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被辱 夫無法休妻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4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指稱妻子常對他恐嚇及毆打,更當眾怒罵,讓他顏面無光,因而訴請離婚;但其妻辯稱,是因先生和「小三」生下一女,她在氣憤不平下才有這些行為。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是陳男違背忠誠義務在先,其妻才以強烈方式發洩不滿情緒,因而判處陳男敗訴。

陳男在台中市開設3家藥局,並在藥劑生公會擔任要職。陳男以其妻不但時常對他威脅、恐嚇及毆打,還開車撞他,他都百般容忍;而在99年間,全國藥劑生會員大會於台中市召開時,由他擔任主席職務,妻子竟然跑到會場上怒罵他,讓他顏面無光,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陳男更指稱妻子對婆婆不孝順,還把祖先牌位丟棄在地上,更花大錢買骨董;除此之外,妻子曾經傳多通簡訊給他,揚言:「要死大家一起死!」

陳妻辯稱是丈夫在外有小三,兩人還生下一女,在她發現此事之後,丈夫反而公然帶著小三來找她,要求她接納或是選擇離婚,她在氣憤下才會有這些行為。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是陳男先違背婚姻義務而造成,判處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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