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穿內褲抱小三 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巫姓男子去年7月間載黎姓女友返家,被妻子逮到僅穿內褲躺在床上,身旁黎女則以雙手環抱枕頭、遮住上半身,因檢方未查獲2人有通姦具體證據,處分不起訴;巫妻不甘受辱,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雖沒被查獲有通姦事證,但仍違反善良風俗,且造成巫妻精神上痛苦,因此要賠償巫妻40萬元。

法院依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查出的事實,認為巫某與黎女確實有發生婚外情,只是未被查到通姦的具體事證,兩人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深夜又衣衫不整同睡一張床,違背善良風俗,造成巫妻精神上莫大痛苦,判巫、黎兩人敗訴,要付巫妻4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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