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巴西婦女 遭家暴傷害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7/06 08:11

(中央社記者唐雅陵聖保羅5日專電)據巴西聯邦政府婦女政策秘書處和跨工會社會經濟研究部門(Dieese)昨天公布的報告指出,平均每10名巴西婦女當中,4名曾受過家暴傷害。

這份「2011年巴西婦女年鑑」報告參考了巴西地理統計局(IBGE)2009年全國家庭普查(Pnad)的資料,顯示43.1%的婦女在自己家裡受過暴力虐待;男性的百分比為12.3%。

報告指出,在家裡或外面受過暴力傷害的婦女中,有25.9%遭丈夫或前夫施暴。

婦女政策秘書處的資料還顯示,去年婦女服務中心接獲電話檢舉案件多達73萬4000件,比2006年的4萬6000件增加近16倍;其中58.8%是對婦女的身體、心理和名譽進行傷害,光是性暴力檢舉就達2318件。

巴西總統羅賽芙(Dilma Rousseff)對婦女受暴力傷害的情況表示擔憂,強調這類犯罪行為「絕對不能接受」,並呼籲民眾不能沉默,一定要檢舉施暴者。

羅賽芙說,假如婦女在巴西社會的地位沒有提升,她絕不可能當上總統,所以她將盡一切努力,改善巴西婦女的安全。

巴西2006年頒布的受暴婦女保護法(Lei Maria daPenha)獲聯合國推崇為抵制家庭暴力的模範,這也是巴西第1位女總統羅賽芙的執政主力之1。1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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