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跨海殺女友 名醫判刑11年

中央社 – 2013年5月22日 下午4:1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前和信醫院醫師黃麟傑不滿大陸女友劈腿痛下殺手。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11年徒刑;竊盜部分判處4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黃麟傑於民國96年間在中國大陸大連認識女服務生秦亞楠後展開追求,交往期間兩人多次幽會,黃男陸續匯款,給秦女買房、開店,陸續付出新台幣數百萬元,又送筆電和名牌包,但黃麟傑後來發現秦女另結新歡而萌生報復念頭。

黃男在98年12月間,帶著鎮靜劑等飛往中國大陸,藉口約秦女見面,再以鎮靜劑迷昏對方發生關係,後來用毛巾塞口,使對方窒息而死。

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竊盜等罪,判處11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審酌黃男先賠償家屬新台幣500萬元,又在二審審理期間,再賠償家屬人民幣2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家屬不願追究。

高院最後認定,黃麟傑身為高知識分子,因為不滿小三出軌,感情、金錢受騙,因此才萌生殺機,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彌補的傷痛,本應該重懲。但因為雙方和解,家屬請求法院從輕發落。

高院依殺人、竊盜判刑,其中殺人部分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竊盜部分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竊盜部分就此確定,殺人罪部分還可上訴。1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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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秘書洩蹤 人妻偷情曝光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8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北市某國立大學學務處林姓男輔導員,與已婚陳姓女網友偷情,搞到對方懷孕墮胎仍持續交往,直到陳女騙丈夫要出國,私下開車北上幽會,卻因汽車加裝防盜系統,車上「行動秘書」意外啟動,陳夫追查才知戴了綠帽,氣憤提告求償;新北地院昨判林男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據查,林男離婚後獨自養育小孩,99年9月在交友網站認識陳女,隔月2人見面,陳女表明已婚,但仍多次幽會,隔年1月中旬,2人在林男租屋處發生性關係,導致陳女懷孕並墮胎。

100年3月24日,陳女騙丈夫要出國,卻開車北上與林男幽會,不料車上「行動秘書」洩漏其行蹤。

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出軌,並說2人第一次見面時,林男曾提議到摩鐵「嘿咻」,當時她已明確告知她有「家庭」,所以只到海邊散步;隔年2人確實發生性行為,還因此懷孕,只好服中藥墮胎,並到寺廟「安嬰靈」。

林男堅稱不知陳女已婚,後來知道她是人妻,未曾再發生親密行為,法官不信,判他6個月徒刑,易科罰金以1天2000元折算。

陳夫提出200萬元民事求償,並拿出2人同遊台北花博親密摟抱照,及雙方網路討論高潮的鹹濕對話紀錄與簡訊。

陳夫還質疑,妻子已育有3子,腹部有妊娠紋,林怎可能全然不知她已婚且有小孩?

法官認定,林男早就知道對方已婚,還害對方懷孕墮胎,因而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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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搞上董娘玩車震 下身赤裸被抓包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3年5月9日 上午10:4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工廠的董娘,與自家的一名員工發生婚外情,老闆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日前見看妻子坐上該名員工的車後,疑似在車內大搞「車震」。老闆尾隨其後,並拿出攝影機上前蒐證,但疑似太早拍攝,只拍到2人下半身裸露的畫面,現場也無保險套和採集到精液反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這起丈夫拍到妻子和小王裸下半身、怒告通姦卻罪證不足的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31日中午。台北市一名45歲的吳姓工廠老闆娘,和一名自家的51歲張姓男員工「有染」,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和張男常會同時在午休時間一同「消失」,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因此當天中午趁妻子開車外出時,自己騎車尾隨其後。

丈夫發現吳女將車停好後,再轉搭張男的車子幽會。張男將車輛開到一處巷弄內停靠路邊後,不久車身便出現晃動情況,吳夫見狀便拿著DV衝去蒐證。但可能衝入時機太早,吳夫衝去看到2人下半身赤裸,還處於前戲階段,現場並未發現保險套、衛生紙團等,也未採集到張男的精液反應。

吳女丈夫事後仍報警處理,提告妨害家庭。吳女和張男在法庭上否認發生性關係,2人僅只有愛撫,僅管吳女丈夫痛罵兩人,但法官根據吳女丈夫提供的DV內容,僅拍到2人下半身裸露的畫面,現場並未發現到保險套和張男的精液反應,雖然行為不當,但並不符合通姦構成要件,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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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帶子會情郎…4歲娃挨打 回家供出「叔叔」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4月21日 上午2:42

余姓婦人帶著四歲兒子私會陳姓男子,讓兒子獨自看電視,辦完事後,陳要小朋友「回家不准亂說」;小朋友沒答腔,被打耳光,回家父親發現傷痕,問出妻子紅杏出牆,氣得告通姦及傷害。

檢方調查時,余妻和陳一度否認有私情,檢察官表示要請已五歲的男童出庭,兩人才認錯道歉;余女丈夫撤回告訴,通姦和傷害案都不起訴。

據調查,余姓婦人和丈夫失和,一年多前和陳姓男子婚外情,多次帶著四歲兒子會情郎,與情夫單獨相處時,就讓兒子獨自在客廳看電視;去年的一次幽會,小朋友到臥室找母親,看到母親和情郎抱在一起。

陳擔心小朋友回家告訴爸爸、姦情會曝光,要他「回家後不准亂說、不准對爸爸說些有的沒的、聽到沒有」。四歲童沒回答,陳就打耳光、小手,對小孩說「亂說還要打」;疑因出手過重,造成小朋友嘴角受傷,臉頰和手心泛紅。

男童父親發現有傷痕,追問被誰打,小朋友說出「叔叔打的」。

余婦丈夫早就懷疑妻子不倫,再細問是哪位叔叔、在何處被打、為何被打,男童說「叔叔叫我不要亂說、打我」,又說出「媽媽衣服穿很少和叔叔抱抱」等,揭露姦情。

余婦丈夫找妻子興師問罪,余婦起初不認帳,還責怪丈夫「兒子的話也信」;不過丈夫認為「兒子不會說謊」,控告妻子和陳姓男子妨害家庭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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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製藥少東 撕5億財產協議挨妻告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7日 上午4:32

吳宗明被訴 妻勝訴機會大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陳恩惠/綜合報導〕國內知名藥廠五洲製藥少東吳宗明,與妻簽下約5億元的本票及財產協議書,事後反悔,今年一月騙妻外出確認協議內容,卻趁機撕毀協議書及本票;新北地檢署昨偵結,依毀損罪嫌起訴吳宗明。

法界人士表示,吳宗明以為將協議書及本票「毀屍滅跡」,就可無後顧之憂,但當初簽協議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仍保存著影本,且律師已出庭證明,如今吳宗明被起訴,預料其妻近期將會向法院提出履行契約之訴,在人證、物證都有的情況下,勝算相當大。

五洲製藥生產斯斯、敏肝寧、益可膚等耳熟能詳藥品,董事長為吳先旺,其子吳宗明為總經理。95年,吳宗明因常到婚外情女友家中幽會,女方的高中男同學得知,利用借住機會,夥同另兩男裝設針孔,偷拍2人性愛影片後,製成光碟向女子勒索數百萬元,3男事後被警逮捕,並起訴判刑,也導致婚外情曝光。

吳不甘蒙羞 妻撂話被逼的

據了解,吳宗明因與會計師妻王淑芬感情不睦,兩人在律師事務所由吳簽多張本票,並在財產協議書寫明股票、房產如何分配,粗估市值約5億。

吳家長輩認為協議可能造成家族傷害及蒙羞,吳也心有不甘,遂以重新檢視協議為由約妻,請妻拿出協議書及本票後,他竟拿起衝往餐廳廁所撕毀,事後吳妻撿起15張碎片,撂話「是你逼我的」,就去派出所告吳宗明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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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車震連觸警報 汽車行動秘書揭婚外情

作者:

記者饒磐安╱板橋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月17日 下午12:24

北部某國立大學47歲林姓輔導員與已婚陳姓婦人發生婚外情,陳婦開丈夫轎車與林幽會時,疑似車震致警報器不斷發出響聲,汽車行動秘書系統聯絡陳婦丈夫,意外揭發這段婚外情。

陳婦事後向丈夫承認,獲丈夫原諒而撤告,但堅持控告林。新北地院法官審酌林供詞前後不一,否認犯罪且無悔意,依妨害家庭罪判刑6月、得易科以每天2千元折算一日的罰金。

據查,未婚的林姓輔導員2010年9月間在交友網站認識已婚的陳姓婦人,交往後發生性關係。前年12月底,陳婦騙丈夫說要和朋友出國,要開他的轎車到機場,實際卻與林幽會。

當晚因轎車警報器不知何故響個不停,車上配備的行動秘書系統發簡訊,告知陳婦丈夫轎車警報器被觸動;他打電話詢問太太,才知道太太根本沒出國,並追問出太太有婚外情。

陳婦出庭承認與林發生性關係,並說林早就知道她已婚;她前年1月與林發生性關係後懷孕,擔心東窗事發吃中藥墮胎後,與林一起到廟裡安嬰靈求心安。

林說,他與陳婦交往一個多月後才知道她已婚,於是刻意疏遠;陳婦後來雖有到他租屋處過夜,但未發生性關係,堅稱自己遭誣陷。

但法官調閱雙方網路聊天內容,發現林知道陳婦已婚仍相約出遊,且自責讓她懷孕及墮胎,因此認定林與陳婦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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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可錄音錄影 變抓姦利器

作者: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月13日 上午2:31

行車記錄器可全程錄音、錄影,保障車主行車權益,但有時也有意外功能,成為夫妻間追查對方是否外遇的利器;台中1名女護士,透過行車記錄器意外發現丈夫有男性「小三」。

這名女護士無意間從丈夫的行車紀錄器錄下聲音,聽到丈夫在車內與1名不明男子講電話,親密地喊對方「老公」,她懷疑丈夫是同性戀,又看到丈夫就診藥品有治療性病項目,追問下才知丈夫已染愛滋病和梅毒,她再到醫院檢查出自己也染有梅毒,憤而提訴訟要求離婚,索賠500萬元。

台中地院判准2人離婚,並判護士的丈夫需賠她100萬元精神痛苦、非財產上損失。

屏東另名從事公職的葉姓男子,婚後認識大他5歲的黃姓女子,他為與小三幽會,常騙太太說工作繁忙、必須加班,但因加班次數愈來愈多,妻子覺得不對勁展開調查。

去年9月9日凌晨1點多,葉開車載黃姓女友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再若無其事返家,葉妻趁丈夫睡著,查看行車記錄器,清楚拍下葉載送女友到汽車旅館休息,以此對兩人提出告訴。

台中1名習慣性外遇的陳姓男子警覺此「漏洞」,他說,每次開車載小三出遊時,小三都會說暗語「點煙器」提醒,男子立刻拔除行車紀錄器電源,以免因行車記錄器全程錄音錄影,被另一半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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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太早敲門 未「辦事」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11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鍾婦與情夫黃男於汽車旅館幽會,鍾夫會同成年兒子跟蹤抓姦,兩人被檢方依通姦罪起訴;高雄地院則認為,當時鍾婦全裸拿浴巾包裹,黃男上半身赤裸,但保險套未拆封,也未查獲擦拭分泌物衛生紙等物,認為太早抓姦而還未「辦事」,判決無罪。

檢方指出,鍾夫因其妻下班後經常未準時回家,懷疑她有外遇,乃於去年三月卅日下午,帶著兒子跟蹤,發現其妻把車子停在樹人路前鎮高中後門後,隨即換搭情夫即同事黃男座車,轉往前鎮區「檳城汽車旅館」幽會。

父子兩人隨後向草衙派出所報案,員警會同服務人員敲門,黃男上身赤裸、僅著長褲自行開啟房門,鍾婦則全身赤裸僅包裹浴巾,因而涉嫌通姦罪。

鍾婦說,當天因身體不適,才由黃男開車到旅館休息,她與黃男均否認發生性關係。

合議庭法官開庭傳喚父子等人作證,只看到被告兩人赤裸,現場未查扣使用過保險套,也無擦拭分泌物的衛生紙等物;加上旅館提供的保險套未拆封,床上被單整齊,告訴人等太早敲門,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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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太早敲門抓姦未果 妻與客兄沒「辦事」判無罪

NOWnews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11:03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懷疑妻子在外面「偷吃」,找已經成年的兒子共同到汽車旅館抓姦。2人事後會同警方一起進入房內,發現妻子全身赤裸裹著浴巾,男子則是上半身赤裸,下半身穿著長褲,2人在事後都被依通姦罪起訴。檢方審理後認為未在現場找到使用過保險套,也無擦拭分泌物的衛生紙,認為2人尚未「辦事」,判決無罪。

這起男子偕同兒子到旅館抓姦,結果法官認為尚未「辦事」而判決無罪的案例,發生在高雄市。一名鍾姓男子發現,妻子經常在下班之後未準時返家,認為妻子發生外遇,於是在去年3月30日下午,帶著已成年的兒子一同跟蹤,意外發現妻子將車停在前鎮高中的後門,再搭上黃姓男同事的座車,一同前往汽車旅館幽會。

鍾姓父子發現後先前往派出所報案,在員警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準備抓姦。一行人會同旅館人員,前往2人的房間敲門,黃男應聲開門,鍾男父子和員警見黃男赤裸上身、下半身著長褲,隨即入房搜索。鍾婦當時全身赤裸,身上僅用浴巾包裹,鍾男事後對2人提告通姦。

檢方審理之後,鍾婦在庭上表示,當天因為身體不適,才會坐上黃男座車,前往汽車旅館休息,2人皆否認發生性關係。法官事後傳喚鍾姓父子作證,他們聲稱只看到2人赤裸,但現場並未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擦拭過體液的衛生紙團,且床上的被單整齊,認定2人尚未開始「辦事」,罪證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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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趁妻赴美待產 勾妻姐妹淘跨年夜偷情

NOWnews – 2013年1月3日 上午10:3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遭自己的姐妹淘背叛,教人情何以堪!一名男子與妻結婚後,趁妻子懷孕赴美國待產時,竟然勾搭上妻子的姐妹淘。妻子返台後除了發現丈夫手機費用突然大增而心生懷疑,不料丈夫竟拋家棄子,跨年夜還到高雄的飯店幽會妻子姐妹淘,結果當場被破門抓姦,憤而對2人提告。法院判決小三須賠償妻子10萬元。

該名趁妻子懷孕待產時外遇偷吃,並且對象還是妻子姐妹淘的林姓男子(39歲),其趙姓妻子與小三陳姓女子是美國大學的同學兼好友,林男與趙女在95年經友人介紹交往2年後於98年結婚,趙女還將好友陳姓女子介紹給丈夫認識。99年2月,趙女懷孕到美國待產,丈夫卻因此偷吃妻子好友陳姓女子。

趙女同年5月帶著滿月的兒子回台,發現丈夫常接到電話後就出門,還發現他的電話帳單單月高達6千元,讓她心生懷疑。之後她發現丈夫的聯絡對象都是陳女,因此請徵信社調查。同年12月31日跨年夜當天,林男搭高鐵到台中與陳女會合,再一同開車南下到高雄投宿飯店,準備慶祝跨年,隔天元旦凌晨1點多,趙女在徵信社人員和警察的陪同下去抓姦。

趙女等人進入房內,發現陳女剛洗完澡,身上沒穿衣服僅著浴袍,林男雖著牛仔褲卻襯衫扣子沒扣好,趙女憤而對2人提告通姦求償並訴請離婚,陳女則反控趙女侵入住宅。兩人辯稱沒有婚外情,也無發生關係,法院判決通姦罪和侵入住宅都不起訴;民事部分判准趙女和林男離婚,孩子監護權歸趙女,林男須賠償趙女1百萬,並按月支付1萬5千元,陳女則須賠償趙女精神慰撫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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