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3/08 18:35
澳洲法官建議一個小女孩喊生母「媽」,後母直呼名字就可以了。
這個女孩才六歲大,出生不久,父母就離婚了,隨後為了小女孩的監護權僵持不下,到現在離婚官司還沒打完。
最近法官裁定女孩可以喊繼母「媽媽」,生母當庭抗議,宣稱這項裁定違反了之前另一個法官的裁判。那位法官判定,媽媽或是媽咪只能用在生母身上。第二個法官只好請小女孩以後直呼後媽名字,對生母才可以喊「媽媽」。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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