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殺妻姦屍判18年 3子女嗆判死刑

TVBS
更新日期:2010/08/14 11:19

桃園一名長期對妻小家暴的李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妻拒絕復合,去年12月5日竟偷躲在前妻轎車後車廂,趁對方開車時,爬到前面車座談判,最後拿刀殺死妻子,甚至姦屍後,還載到汽車旅館投宿,伴屍一天一夜;法院審理後,判行男子18年2個月,嫌犯女兒認為刑責太輕,決定再上訴,要求法官判處死刑。

嫌犯大女兒(2009.12.7):「他(父親)是個變態!應該判死刑或是重刑!」

早在法院判決前,嫌犯女兒就已經說出重話,希望法官對父親處以重刑或死刑,如今一審宣判18年2個月徒刑,嫌犯女兒認為刑責太輕,要求法官判死刑,可以算是國內第一起,子女要求法官判父親死刑的案例。

嫌犯大女兒(2009.12.7):「一個殺死人的人,本來就是不對的,更何況是殺死我媽媽!」

無法相信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父親竟會親手殺死結髮20年的妻子?原來47歲的李姓男子,長期失業,酗酒就對妻小家暴離婚後,李姓男子多次向前妻央求復合遭拒,去年12月5日晚上11點多,他跑到前妻工作的地方,躲在前妻轎車的後車廂,趁女方一個人開車回家時,偷偷爬進車裡談判。

結果雙方在家門口發生激烈爭執,大打出手,女方還高聲呼叫,向家人求救,李姓男子就在這時,拿出預藏的生魚片刀,刺向前妻胸口,甚至還載著屍體,到竹圍租屋處姦屍,最後用棉被裹屍體,投宿新竹縣竹北的汽車旅館,伴屍一天一夜。

父親殘忍行徑,即使是親生女兒也無法原諒。嫌犯大女兒(2009.12.7):「一個正常的父親,是會做這種事的嗎?會去預謀?會去拿鐵鍊?會去拿刀子嗎?會去洗屍體嗎?不想跟他連絡,不想看到他的臉!」

殺妻的李姓嫌犯,依殺人和侵害屍體罪嫌起訴,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但法院認為男子並非預謀殺人,判處18年2個月,嫌犯女兒堅持上訴,希望司法能主持公道。


已用關鍵字:離婚,妻子,家暴,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