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無證 救災營長不起訴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31日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去年梅姬颱風重創蘇花公路,率官兵摸黑營救400名受困民眾的陸軍特戰指揮部特一營營長劉哲宏中校,日前遭杜姓男子指控與其妻通姦;檢方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昨予以不起訴處分。

今年9月間,新北市三重區杜姓男子向某平面媒體指控,曾為妻子男友的劉姓中校,婚後2人卻藕斷絲連,9月17日被他友人發現一同回他住處,他得知後立刻回家,門卻遭妻反鎖、按門鈴也沒人應,因此向警方報案。

經過10多分鐘後終於開門,衝進屋內後發現劉將自己反鎖在小孩房間,認定兩人共處一室發生性關係,當場搜到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2件妻子內褲交給警方送驗,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

雙方在派出所談和解時,劉遭到杜男毆打後腦勺,因此也對杜提出傷害告訴,杜妻認為蒙受不白之冤,數日後便要求離婚。

杜妻向檢察官堅稱他們未發生性行為,與劉是高中舊識,數年後曾交往,當時有發生過性行為,分手後就沒有了。當天劉因為隔天要參加比賽才來借住,兩人未同睡。劉也說,因為隔天要到台北市參加路跑比賽,才會跟她借住一晚,兩人有在客廳聊天,後來他去睡客房,沒有發生性行為。

檢方據杜男提供的衛生紙進行檢驗,未驗出精液反應,女用內褲也只驗出杜妻的DNA,無法認定兩人當時曾發生性行為,罪證不足。而劉告對方傷害部分,員警證稱當時2人關在休息室談事情,未聽到有異狀,檢方也將杜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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