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娘終止性愛契約 胞妹假結婚曝光

NOWnews
更新日期:2011/01/01 09:5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鄭姓越南女子8年前嫁到台灣,95年間和徐姓男同事發生姐弟戀,後來她想安排妹妹來台,希望徐和妹妹假結婚,條件則是約定她每月陪睡2到3次,雙方訂下性愛契約,後因姦情曝光,她片面終止契約,徐男不甘被騙竟去「自首」;法官認定假結婚事實,依偽造文書判徐男3個月、鄭女和妹妹各8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鄭姓越南女子(31歲)與徐姓男子(29歲)95年間外遇,多次赴賓館幽會,一年多後,鄭女想安排妹妹來台賺錢,希望徐男和妹妹假結婚,為「報答」對方,她願意每月和徐上床2到3次,徐同意後,2人簽下性愛契約。

徐男97年4月迎娶鄭女胞妹,鄭女胞妹來台後和姐姐同住,鄭女也履行承諾,每月和徐男做愛2、3次。98年底,鄭女外遇終於被丈夫發現,控告徐男,鄭女因此片面終止性愛契約,徐某覺得被騙又吃上官司,向警方自首假結婚

全案開庭時,鄭女和胞妹都否認假結婚,但法官查出鄭女胞妹來台後,並未和徐男同住,並還是處女,徐的母親也說沒見過媳婦,認定2人假結婚。此外,鄭女和徐男通姦部分,2人被各判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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