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告前夫 爆出:兒子19年前買的

作者: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3月5日 上午3:03

曾任校長的武俠小說作家蔡姓婦人,訴請董姓前夫依離婚協議給付贍養費時,自首夫妻倆十九年前疏通醫院偽造一名男嬰出生證明,讓林姓婦人所生的男嬰變成她們生的,涉及偽造文書;但因逾越追訴權時效,檢方處分不起訴。

蔡婦另指控,前夫明知「兒子」血型AB型,卻在兒子高中健康檢查卡上填寫血型為O,也涉偽造文書罪,董姓前夫堅稱該表是兒子親自填寫,他只負責簽名;檢方認為,健康檢查表非法律上所稱文書,不構成足生損害要件,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蔡姓婦人(五十四歲)的兒子就讀某知名大學,十九年來始終不知親生父母另有其人,直到「母親」和「父親」對簿公堂,才意外揭開身世之謎。蔡婦受訪時表示,這些事情都已是過往雲煙,「繁華落盡,不想做任何評論」。

檢方調查,蔡婦與董姓前夫婚後未生育子女,1992年間,兩人得知林姓婦人產育一男嬰,為彌補無子之憾,透過管道說服林婦將小孩交付撫養,再透過院方偽造出生證明,將男嬰父母登記為蔡與董,之後持相關文件向戶政機關辦理出生登記。

由於蔡婦血型為O型、董為B型,醫學上不可能生育AB血型的兒子,檢方認定蔡婦自首屬實,但因蔡、董最後的犯罪時間在1993年,依刑法舊制規定,偽造私文書罪追訴權為十年,兩人所犯之罪的追訴權消滅。

蔡姓婦人是教育學博士,曾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服務,後來轉任某家商校長,目前是一間學校的代理講師。她去年發表長篇武俠小說。

蔡婦與董姓前夫1996年已協議離婚,蔡婦不滿董未依離婚協議支付九十六萬元贍養費及過戶房產,提訴訟並向檢方自首十九年前偽造文書犯行。 更多udn報導:孝子棄升官  揹巾抱母求醫‧最新研究 開會讓人變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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