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接濟外遇母女 又怕傷害到老婆

Q:12年前發生 婚外情 ,老婆原諒我,我也離開 外遇 及所生的女兒。最近跟女兒媽媽取得聯絡,未再婚一直守著女兒,得知11歲女兒功課好也很乖。媽媽薪水被服務的補習班東扣西扣所剩不多,女兒體貼回收資源換取微薄零用錢,交營養午餐費。

我對這樣的情況感到心酸痛苦,至今還是非常愛女兒的媽,想提供生活費與安家費,也想與女兒相認。不過我心裡很矛盾,是否要誠實的跟老婆說這一切,如果不說而自己默默的做,是不是又背叛 婚姻 、背叛家庭呢?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 婚外情 的後遺症對你身邊相關人士的殺傷力不小,宜小心處理。俗話說得好,眼不見為淨,但是一旦看到懂事乖巧的私生女,再想逃避或遺忘眼前的一切是不可能了。

孤兒院或震災餘生的小孩我們都可以捐錢認養,何況是自己的親骨肉,一個逐漸成長,潛能正在發展的小女孩,你光有同情心還不夠,基本上理應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才是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既然 妻子 原諒你的 婚外情 及私生女,兩人重修舊好,這12年來你的表現必然令她滿意,你只能將對 外遇 對象的愛藏在心底,老實地告訴 妻子 ,只是要盡為人父的責任,也希望與女兒相認,保證絕不會與其母死灰復燃。 妻子 必然很擔心,但她若真愛你,也不忍攔阻骨肉之情。因此為了取得她的信任及賦予安全感,你可請求她與你同進同出處理此事。

徵得 妻子 同意後,也得徵求女兒母親的同意。也許她不願你與女兒相認,也不肯接收金錢幫助,那就得靠你們夫妻盡量與她溝通了。一定得先由母親口中告訴女兒相認之事,讓她有心理準備,千萬不可自己貿然去相認,以免女兒反彈造成反效果。

資料來源: 09-10-23 自由電子報〈家庭診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