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扁外遇 李慶元須道歉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7/13 22:37

(中央社記者吳沛綺、陳亦偉台北13日電)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民國89年總統競選期間,出書並舉行記者會指控前總統陳水扁外遇,遭陳水扁提告。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李慶元須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李慶元94年二審時,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2年,李不服提起上訴,更三審獲判無罪,但目前仍在纏訟中。

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李慶元與李敖共同出版「陳水扁的真面目」一書,李慶元在他負責撰寫的章節,指陳水扁曾與女助理及化妝師有婚外情妻子吳淑珍還指派當時松山分局局長捉姦等,當時被陳水扁以企圖影響選情、違反選罷法提告。9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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