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掐死2歲女燒屋 重判24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1 18:42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日電)新北市1名胡姓男子懷疑2歲女兒非親生骨肉,竟猛掐女兒、強壓女兒頭部入水,還企圖縱火燒屋。台灣高等法院以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判刑胡姓男子24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被告因長期失業,又與越南籍妻子感情不睦,去年2月間協議離婚。被告與妻離婚後雖取得2歲女兒監護權,但卻懷疑女兒是前妻與他人所生,去年6月間凌晨,突然情緒失控,趁女兒熟睡時,先用毛巾悶昏女兒,再猛掐女兒頸部。

被害人窒息後,被告擔心女兒沒死,再將女兒抱進廁所,將被害人頭部壓入水盆中。鄰居發現有異,報警處理,警方趕到現場後,被告拒絕開門,並在房間內點火,想燒毀女兒屍體,所幸消防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將房屋火勢撲滅,胡姓男子當場遭逮。

法院一審時,對被告父女做DNA鑑定,證實被害人是被告親骨肉,被告當庭痛哭失聲,後悔不已。合議庭認為,被告將對前妻的怨恨轉嫁無辜孩童,手段令人髮指,雖在庭上情緒崩潰,但於事無補,殺人部分判他20年,放火燒屋部份判刑6年,合併執行24年。

被告不服,上訴高院後,合議庭將上訴駁回,維持一審量刑。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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