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疑夫外遇 比丘尼監聽比丘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遁入空門卻仍難脫俗世感情羈絆!54歲的劉姓婦人全家篤信佛教,與55歲陳姓 丈夫 分別到2家精舍剃度出家,劉婦卻因夢見 丈夫 與其他女子 外遇 並生子,花3萬元委託中市科技器材行 監聽丈夫 的行蹤,台中檢警11日執行掃蕩非法 監聽 時,意外查出這段比丘尼 監聽 比丘有無「 出軌 」的奇聞。

查非法 監聽 發現案外案

本案是刑事局中打中心偵六隊一組及中市六分局等單位偵辦非法 監聽 的案外案,前天查獲3家販售 監聽 軟體及器材的公司,逮獲6名嫌犯。

一家四口人 信佛都出家

警方意外發現,一名劉姓婦人已在苗栗縣銅鑼鄉某精舍剃度,但她今年初卻委託某家 監聽 器材公司, 監聽 其在南投縣埔里鎮某精舍出家的陳姓 丈夫 ,警方在這家器材公司搜出 監聽 錄音帶及劉婦委託 監聽 的紀錄單。

夢見夫 出軌 花錢找 監聽

警方傳訊劉婦到案說明,她坦承因全家人篤信佛教,2年前她與 丈夫 、2名女兒陸續出家,不料日前夢見 丈夫 與其他女子 外遇 生子,今年初花了3萬元委託該公司 監聽 丈夫 ,目的是了解 丈夫 有無規規矩矩修行,至於怎麼 監聽 她並不清楚。

警方播放該捲錄音帶,發現有女子的聲音,曾前往陳某修行的精舍調查,但該精舍表示,精舍內都是比丘,不可能有女子的聲音。

搜出錄音帶 警方查真假

該家 監聽 器材公司張姓負責人及莊姓女技術員的供詞避重就輕,表示他們係再轉包其他公司 監聽

警方將傳訊被 監聽 的陳某及相關涉案人士深入調查,了解究竟是真有其事,還是器材行拿其它錄音帶蒙混搪塞。

資料來源:自由 更新日期:2009/03/13 04:09

婦女新知呼籲通姦回歸民事 去除刑事罪罰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13日電) 婚姻 亮起紅燈,如何好聚好散?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提出,現行刑法 通姦 罪在表象上保障婦女,但實質卻對婦女不利, 婚姻 為民法契約,應回歸民法,呼籲去除刑法的 通姦 刑事罪罰。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好聚不好散-野百合怎麼會有春天?」記者會,董事長范雲表示,現行的 離婚 制度為協議 離婚 及判決 離婚 ,要訴請判決 離婚 必須對簿公堂互揭瘡疤,很多婦女因為訴訟門檻,而逃不出痛苦的 婚姻 ,無法好聚好散。

律師尤美女在會中表示, 婚姻 是雙方根據民法所訂立的契約,在未獲得對方同意下,與他人發生 性關係 背棄 婚姻 契約,應以民法處理,要求背約者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已保障受害者的權益,不需再透過國家以刑法懲罰個人情慾。

她說,就實際案例,婦女透過 徵信社捉姦 ?”> 捉姦 在床,卻常因為取得方式不合法,而不具法律效力,甚至還因入侵民宅、傷害、妨害自由、非法 監聽 等問題,反而被告無故侵入住宅、傷害、妨害秘密等罪,遭判處比 通姦 罪還高的刑期。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指出,根據司法院所提供的統計數字,捉姦 ?”> 捉姦 不見得是判決 離婚 的當然手段,就近年的判決 離婚 事由變化發現,以對方與他人合意性交( 通姦 )的個案,在2007年不到0.1%,而採用其他重大事由 離婚 的比率在2007年已經超過5成,可見法院已從寬認定 離婚 事由。

范雲指出,一般人會誤認 通姦 除去刑事罪罰,會讓 通姦 合法化,其實,刑法上的 通姦 罪表面上是男女平等,但就實務上卻是懲罰更多女性。

她說,根據1999年至2005年法院裁判 通姦 罪的統計分析, 妻子 控告 丈夫 通姦,約有5成撤回告訴、 丈夫 控告 妻子 通姦,卻只有23%撤回,雖 丈夫 被告 通姦 人數大於 妻子 ,而被以 通姦 定罪的 妻子 有209人, 丈夫 181人。

范雲表示,加上多數的 妻子 雖會撤回控告 丈夫 通姦,但會保留對 第三者 的提告,最後被因 通姦 罪提告的 丈夫 有210人,而女性 第三者 則為349人。980313

資料來源: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3/13 13:01

王秋香隨筆
因為 通姦 只處罰 第三者 ,所以 通姦 就應該無罪嗎?原諒另一半,只不過是為了 婚姻 能夠繼續下去,也讓子女有個完整的家。照專家的說法,是不是除罪化是用計算和比例來決定的嗎?法院從寬認定,是每次初審法官都是從寬認定嗎? 抓姦 不只是 離婚 的手段,更是,用來要求贍養費的重要條件,以刑事逼民事,這對受害的一方是很重要的,如果只剩下民事問題,那對方打死不賠,受害的一方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呢?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如果 通姦 不是除罪化,只是民事的問題,那怎麼確認 婚姻 存續的問題?我想學者專家們,你們站在這個立場想一下,你的另一半如果 通姦 ,你會怎麼做?愛是自私的,一夫一妻是規定制度, 婚姻 也是種承諾,法律都不保護承諾了,人會一輩子不變?我還蠻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