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發8個月 家暴中心不知情

自由
更新日期:2010/12/2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議員楊朝偉因為不堪前妻騷擾,向法院申請「普通保護令」,只是,保護令已經核發了八個多月,縣府家暴中心卻毫不知情。社會處長張淑慧坦承,目前透過警察、法院系統申請保護令,家暴中心無法建檔管制而形成防止家暴的漏洞,未來會加強橫向連繫。

縣議員趙正宇昨天質詢時,重點放在男性受家暴案件,並請楊朝偉現身說法,兩人收集桃園地方法院因家暴案件聲請保護令的案件,有逐年提升的趨勢,尤其是男性比例節節上升,九十七年只有百分之十一,今年一至十月竟然高達百分之十二點六,楊朝偉也追問縣府目前對於男性受害者保護狀況,張淑慧也坦承目前對此非常缺乏,明年度會加強。

此外,楊朝偉也質疑目前的通報系統有問題,他以自身為例,法院打官司拿到保護令至今已經八個月,卻從來沒有社工上門關切,不知道是社工漠不關心,還是系統有問題。

由於張淑慧坦承,目前透過警政、法院系統的家暴案件,家暴中心不會知情。縣長吳志揚則當場指示,未來要建立橫向連繫管道,因為家暴案件還是要回歸家暴中心,不能讓家暴防制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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