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妻磨剪嚇夫案/李昂勸尋找協助 不要以暴制暴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7/16 04:21

〔自由時報記者凌美雪、黃良傑、羅欣貞/綜合報導〕對於屏東發生越籍妻子夜夜磨剪刀,揚言剪掉家暴夫的「那個」,中華溝通分析協會秘書長邱慧輝,提醒娶新住民為配偶的丈夫,若內心存有「某(指妻)用錢買就有」(台語)的錯誤價值觀,夫妻感情終將走向失和、決裂的田地;小說「殺夫」的作者李昂昨天感慨地說:「要看的是背後的家暴問題!」

屏東許姓男子對越籍妻家暴,視越妻宛如「私有財產」,與29年前「殺夫」小說情節部分雷同,李昂昨天說:「自古有明訓,施暴者要小心,恆被殺之!當時看《殺夫》好像很恐怖,因為30年前沒有『家暴』的名詞。」

李昂說,最近幾年她到歐美演講時,就發現歐美人士是用「家暴」來談《殺夫》,因為一個女人被逼到要殺夫時,其背後所承受的痛苦是一般人很難想像的;「我還是站在弱勢者這一邊,即使對被殺的男人(指因施暴而被殺),我也不同情。」

李昂說,不管是外籍配偶或夫妻身分地位落差懸殊,被家暴的人要思考,不要以暴制暴,因為台灣社會還有很多申訴或可以尋找保障的地方。她也認為:「為何仍有弱勢者找不到申訴管道及保護機構?是否是社會給的幫助不夠?」如何讓受家暴的弱勢者知道如何找到幫助,值得思考。

勵馨基金會屏東服務中心主任陳源說,2、30歲的年輕夫妻,一旦感情失和或婚姻暴力,常以離婚收場,但4、50歲以上的中年夫妻,常為了子女而隱忍,直到一方無後顧之憂,或忍無可忍時,往往引爆慘烈的家暴事件。

而男人的命根子萬一被「?嚓」了,該怎麼辦?泌尿科醫師強調,最重要的是切記「趕緊把斷肢撿回來」,馬上連人帶「肢」送醫,最好不要超過6小時的黃金治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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