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託妻當孕母產女 表弟怒告通姦敗訴

NOWnews – 2012年5月8日 下午8:5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的表姐因為不孕,找上他的妻子幫忙協助,男子原以為是同意太太捐卵子,當時簽下同意書幫助表姐的心願。沒想到妻子卻因此而懷孕產下女兒後,男子才恍然大悟妻子變成「代理孕母」。男子認為表姐害愛妻「亂倫」,導致兩人婚姻以離婚收場,遷怒表姐要求她求償500萬;法院認為男子當時有簽字同意,且人工受孕不算通姦,判決他敗訴。

這起男子同意妻子捐卵幫表姐生子、事後卻反控表姐「亂倫」的案件,發生在台北市。控告表姐「亂倫」林姓男子(43歲),5年前得知表姐戴姓女子因卵巢萎縮無法生育,於是透過林男的母親遊說,希望讓林男的妻子陳姓女子擔任「代理孕母」。林男當時以為妻子只是單純捐卵,便簽下「人工協助生殖技術手術同意書」。

陳女順利懷孕並產下一女,林男才發現原來妻子根本就是「借腹生子」,小孩的生父是表姐夫。林男自認遭到欺騙,只好簽具「收養契約書」;但夫妻兩人之後因為女兒出生而爭吵不休,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兩人因此離婚,林男不滿認為是表姐夫婦害他們婚姻破裂,因此控告他們並求償500萬元。

「自己遭到設計,這根本就是通姦」,林男對於此事仍憤怒不已。士林地院審理之後,林男當初簽字同意讓前妻當代理孕母,且陳女懷孕期間也沒任何意見,認定兩人離婚與前妻擔任代理孕母與否並無相關:且林男也無法證明戴女破壞他與前妻的婚姻生活,因此判決林男敗訴,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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