姦 罪會讓民眾誤以為「 婚姻 的維持靠的是法律的保護」,實際上法律只規定了親屬關係。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簡至潔則提出,她們支持 通姦 除罪的前提是讓離婚婦女的財產得到保障,例如重定贍養費標準。同時,也必須放寬離婚規定,例如分居數年即達成離婚條件,而非現行需 婚姻 雙方皆同意簽字的制度,讓婦女不需以 通姦 罪作為離婚的手段。她也表示,除罪指的是除 第三者 之罪,因 婚姻 契約由當事人雙方簽定,非關 第三者 ,真正問題在於 配偶 「欺騙」性 外遇 ,而非「婚外 性行為 」。

紀冠伶則提醒,若強行推動法律內容改革,勢必會讓 元配 讓為自己失去法律保障,誰都可以破壞自己的 婚姻 。而會中談到 通姦 這個字眼本身就帶有強烈道德規範以及歧視女性意味,因此也許將分階段性改革,先行推動法律名稱的修改。

而心理諮商師林雪琴則認為,可由社會教育先行著手,讓遭遇 配偶 外遇的民眾了解,其實提告只會讓自己的痛苦延續更久,更何況父母常教育下一代要好聚好散,為何到了自己身上就非得要對方「還我公道」?

女人之心徵信王秋香認為,通姦除罪化,讓通姦變成道德層面的問題,對婚姻雙方都是不公平且沒有保障的,取得通姦證據,可用於爭取子女監護權或是膽養費,而不應只視為處罰婚姻不忠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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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水電工 果真戴綠帽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11/15 15:50

李姓計程車司機返家撞見一名男子慌張走出, 妻子 推說是「水電工」,李懷疑被 戴綠帽 ,在臥室安裝針孔,果然拍到這名「水電工」常到家裡和 妻子 偷情 ;原想原諒 妻子 ,但 妻子 不承認,還要他搬走,只好控告兩人 妨害家庭

住台北市文山區的李姓計程車司機,每天上午帶念國小的兒子上學,因兒子有慢性疾病,下午還會接兒子到萬芳醫院就診;他的張姓 妻子 (卅八歲)則是晚間出門上班,白天在家 休息

三月中旬,李姓司機下午臨時返家取物,看到一名男子慌慌張張走出來;李質問是誰, 妻子 回答是來修水電的。李心裡起疑,幾天後將車停在遠處,悄悄走回家,發現這名男子又在屋內,懷疑 妻子 不忠。

李便在臥房角落偷偷安裝針孔攝影機,果然拍到 妻子 和「水電工」 通姦 畫面;從四月開始,至少拍到五次。但 妻子 完全否認,還凶悍回應不相信就離婚,嗆說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要李帶小孩搬走。李姓司機忍無可忍,拿著蒐證影帶向警方提告。

女人之心徵信王秋香提醒您:夫妻共同財產制下,財產在任一方的名下,離婚後,另一方仍有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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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服刑妻劈4男 幼女寫信告狀

(2008/10/23 01:01)資料來源:NowNEWS

社會中心/北縣報導

台北縣一名53歲的林姓男子在民國90年間,因強盜案入監服刑,38歲的 妻子 在基隆市賣麵維生,則因難耐寂寞,竟然背著 老公 與其他陌生男子亂搞,日前並產下一名男嬰,年僅13歲的幼女看不下去,於是寫信到獄中向老爸告狀,整件事情才因此曝光。

警方表示,男子接到女兒寄來的信件,內容寫道,「媽媽肚子又隆起,好像要生小BABY了」;男子看完女兒的信件後怒不可抑,在獄中獨自書寫一封告訴狀,怒告 妻子通姦 對象 妨害家庭

偵辦的員警對於如此離譜的事也感到相當不可思議,警方發現,這名女子相貌及身材普通, 通姦 的對象竟然高達4名,但這4人她全都不認識,懷疑都是酒精惹的禍,目前警方也將過濾與女子 通姦 的4名對象,並積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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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姦在床 反被夫告侵民宅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林姓女子懷疑 先生 外遇,前晚帶著親友前往家中「抓猴」,雖然當場 捉姦 在床,卻反被 先生 控告一行人侵入住宅,警方到場將雙方帶回警局,各依 妨害家庭 、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27歲的林女在兩年前嫁給大她20歲的黃姓男子,黃某當時允諾貸款買給她1棟位於忠孝東路四段的高級豪宅,但由於林女信用不良,有向銀行貸款的房子僅能掛在另名女子名下。

林女表示,今年初,黃某藉故騙她搬走,自己卻與母親仍住在裡面,後來她聽說 先生 讓他公司的女秘書搬進去,氣憤之下,前晚由哥哥及其女友陪同,帶著攝影機上門 捉姦

林女通過樓下的管理員,上樓用鑰匙開門後,直衝黃某臥房,果然見黃某與劉姓女秘書兩人同被 共眠 ,林女過去掀開棉被,發現兩人僅著內衣及薄睡衣,林女除破口大罵,並將全部過程用攝影機拍下。

睡眼惺忪的黃某立刻報警,指對方闖入民宅,林女卻向據報趕來的警方表示,這棟房子實際上的屋主是她本人,她哥哥及其女友是她邀請來的客人,何來侵入住宅之說。

針對被「抓猴」,疑有 外遇 之嫌,黃某向警方解釋,因為自己的右腳不舒服,加上女秘書有輕微糖尿病,才會睡在床上「就近」彼此照護,並無 通姦 事實;林女在屋內並沒找到衛生紙及保險套等證物,僅拍到兩人著薄衣同睡。

雙方各說各話,承辦員警只得依兩造說法,各依 妨害家庭 、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捉姦 在床 反被夫告侵民宅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林姓女子懷疑 先生 外遇,前晚帶著親友前往家中「抓猴」,雖然當場 捉姦 在床,卻反被 先生 控告一行人侵入住宅,警方到場將雙方帶回警局,各依 妨害家庭 、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27歲的林女在兩年前嫁給大她20歲的黃姓男子,黃某當時允諾貸款買給她1棟位於忠孝東路四段的高級豪宅,但由於林女信用不良,有向銀行貸款的房子僅能掛在另名女子名下。

林女表示,今年初,黃某藉故騙她搬走,自己卻與母親仍住在裡面,後來她聽說 先生 讓他公司的女秘書搬進去,氣憤之下,前晚由哥哥及其女友陪同,帶著攝影機上門 捉姦

林女通過樓下的管理員,上樓用鑰匙開門後,直衝黃某臥房,果然見黃某與劉姓女秘書兩人同被 共眠 ,林女過去掀開棉被,發現兩人僅著內衣及薄睡衣,林女除破口大罵,並將全部過程用攝影機拍下。

睡眼惺忪的黃某立刻報警,指對方闖入民宅,林女卻向據報趕來的警方表示,這棟房子實際上的屋主是她本人,她哥哥及其女友是她邀請來的客人,何來侵入住宅之說。

針對被「抓猴」,疑有 外遇 之嫌,黃某向警方解釋,因為自己的右腳不舒服,加上女秘書有輕微糖尿病,才會睡在床上「就近」彼此照護,並無 通姦 事實;林女在屋內並沒找到衛生紙及保險套等證物,僅拍到兩人著薄衣同睡。

雙方各說各話,承辦員警只得依兩造說法,各依 妨害家庭 、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女人國際徵信 徵信達人 王秋香

【聯合報╱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2008.09.28 0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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