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 2012年5月13日 上午12: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的家暴與性侵害狀況嚴重,去年全年通報件數多達11萬8千件,平均一天內就有288人受害。且家庭成員動手的家暴案件就占兩成五,還不包含同居暴力與殺害子女後自盡的案件。
據內政部統計,2011年內,平均每天都有288名受害人遭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而每四件傷害案就有一件屬於家庭暴力。但有八個縣市,一個鄉鎮分配不到一名婦幼警察,嚴重影響家暴防制。
台灣防暴聯盟在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新竹縣、桃園縣、台南市、屏東縣等四個縣市,婦幼警察的預估及現有人力皆不及編制的50%。屏東縣、新竹縣、嘉義縣、雲林縣、台東縣、苗栗縣、彰化縣、花蓮縣等縣市,平均一個鄉鎮分配不到一名婦幼警察。
台灣防暴聯盟副理事長徐慧怡表示,在台灣的每10件重傷害案件,有1.4件屬於家庭暴力。全台灣平均一千個家庭中,就有近5個家庭曾向警察求救,一位社工每年要承擔約170件新案。
台灣防暴聯盟執行長姚淑文認為,警政署應增設人權保障科,刑事局也須設置婦幼及少年科,加強婦幼安全。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