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斥緋聞:癡漢騷擾 駁陪睡抵債 控告《壹週刊》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0/12/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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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昨說,林承祺是「癡漢」一直纏著她。何柏均攝

要求對質

【曾佳俊、孫友廉、黃哲民╱台北報導】新北市新科市議員李婉鈺昨反擊,指《壹週刊》影射的婚外情對象林承祺是「癡漢」,長期騷擾她,「陪睡一次抵一百萬」是下流控訴,強調兩人是因裝潢有金錢糾紛,要林出面對質,她並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求償一億元。《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說,已盡查證之責,將備妥資料,也尊重李提告的權利。

李婉鈺(三十八歲)擁有高學歷,曾任空姐、高鐵北區工程師,上月二十七日當選新北市首屆議員,卻遭《壹週刊》報導捲入桃色風波,李昨由名嘴蔡玉真、律師陪同開記者會,除發表聲明,並出示一疊林承祺騷擾簡訊的影本,澄清是「碰到一位不堪其擾的瘋狂追求人士」。

李婉鈺說,林承祺是文化大學研究所的學弟,兩人認識但沒交往,懷疑林因追求不成而報復,並說他精神很不穩定,曾疑她「為什麼妳可以跟高志鵬在一起,就是不跟我在一起,妳敬酒不吃吃罰酒。」她為此曾打電話向林妻反映卻沒效。

稱因裝潢引金錢糾紛

李婉鈺也說,林承祺曾趁搭便車時對她上下其手,她當場呼林巴掌並踹他下車,並曾將辦公室裝潢交付林家經營的營造公司,控訴林違規施工且請款時獅子大開口,父親拒付工程款而衍生糾紛,強調雙方無借貸關係,至於被假扣押的房屋頭期款,是她向土銀貸款,駁斥借錢之說。

李婉鈺昨並至板橋地檢署控告《壹週刊》涉嫌加重誹謗,求償一億元並要求在各大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已由內勤檢察官受理。李說,她是對《壹週刊》對女性的污辱提告,若勝訴,賠償金將捐給慈善團體,強調任何人引用《壹週刊》的不實報導,私下貼她標籤,她「每個都會告」。

對李婉鈺金錢糾紛說法,林承祺去年向李提出返還借款三百五十萬元的委任律師陳玉民昨說:「案情不便透露。」李上訴三審的律師黃璧川說:「不記得了。」

媒體:男證實婚外情

《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昨說,經查證李婉鈺與林承祺確有債務問題,消息來源稱總債務四千萬元,其中兩筆判決定讞,兩人婚外情與陪睡抵債都經林證實,而林被打傷且報案是事實,但文中清楚說明此案「無法確定和李婉鈺有關」,而李婉鈺與黃靜波牽手照,僅以裁切處理,非蔡玉真控訴的「移花接木」。

邱銘輝指出,本周二截稿前一天,聯繫過李婉鈺競選總幹事、服務處人員、立委高志鵬均未果,也因李出國未能聯繫上,截稿前才透過簡訊取得回應,也如實刊登,會尊重她的提告權利。

資料來源:李婉鈺、《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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