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兼情婦 每週溜班溫存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沈姓單親媽媽,擔任已婚房地產公司魏姓老闆的秘書兼情婦,兩人每週至少有一天蹺班外出溫存,再回公司繼續上班,因魏男從不在外過夜,元配竟不知丈夫長達5年多的姦情,等到意外發覺後才提告;刑事方面,沈女被判刑3年,民事也被判賠償魏男元配50萬元;可上訴。

沈女判刑3年 賠50萬

法院審理時,沈女滿腹委屈說,魏某一度因信用不良,被銀行拒絕往來,那5年她成了老闆生意場上的人頭,魏開她的支票做生意,投資房地產也借她的名字登記買賣,才使魏家妻小那些年得以溫飽。

沈女並哭訴,是魏糾纏她,不甘心分手才指使老婆告她,且她與魏分手後另謀出路,月薪3萬元,為打官司而工作不保,沒錢賠款,請求法官減價。

兩人偷情長達5年

判決指出,沈女曾是音樂老師,93年到魏某開的房地產公司當秘書,朝夕相處發展出地下情,都是趁上班空檔蹺班溫存,從未在外過夜,魏每天回家,以致從未到公司「查勤」的魏妻沒發現異樣;公司內的員工和業務往來友人,常見老闆和沈女出雙入對,眾人都叫沈女「大嫂」,沈也不否認,大多數人竟都不知道老闆另有元配。

分手纏訟曝姦情

直到98年間沈女提分手,不願把借名登記的一戶房子還魏,魏瞞著老婆控告舊情人討房,纏訟2年。結果前年魏妻在老公公事包發現訴訟資料,才知丈夫偷腥,丈夫承認每星期和沈女做愛,魏妻控告兩人通姦後,對丈夫撤告,向沈女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沈女財力等情,判賠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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