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法部4月底提修法意見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19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通姦罪是否除罪化引發爭議,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決議,法務部應於四月底前提供修法意見,且司委會將儘速召開公聽會。

立委尤美女指出,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先生通姦時,法院通常判較輕,如太太通姦,則被判比較重,她質疑通姦罪有「間接歧視」之嫌,希望法務部將民法有關贍養費等條文一併修法檢討。

立委許忠信認為,通姦如除罪化,太太要與先生維持信任感,就少了個約束,若夫妻間沒信任,「我到立院問政太太也跟著來,這樣怎麼問政?」他強調在有背信罪情形下,通姦罪不該除罪化,並要求法務部長曾勇夫對通姦罪存廢表態。

曾勇夫回應說,他不宜對此表示個人意見,目前已交由刑法研修小組研究;至於有無「間接歧視」則要看具體個案,法務部會檢討通姦罪及相關法律修法問題,並在四月底前提供修法意見,目前先廣聽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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