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事件不能防範未然 癥結學校社工制度不健全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4/29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長期缺乏「學校社工」制度,是兒少事件無法提前預防主要癥結所在。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昨日表示,以歐、美、香港等國家平均1:1000~2000的人力比推估,台灣至少要增聘2500名學校社工,然目前全台僅有55名配置,要做到兒少權益保障及危機預防工作真的是「差很大」。

聯盟統計,從今年初至今發生在家庭內的侵害兒少人權事件共計46則,其中「殺子自殺」事件發生8起、兒虐事件共計12起、性侵事件則高達26起。進一步追蹤這46起事件,其中已經造成19位未成年人死亡、11位兒少當事者程度不一的傷害;在校園部份,至今已有6起包括不當體罰在內的重大虐待學童事件,以及9起校園性侵案件。總計發生至今的61起案件,等於每2天(平均為1.93天)就發生一起危急兒少人權之重大事件,並造成19死17傷、40人遭性侵,共76位未成年兒少受到成年人各程度不一的折磨與傷害,平均每6天(平均為6.21天)就有一位未成人因成年人的加害而死亡。

聯盟召集人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預防危機風險的發生,遠比事後責怪專業人力不足或不專業更加重要!今年從南到北連續發生幾起重大兒虐案件,從陳小弟、陳小妹、曾家姐弟再到小小曹,終於引發各界對於基層社工嚴重人力不足的關切。

社工人力長期不足的確是問題所在,然除針對家暴事件增聘兒保社工外,更大的問題在於兒少社工資源分配在城鄉差距上出現極大的落差,以致近年來諸多重大兒虐事件多半集中於中、南、東部。

由於目前學校現場僅有教師與輔導老師的設置,並無兒少保護工作中重要的社會工作人力,加之社政系統所設置的兒少保護人力,均著眼在兒少保護通報後的介入,使得兒少保護案件未發生之前的預警與預防介入的專責人力十分缺乏。但每年高達六、七萬件家暴通報案件,學校更應扮演家庭暴力預防的第一線,故除了補足縣市政府兒保人力,學校社工制度的建置更是預防悲劇重覆發生的關鍵。

服務於第一線的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社工督導陳亭伊也表示,目前學校雖然普遍設有輔導老師,但輔導老師除了每週須有一定時數的上課之外,其所受的專業訓練並不在於處理學生與其家庭、社區關係的各項問題,因此無法結合學校及社會資源,提供學生與家庭適切的服務及支持。

此外,特別是國小的輔導老師多是由學科老師轉任,甚至還曾有不適任老師轉為輔導老師的案例,再加上校方普遍人力不足,輔導老師多需負擔學校的行政工作,在精力與心力的雙重負荷下,輔導老師實難以負擔學生輔導與學校資源整合的沈重工作。

學校現有輔導體系提供的是學生心理層次的個人服務,當學生問題來自於家庭時,校輔系統往往只能束手無策,唯有建置於校園的社工才能解決這方面需求。

聯盟呼籲,政府務必正視行政體系橫向聯繫缺失的嚴重性,應透過修法程序與國際兒少人權政策接軌,讓兒少為主體的權益保障觀念入法,使新修正的兒少法真正能體現保障五百萬兒少最佳利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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