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婦人割喉案 男判無期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7/23 21:13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3日電)台北縣新莊市葉姓婦人因與男友林吉杉發生爭吵,竟遭林打昏、綑綁,再遭水果刀猛刺頸部致死。最高法院今天判處林吉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已婚的林吉杉在葉婦喪偶後,96年間與葉婦發生婚外情,林吉杉因在大陸經商,常向妻子隱瞞返台行蹤,到葉婦住處約會,但因葉婦多次要求林男離婚未果,雙方發生爭執。林男97年間再次到葉婦住處,與葉婦發生性行為後,雙方因金錢糾紛爭吵,林吉杉憤而出手毆打葉婦,導致葉婦倒地昏迷。

判決指出,林吉杉先以膠帶綑綁葉婦雙手雙腳,再以水果刀割劃葉婦頸部,葉婦因疼痛驚醒大叫,林吉杉竟猛刺葉婦頸部、背部多刀,導致葉婦死亡。葉婦就讀高中的女兒發現母親陳屍房內、全身赤裸並遭膠帶綑綁,因而報警。

林男雖遭檢方求處死刑,但法院一、二審時,合議庭認為,被告雖未獲被害人家屬原諒,但是否應處極刑,仍有審酌餘地,僅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9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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