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過女兒香奈兒禮服 家暴父判得扶養費

作者: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5月10日 上午2:35

蔡姓男子年輕時花天酒地還對妻子家暴,年老時得了一身病,借住友人家,他要求成年的獨生女兒支付扶養費被拒後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發現,蔡曾匯款三百萬元給妻子,女兒高中畢業時也送過廿萬元的香奈兒禮服,並非始終未扶養妻女,判決女兒每月須付六千元給父親,直到父親死亡為止。

蔡的女兒感嘆,小時候父親不斷上酒家和外遇,每每於半夜酒後打電話回家,她和母親聽到電話聲就恐慌,擔心被揍,父親帶給她的「除了傷痛,還是傷痛」,她因此罹患憂鬱症。她目睹母親所受的苦,現在長大,只想侍奉母親,實在很不服法院的判決。

現年六十一歲的蔡姓男子提告指出,五年前他和妻子離婚,他現患有糖尿病、痛風、冠心症、尿毒症,每周洗腎三次,借住友人房子,獨生女兒卻不來看他。

他認為,女兒高中時到海外讀書,他支付教育費;女兒高中畢業晚會前,他帶女兒到百貨公司買了價值廿萬元香奈兒禮服,也曾匯款三百萬元給妻子,如今他又老又病,女兒竟不扶養他。

蔡的女兒反駁,父親曾持刀追殺母親,不間斷喝酒、尋歡,缺錢時就向母親索取,母親不得不變賣珠寶房子,幫父親還酒債及酒駕罰金。她十二歲時,她和母親送傘給父親,親眼目睹父親左擁右抱、喝酒玩樂,父親逼母親離婚時,不要她的監護權,離婚協議書的證人還是外遇對象的兒子。

蔡的女兒說,她曾經問父親,為什麼喝醉要砸東西?父親大怒,把她摔出去,她撞上櫥櫃,手臂受傷;還有一次她從國外回台過年,父親竟縱容外遇對象將機車加速單輪直立,以前輪撞她的胸部,她倒地送醫。

她指出,父親給的三百萬元是拿家中房子向銀行貸款來的,但父親僅付了三期利息,其餘都是母親和祖母付的;母親還將娘家贈與的土地賣掉,幫父親還了九十萬元酒債,並供她念書。

法官審理認為,蔡年老體衰,已不能維持生活,蔡的女兒目前有正當工作,縱使蔡男對妻子家暴,但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蔡的女兒因負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的生活,認定女兒不能免除扶養責任,每月要付六千元給父親。 更多udn報導:時薪50萬 沈春華張雅琴投年代?‧不當複製美女 有型女星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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