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外配遭家暴 失語求助無門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07/07 00:07
魏世昌

【編譯魏世昌綜合報導】從巴基斯坦遠嫁至英國的外籍配偶因語言能力不足,遭受家暴求助無門,身心受創。英國法律也不站在外配這一邊,兩年的臨時簽證一到期,如果沒有夫家支持,就得面臨遭驅逐出境的命運。

異國婚姻 一場騙局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一名年約20出頭的巴基斯坦女子亞斯蔓,啜泣著敘述嫁到英國後的悲慘遭遇。她去年嫁給一名英國人,展開在異國的生活。她形容,這是一場大騙局。除了在夫家被當成傭人使喚、丈夫發生婚外情甚至還有一子,徹底漠視她的存在。

她在巴基斯坦結婚後回到英國,丈夫開始不斷抱怨。「他對我態度180度大轉變,毆打我,還把我推下床不斷踢我。一開始,婆婆對我還不錯;隨後轉而支持她兒子」

「每天遭受如此凌遲,我真的好累。有天他從工作的商店回家後故計重施又毆打我,這是壓倒我們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當時她生著重病,卻沒人帶她去看醫生,她再也受不了,選擇逃離。「我甚至沒見到母親臨終前最後一面,我不知道為何世界上竟有人如此對待媳婦。」

居留權掌控在配偶上

不過,還沒來得及為自己權益抗爭,亞斯蔓卻慘遭趨逐出境。英國政府針對自南亞國家嫁給英國公民者,有一套法令限制。起先僅能獲得為期2年的臨時簽證,接著在配偶支持下才能取得英國永久居留權。

據英國內政部法規規定,任何外籍人士2年內因家暴因素訴請離婚者,可申請無限期居留許可。但必須在第一時間回報權則單位人員,如衛生部門醫師或警察。不過,當女子的英語能力較差時,等同遭主流社會遺棄,申訴過程困難重重。

另一名巴基斯坦女子薩爾瑪,她因無法證明自己是家暴受害者,也將面臨趨逐出境。「我丈夫早有一名印度籍女友,育有2子。透過嫂嫂我才得知這件事。」她說,只要稍微抱怨任何事就會遭到毒打,有天甚至當著嫂嫂面前被岳母抓起臉、強拉頭髮。

這些例子只是冰山一角。2008至09年間,內政部共受理1,410例因家暴問題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外配,其中更不乏男性。不過,只有440名獲得居留權,其他已遭驅逐出境。巴基斯坦律師協會會長阿姆賈德.馬利克呼籲,政府應比照外籍眷屬的權益保障外籍配偶。

英國法律明文規定,若自外國攜父母或孩子入境,能獲得無限期居留權。但身份若換成妻子,僅能獲為期2年的臨時簽證。「永久居留權還得倚靠配偶支持與否,太不合理了。」曼徹斯特巴基斯坦福利中心家暴防治工作者帕維.賈維德,她一週內處理類似亞斯蔓與薩爾瑪的案件就達6至8件。

她認為,政府對外配權益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許多家暴受害者無法見到外人、甚至飲食也遭限制,這根本是精神虐待。」內政部回應表示,政府今年將協助外配融入英國社會,但書是,她們在拿到配偶簽證前,必須要會說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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