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禁止婚外情 違約還恐嚇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3日 上午4:34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賴姓男子與人妻婚外情,被對方丈夫發現後簽下「禁止婚外情」合約,但他違約騷擾人妻,拿性愛光碟要脅要告知對方小孩,夫妻倆提告終結孽緣,賴某因違約被判賠150萬元,另吃上恐嚇罪,賴某應訊時拿200萬元換取人妻原諒,但法院加碼命他再賠75萬元,判刑4月、緩刑2年。

39歲的賴某,因為不甘分手,前後付出425萬元,可謂得不償失。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