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到網路交友藏陷阱 家長不可不防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20日 上午5:23

新竹市家暴和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去年度性侵害通報案件被害人數共有三百零六人,其中未成年被害人佔總通報案件的七成二,其中又以十二到十八歲的被害人,佔了六成一。為人家長寒假期間還是要注意子女交友上網的情形。(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刑大科技隊指出,過去家長們對子女上網的時間和內容,只要管制電腦就可完成,但隨著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的普及化,要約束子女上網和網路聊天室交友,難度也愈來愈高。根據新竹市家暴和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統計,去年度性侵害通報案件人數共有三百零六人,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就佔了七成二左右。而十二歲到十八歲則是佔了總通報數的六成一。

新竹市少年隊長陳豪傑也表示,寒假期間,兒少容易沉溺於網路遊戲或網路交友,但目前網路交友平台,網友都是以匿名或是綽號,在對網友背景不清楚或情感基礎不穩的情況下,容易因為錯誤判斷而被騙,因而發生性關係、甚至遭性侵或涉及援交。少年隊在寒假之前已加強高中以下校園的宣導,希望兒童及青少年,交友要讓家長知道,出門見面也要多加保護自己,儘可能不要單獨與網友會面。陳豪傑也提醒家長們,無論如何,寒假期間還是要多關心子女交友以及上網的情形,避免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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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小王同床 衛生紙「體液沒混合」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4年1月14日 下午1:1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名已婚婦人和1名外籍男子發生外遇,2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婦人的丈夫得知後前往抓姦。2人當時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垃圾桶內找到2團衛生紙,送驗後分別有2人的體液,但檢方認為僅是2人「個別」的體液並未混合,通姦證據不足處以不起訴。

高雄市1名辜姓男子,他指控29歲的妻子和31歲的黎姓外籍男子發生婚外情,去年8月10日2人一同上汽車旅館,辜男和弟弟報警,一同前往汽車旅館要抓姦。一行人抵達後打開房門,發現辜妻和黎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並在房內垃圾桶找到2團使用過的衛生紙,因此怒告2人通姦。

黎妻向檢方表示,她和黎男才認識1個多禮拜,當時進汽車旅館後,因洗完澡沒睡衣可穿,才會在房內脫光躺在床上。根據《聯合報》報導,黎妻說約莫半小時左右丈夫就來了,她和黎男堅稱並未發生性關係。

至於在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團,2人都稱說是洗完澡後擦拭的;檢方審理後,勘驗現場影片僅2人赤裸站在床邊、以及查獲衛生紙的畫面,儘管衛生紙有個別的體液卻查無混合,僅能認定2人有同床而眠,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卻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通姦,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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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猴抓「跳蛋」 小三判賠5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7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郭姓男子今年二月突然提出離婚要求,郭妻懷疑他偷吃,果然在汽車旅館查獲郭和小三全身赤裸,床上還有情趣用品「跳蛋」,高雄地院判決小三賠償五十萬元遮羞費。

據了解,今年二月郭姓男子突然要求協議離婚,引起郭妻懷疑並委託友人深入調查。隔月四日凌晨,郭和小三楊女投宿前鎮區檳城汽車旅館,被郭妻會同警方當場查獲二人全身赤裸,並在床上發現情趣用品「跳蛋」。

郭妻認為楊女破壞其家庭,飽受精神折磨,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六十萬元;楊女則未出庭應訊,也沒有提出答辯狀。

法官開庭調查,楊女與郭男投宿摩鐵,全身赤裸被拍照,現場並起獲「跳蛋」等情形,及二人簡訊雖未提及性關係,但言語曖昧,認定構成侵權行為,同時審酌兩造收入和地位等情形,認為賠償五十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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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傳淫片 老闆怕外流告恐嚇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10:16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北市李姓女子與老闆外遇多年,東窗事發後不僅透過LINE向老闆娘嗆聲,還譏諷「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甚至以大陸熱門通訊軟體QQ傳送偷拍的性愛影片給老闆,並註明「送你的!」讓老闆擔心淫片外流、惶恐不安,台北地檢署昨日依恐嚇罪起訴李女。

李女與開水電行的老闆有染多年,多次外出開房間偷情;去年9月間,李女與老闆因故感情生變,她把握最後一次與老闆上床的機會,暗中拍下2人交歡畫面,儲存在公司內的筆記型電腦。

去年10月間,李女離職,老闆娘在李女的筆記型電腦赫然發現老公與李女的偷情影片,氣得向李女興師問罪,豈料李女竟反嗆「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李女事後連遭老闆與老闆娘控告妨害祕密、妨害家庭,遭北檢起訴。

外遇的老闆後來獲妻子原諒,並撤回通姦告訴,可是卻在去年底接到1名陌生QQ網友傳來的性愛短片,並註明「送你的!」,驚見片中男主角就是自己,懷疑李女是幕後藏鏡人,再告李女恐嚇罪。

李女原本否認傳送性愛影片,卻又坦承性愛影片從未外流,還辯稱「送你的!」並不具恐嚇意圖。

檢察官認為,李女與老闆一家人因外遇之事鬧得不可開交,且性愛影片由李女拍攝保管,認定李女就是傳送之人,傳送影片意在暗示握有把柄,有恐嚇他人意味。

此外,老闆還指控李女去年4月間以爆料外遇之事逼他簽下200萬元支票,涉嫌恐嚇取財;但檢察官調查發現,2人事後來往正常,9月間甚至還發生性關係,認恐嚇取財部分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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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月付包養 妻告58歲婦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7旬鄭姓退伍老兵「包養」上圍豐滿 、 宛如「美魔女」的58歲劉姓婦人,老翁猶如一尾活龍,雙方從每次付費性交易,改成月付「吃到飽」,鄭翁甚至預付明年的嘿咻費;不過鄭妻察覺老公搞外遇,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9個月內性交50多次,將劉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鄭姓退伍老兵的妻子,今年中收到1張房屋稅單,查出老公竟把中山區德惠街高價小套房,用400萬元賤賣給劉婦,之後,又搜出老公私藏多張劉婦下半身裸照,揪出老公通姦,一狀告上法院。

鄭翁向檢方表示,去年透過朋友找黃女性交易,每次1000元,黃女「呷好道相報」,介紹風韻猶存、身材豐滿的劉婦給他,劉婦知道他已婚,每次發生性關係,他照例給錢。

鄭翁說,劉婦後來說要「算便宜一點」,兩人約好從去年9月起,由他月付2萬5000元包養金「嘿咻到飽」,沒多久後,他乾脆把明年整年度30萬元包養金一次付清。

鄭翁供稱,劉女事後透露想買下他的小套房,他用400萬元賣給劉婦,劉女最後只給他250萬元,兩人決定把剩下的150萬元房屋尾款,當成後續的嘿咻費用。

檢方查出,兩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7日,在多個旅館和小套房內發生50多次性關係;鄭妻原諒丈夫並撤告,但不滿劉婦拒還150萬元房屋尾款及30萬元包養金,堅持控告劉婦。

劉婦喊冤說,她不知鄭翁已婚,檢方不相信她的說法,將她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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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開房間 小三辯有「菜花」否認辦事

NOWnew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22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一氣之下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小三在法庭辯稱,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院發現2人在半年內,密集通聯多達4000多次,足見關係匪淺,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女方丈夫4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柯姓警官,因和羅姓有夫之婦有業務關係而認識,雙方進而發展不倫戀。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羅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後,會同莊姓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

翁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憤而對2人提告,並要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和羅女均稱說,當時2人碰面聊天喝酒時,因開瓶不慎濺的全身衣服都是,才會到旅館開房清洗,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羅女還對法官說,自己因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

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帶著保險套仍可隔絕傳染;且翁男還提出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和譯文,證明2人曾交往,柯男還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發現從2月至8月這半年間,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僅管翁男要求賠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但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翁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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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睡裸女被空姐妻抓姦 辯不知對方睡覺會脫上衣

NOWnews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10:5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7年前曾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目前在中央大學任教的謝定亞,前年再婚娶了小他14歲的空姐為妻,不料去年被老婆抓姦,與一名業餘衝浪女教練同宿共睡一床,謝妻一怒提通姦告訴。但因無精液、衛生紙等直接證據,謝男獲不起訴,但民事求償部分,法院認定2人行為已傷害謝妻配偶權益,須連帶賠償30萬,全案可上訴。

48歲的謝定亞,身高180公分且外型英俊挺拔,他有過2段婚姻,與前妻育有1子1女,離婚後在前年4年,另娶張姓空姐為妻,但在去年5月分居。謝妻發現丈夫經常藉故不回家,私下找徵信社調查,發現去年8月起,丈夫和一名孟姓女子,先後到印尼峇里島、宜蘭等地出遊過夜。

去年12月,謝妻獲報丈夫帶孟女回家,她與徵信社當場破門而入,發現2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但並未發現精液、衛生紙等足以證明2人有發生關係的證據。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謝妻仍對2人提起通姦告訴,2人否認通姦,謝男稱說孟女是衝浪認識的朋友,當天孟女喝醉,他先將對方帶回家休息,待酒醒後再準備送她回家,還稱說「我不知道她睡到一半自己脫掉上衣」。

2人均否認有發生過性關係,通姦部分則因證據不足,2人獲判不起訴。另謝妻對2人民事求償4百萬,法官認為謝男是高知識份子,此舉和辯詞都有違常理而不予採信,並認定他已違反婚姻忠誠的義務和原則,謝妻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謝妻30萬,全案可上訴。至於訴請離婚案件,台北地院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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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抓姦在床 前工程會副主委判賠3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李容萍/綜合報導〕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現為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謝定亞,去年與業餘衝浪女教練孟華婷赴峇里島遊玩及宜蘭旅遊,並同宿一房;同年12月又在謝的住處同床共枕,被空姐妻子張女抓姦在床。張女訴請民事求償400萬元,台北地院昨判謝定亞與孟女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至於刑事通姦罪,雖張女率徵信社衝進房間時,拍到謝定亞僅著內衣褲、孟女上半身赤裸,但兩人不承認有姦情,北檢認定證據未達通姦罪的構成要件,給予不起訴。

張女昨不願受訪,委任律師賴芳玉表示,只判賠30萬元明顯偏低,收到判決書後再考慮是否上訴;記者昨聯繫不上謝定亞,無法得知他對於判決的看法。

48歲謝定亞身高180公分,外型英俊挺拔,為營建管理學博士。據指出,謝有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1子1女,離婚後月付8萬元給前妻;前年4月與張女再婚,去年5月分居,抓姦事件後,謝訴請離婚,北院審理中。

張女指控,去年8月丈夫與孟女赴峇里島4天共住1房,9月再至宜蘭烏石港親密同遊,多次牽手逛大街被拍到,並在礁溪溫泉民宿開房同宿。去年12月6日,孟女至謝的臨沂路住處同床共眠,張女破門而入,見兩人衣衫不整,但未當場逮到兩人做愛。

庭訊時,謝定亞說孟女是因衝浪認識的朋友,兩度出遊都有孟女的日籍男性友人作陪,牽手是徵信社故意拍肢體接觸的瞬間,沒有男女情愛;抓姦當天孟女喝醉,他先帶她回家休息,酒醒後再送回家,「我不知道她睡到一半自己脫掉上衣」,不承認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認為,謝定亞是高級知識份子,應知已婚身分與異性相處時須注意分際,其辯詞有違常理,不足採信,認定謝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侵害妻子權益,判兩人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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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調查:辦公室偷情最佳地點 第一名竟是…儲藏室!

NOWnews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12:59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上班族長時間待在辦公室埋頭工作,若是遇到瓶頸這時出現一位可靠的異性同事解救,肯定會擦出愛的火花,不過,這年頭辦公室戀情已經不稀奇,根據最新一項調查顯示,辦公室偷情才是最能解救枯燥無味的生活方式!

根據美國《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報導,由英國著名約會網站「單身貴族」(EliteSingles)調查發現,竟有60%的男性和56%的女性對同事有性幻想,平常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例如時常在辦公室打情罵俏。

但這眾目睽睽之下,要怎麼樣才能避嫌呢?根據這項調查結果,有37%的男性公認的最佳偷情地點為「儲藏室」,理由是儲藏室的門通常可以上鎖。

而女性則較喜歡會議室,因為空間較寬敞,獲得24%女性的喜愛。此外,男女最喜愛的三大偷情地點分別是儲藏室、個人辦公室、會議室。最不受歡迎的地點則是吸煙室和茶水間。

另有10%的女性可以接受在洗手間偷情,電梯也獲得17%男性與11%女性青睞。但想歸想,若真要跟同事發生性關係,來場激烈的「辦公室偷情」只有21%的女性敢這麼做,男性則有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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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顏冠得與小三通姦遭起訴 薛楷莉:還我公道

NOWnews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9:43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前主播薛楷莉與前夫顏冠得今年爆婚變,她控告顏冠得和外遇對象簡皓宜通姦,經台北地檢署調查,顏、簡兩人承認發生性關係,遭檢方以通姦罪起訴,另簡皓宜也被依誹謗罪起訴。薛楷莉得知後表示還給她一個公道,而顏冠得認為全在意料中,沒什麼好評論。

顏冠得、薛楷莉結婚9年,育有一女,今年2月傳婚外情,事後他開記者會坦承犯錯,與薛楷莉十指緊扣表示問題解決,但事後薛堅持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且訴請離婚獲准。8月薛楷莉又大動作開記者會,指責顏冠得蓄意殺人,甚至拳毆5歲女兒,家事風波鬧不停,當時小三簡皓宜曾現身向薛楷莉道歉,薛一度心軟,最終決定不撤告。

表示還給自己一個公道。(資料照/記者朱家彥/攝影)

北檢調查時,顏冠得、簡皓宜承認在今年1月19日、2月2日與2月9日發生3次性關係,對不倫行為感到後悔。據悉顏冠得在庭上拿出離婚協議書,表示薛楷莉允諾撤告,對此薛楷莉說未感受到兩人悔意,「顏冠得從沒向我致歉。」檢方昨(20日)認定顏、簡通姦屬實,依通姦罪嫌起訴兩人,而簡皓宜因利用媒體散布不實指控,又被以誹謗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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