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男師劈4女 愛情合約破功挨告

TVBS
更新日期:2010/08/09 12:11
何家華 

國內知名國標舞老師朱志剛,儘管已經結婚,卻和一名程姓女學生交往,同時間還劈腿另一名張姓女子,女學生發現後,要求男方簽下一份禁愛契約,不得再和對方見面,沒想到這名老師毀約,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簽約前,這名男老師已經和張姓女子交往,因此不算違約。

攬著女伴的腰,貼身共舞,國標舞老師朱志剛,雖然已經年過半百,仍然風度翩翩,卻因此和多名女學員鬧出花邊緋聞。當事人程小姐:「敎你跳舞,叫妳來當他的助教,免費當他的助教,敎妳跳舞,再邀約妳出遊吃飯,繼而再跟妳借錢。」

她是朱志剛的學生兼舞伴,也是桃色糾紛的女主角之一,當初兩人因為跳舞,擦出愛的火花,在3年內,程小姐陸陸續續借了401萬給朱志剛,還幫他開了一家舞蹈教室,但後來程小姐發現男友劈腿另外一名張姓女子,想要以45萬元抵免401萬的合約,來挽回朱志剛的心,不過附帶條件是「永遠不和張姓女子往來」,沒想到朱志剛卻打破約定,程小姐一狀告上法院,要求他履行合約。

當事人程小姐:「反而還跟這個女生發生關係,讓這個女生又來(舞蹈)教室吵吵鬧鬧,造成教室沒辦法經營下去。」

但是法院認為,朱志剛和張姓女子,是簽約前就已經在一起,所以不算違約,駁回程小姐的告訴,兩個人的感情糾葛還沒結束,程小姐又發現,朱志剛和另外3名女子也有密切來往,最後因為複雜的關係,朱志剛和自己的老婆鬧到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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