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打野戰 坦白換得妻撤告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6日 上午4:37

蘇妻撤告 檢方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57歲蘇姓男子去年10月結識26歲林姓妙齡女子,一時天雷勾動地火,頻頻相約「嘿咻」,短短一個月通姦9次,且偏好野合,橋下、牛舍都能嘿咻。蘇妻發現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後來雙方達成和解,蘇妻撤告,檢方不予起訴。

檢方調查,蘇某去年10月結識林女,因貪圖「青春的肉體」,立即展開猛烈追求。10月中旬,兩人相約到台南官田某座橋下約會時,一時天雷勾動地火,顧不得往來人車,直接就在橋下嘿咻;過沒幾天,兩人又在外約會,見路旁有一間牛舍,一時興起,竟跑進牛舍內做愛。

隔了幾天,兩人跑到友人住處,趁友人不在時,就在屋內偷情,3天內做愛3次。到了11月初,蘇某乾脆趁妻子不在時,將林女帶回家,在夫妻兩人的床上做愛,隔天再到林女住處做愛。此外,兩人還於不詳日期在一處空屋內連續做愛兩次。

蘇妻發現丈夫的姦情後相當憤怒,立刻報警處理;蘇某為表悔意,詳細交代偷情過程,並表示願給妻子適當補償,且不再犯;林女也向蘇妻道歉,蘇妻最後決定撤告,不再追究。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