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控家暴 逾期不起訴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19 04:11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前民進黨立法委員王雪?今年4月間,以遭丈夫共3次家暴為由,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不過檢方發現,3次家暴分別屬逾期提告,或王隨後撤告,昨天全部處分不起訴。

王雪?提告指出,96年6月間因細故與丈夫王作良爭吵,丈夫將她打到腦震盪及耳膜破裂;98年10月間,王又兩度藉故毆打她,造成她頸部疼痛、右側大腿瘀青等傷害,因此提告。

檢方指出,王雪?在今年4月間對此案提出告訴,由於96年6月間的家暴案遲至今年才提告,已逾6個月追訴期限,應為不起訴處分。至於98年間的兩件傷害案,王雪?也在8月3日撤回告訴,全案也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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