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媳傷婆婆和丈夫 違反家暴判刑廿天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9/08 08:25

 新竹一名媳婦,不但經常辱罵婆婆,甚至將丈夫打傷、咬傷。被施暴的母子去年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媳婦在五月間,繼續對婆婆惡言相向,而且用力關門將婆婆的手指夾傷,丈夫以手機蒐證,也被太太打掉,還導致婆婆摔傷。全案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家暴令罪名,判處媳婦拘役廿天。(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一名四十六歲的羅姓婦人,與丈夫邱姓男子分房而住,但經常詛咒丈夫和婆婆,婆婆外出還出言譏諷婆婆出去賣春,經常以﹂老不死」等言詞辱罵婆婆;丈夫駕車外出,則是詛咒丈夫開車撞死,沒有人收屍等惡毒言語。婆媳出現爭執,丈夫只要出面調停,也遭到妻子打傷或咬傷。邱姓母子由於受不了羅姓婦人長期精神和肉體的虐待,去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法院令媳婦不得對丈夫和婆婆實施精神上虐待。

 不料今年五月間,婆媳二人因為使用廁所問題起爭執,媳婦語帶輕蔑的罵婆婆,看到婆婆的手指放在門縫處,故意大力關門,導致婆婆手指被夾傷流血。丈夫聽到爭吵聲前往查看,看到母親手指流血,拿起手機拍照蒐證,卻被妻子將手機拍掉,在拉扯時也造成婆婆摔傷,婆婆這才一狀告上了法院。法官在審理後認為,被告羅姓婦人違反保護令內容,對聲請人實施身體上的侵害及騷擾行為,因而判處拘役廿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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