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外情欲分手 遭情人強姦後被其非法拘禁

NOWnews – 2012年11月19日 上午9:53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47歲男子不甘情人提出分手,便強行將情人帶至自己租住房內實施強姦並非法拘禁。近日,遭以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

此事發生在大陸湖南衡陽市雁峰區,姓歐陽的男子離異多年,2010年9月與被害人李姓女子在公車上認識。由於李女夫妻感情欠佳,不久與歐陽男發展為情人關係。相處一段時間後,李女發現男子脾氣暴躁,便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

2011年5月期間,李女孩先後分兩次向男子支付分手費。未料男子不甘就此放手,趁機約女子出來相見,並以持刀威脅、言語恐嚇等方式強迫李女與其發生兩次性行為,禁止與外界電話聯繫、限制李女。所幸,女子趁隙逃出。

承辦此案件的檢察官提醒,交友需謹慎,切勿因為家庭不和而在外隨意交友,從而給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帶來傷害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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