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抓姦在床 前工程會副主委判賠3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李容萍/綜合報導〕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現為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謝定亞,去年與業餘衝浪女教練孟華婷赴峇里島遊玩及宜蘭旅遊,並同宿一房;同年12月又在謝的住處同床共枕,被空姐妻子張女抓姦在床。張女訴請民事求償400萬元,台北地院昨判謝定亞與孟女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至於刑事通姦罪,雖張女率徵信社衝進房間時,拍到謝定亞僅著內衣褲、孟女上半身赤裸,但兩人不承認有姦情,北檢認定證據未達通姦罪的構成要件,給予不起訴。

張女昨不願受訪,委任律師賴芳玉表示,只判賠30萬元明顯偏低,收到判決書後再考慮是否上訴;記者昨聯繫不上謝定亞,無法得知他對於判決的看法。

48歲謝定亞身高180公分,外型英俊挺拔,為營建管理學博士。據指出,謝有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1子1女,離婚後月付8萬元給前妻;前年4月與張女再婚,去年5月分居,抓姦事件後,謝訴請離婚,北院審理中。

張女指控,去年8月丈夫與孟女赴峇里島4天共住1房,9月再至宜蘭烏石港親密同遊,多次牽手逛大街被拍到,並在礁溪溫泉民宿開房同宿。去年12月6日,孟女至謝的臨沂路住處同床共眠,張女破門而入,見兩人衣衫不整,但未當場逮到兩人做愛。

庭訊時,謝定亞說孟女是因衝浪認識的朋友,兩度出遊都有孟女的日籍男性友人作陪,牽手是徵信社故意拍肢體接觸的瞬間,沒有男女情愛;抓姦當天孟女喝醉,他先帶她回家休息,酒醒後再送回家,「我不知道她睡到一半自己脫掉上衣」,不承認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認為,謝定亞是高級知識份子,應知已婚身分與異性相處時須注意分際,其辯詞有違常理,不足採信,認定謝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侵害妻子權益,判兩人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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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夫告通姦 客兄找小四脫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30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清潔隊員瞞妻劈2女,已婚的小三竟向丈夫坦承出軌,並供出和林男常去的汽車旅館,小三丈夫狀告林男妨害家庭,林男請出小四作證,強調上該汽車旅館消費的是他和小四,複雜的男女關係,令人瞠目結舌,法官認為林男與小三相姦罪成立,一罪一罰,共24罪,林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

林男和小三是同事,2人不但背著另一半經常相約到一家汽車旅館,林男還背著小三帶小四上同一家汽車旅館。

小三日前以「良心不安」為由,向丈夫坦承與林男出軌,丈夫選擇原諒妻子,但堅持控告林男妨害家庭。

小三承認常搭乘林男的車到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旅館監視器也確實拍到林男的車子,但林男否認,強調常把車借朋友使用,連地方村長也被拖下水,眾人忙著撇清,部落內為此鬧得沸沸揚揚。

林男為了脫罪,竟請出小四出庭作證,強調上該汽車旅館的是他和小四,小四當庭承認常和林男上汽車旅館,毫不顧忌林男已婚身分。

法官認為,林男一再掩飾與小三的姦情,犯後態度不佳,依旅館業提供的相關資料,認定林男與小三共犯下24次相姦行為,共24罪,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合併應執行10個月,得易科罰金。

部落居民說,林男在清潔隊服務,部落內彼此都認識,劈腿風波最難堪的莫過於林男的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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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夫好友偷產子 9度懷孕生6子

NOWnews – 2013年9月23日 上午11:12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女子過去曾因吸毒入獄服刑,還前後與2個男人生下5名子女。之後女子再婚,丈夫正好因案入監,女子竟與丈夫的友人發生姦情產下一子。這是女子第9度懷孕、產下的第6個孩子,只是男嬰生下後,女子擔心丈夫明年出獄會要對方的命,決定將孩子交由社會處協助撫養。

該名39歲的黃姓婦人,最近因涉及吸毒而入監服刑,但當時已懷孕,日前才保外待產生下一子。但男嬰出生時腸子外露,目前送醫動手術但仍未脫離險境。根據《聯合報》報導,這是黃女的第6個孩子,過去她曾結過3次婚,6名子女分屬3個男人的種,其中長女已經21歲。

不僅如此,黃女過去還墮胎1次、流產2次,這次是她第9次懷孕。黃女表示,剛出生的幼子是她和丈夫的鄒姓友人所生,丈夫在入獄前就已知道他和鄒男有曖昧,一度氣得將對方的手打斷。她因為照顧鄒男日久生情還懷了他的孩子。黃女憂心地表示,丈夫出獄後絕對無法接受,可能會「一槍斃了他(鄒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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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馬莉亞 妳貴婦」招搖小3判刑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9月8日 上午3:31

黃姓業務員外遇後,對小三說「妻子是家中馬莉亞,妳好比貴婦」,小三太招搖,把曬恩愛的話PO上臉書,黃妻告通姦,法院判她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她實在太過分,破壞人家還罵人,無法原諒」,黃妻獲悉丈夫小三判刑,仍情緒激動、氣憤難平。

桃園地院調查,黃姓男子因工作關係,一年多前認識羅姓女子(31歲),2人打得火熱,常開房間幽會,為了表達羅女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對羅女說「老婆像家中馬莉亞(外勞的意思),妳好比貴婦」,羅女很得意,把這些話PO上臉書「公告」,炫耀「自己有人疼惜」。

黃妻從友人處獲悉羅女和丈夫勾搭及在臉書上曬恩愛,氣得二度抓姦,都因沒掌握行蹤和時機而撲空,加上羅女臉書上並未「指名道姓」,告不倒羅女。

羅女躲過抓姦後,再度在臉書上嘲笑黃妻,「丈夫不回家,你自己該檢討,還怪別人」,「家庭破碎跟你有關」,後來更招搖,直接在臉書上透露和黃同居「他每天都賴在我這裡、奈我何」等,黃妻認為她欺人太甚,直接告通姦。

法院審理時,黃姓男子為了求得妻子原諒,承認和羅女偷情「愛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每天都上床」,妻子對他撤告。

羅女審理中不承認通姦,聲稱臉書內容是「隨便掰的、故意要氣她」,不過法官從羅女幫情郎繳車貸、房貸、罰單等,加上黃承認2人親密關係和羅女臉書太招搖、自曝姦情,因此認定她偷情,依妨害家庭罪判5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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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熱傳愛的結晶照 洩露外遇

作者: 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臉書洩姦情。留美碩士陳姓男子,以臉書和美國的方姓女校友談感情,方女還專程搭機來台和陳偷情,後來發現懷孕,以電子郵件傳超音波照給陳,結果被陳妻發現姦情提告。檢察官根據陳「已婚」的臉書狀態為證,攻破辯稱不知陳已婚的方女說詞,將陳、方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是留美碩士,前年和妻子在紐約登記結婚後,自己的臉書狀態,就從單身改成已婚。

陳男結婚沒多久,就透過臉書和電子郵件,和以前在學校認識,人在美國的方姓女校友聯絡上,兩人網路相談甚歡,方女明知陳已婚仍對他產生感情。

100年9月間,方女專程回台和陳偷情,沒想到返美後發現自己懷孕,趕緊傳電子郵件並附上胎兒超音波照告知陳,兩人討論後決定墮胎。

陳當時還回說:「看到超音波真的有震撼的感覺,好愛妳,以後一定要跟妳生好多好多小寶貝」等語。

方女則回信提醒陳「要保存超音波照片,那是我們的愛…」。沒想到,兩人魚雁往返的電郵,無意間被陳妻發現,蒐集好證據後,去年底控告兩人涉嫌妨害家庭。

陳在士林地檢署偵查時辯稱,相關信件是向他借用電子信箱的友人所寫,當事人不是他。但因陳無法提供友人的年籍資料,檢察官認為辯詞不可採信。

方女則供稱,和陳男交往時不知他已婚。但檢方認為,陳的臉書個人資料記載為已婚狀態,方透過臉書和陳連絡後,明知對方已婚仍發生感情,再加上兩人往來郵件提及墮胎之事,可證明兩人確有通姦、相姦行為,涉及妨害家庭罪,依法起訴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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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董座外遇小三 寫性愛日記嗆癌妻「她手嘴很厲害」

NOWnews – 2013年9月3日 上午10:44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光電公司的董事長,與一名銀行理專因長年業務往來,2人私下暗通款曲。不但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男子還將過程記載於記事本上。之後董座的癌妻發現,女理專竟然當面嗆元配,甚至還找人恐嚇。事後女子被依通姦、洩密和恐嚇判刑8月、董座則是通姦被判5月。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表示,從事銀行理專的31歲王姓女子,06年起開始承作該名52歲賴姓董座家中的相關業務,由於業務往來密切,賴男與王女開始互生情愫,加上賴男的胡姓妻子罹患乳癌,賴男竟棄髮妻於不顧,甚至還幫王女租套房。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賴男在100年5月藉出差3天之名,帶王女一同投宿飯店,共發生4次性關係。

賴男事後還對胡姓妻子形容王女「她就是手、嘴巴都很厲害!」不僅如此,賴男還將這4次的性愛過程和地點紀錄於筆記本上。事後胡女發現丈夫外遇對象就是王女,要求撤換理專,但王女因為劈腿2男,她竟對另一男泣訴「胡女要讓我沒工作」,要男友去電恐嚇胡女姊妹,但王女仍遭銀行開除。

姦情曝光後,賴男才向妻子坦承已和王女外遇5年,王女也傳簡訊給胡女坦承自己是小三,稱說已對賴男有感情,希望胡女成全和原諒。但胡女發現自己的網路銀行遭侵入,卻因密碼輸入錯誤4次而註銷,經查出IP位置,竟是王女所為,因此怒告王女和賴男。王女被依通姦、洩密和恐嚇判刑8月、賴男則是通姦被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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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鄰居老張5年通姦894次 蛇肉店女老闆:是他性侵我

ETtoday – 2小時46分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間蛇肉店女老闆與已婚張姓男子發生姦情,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反告張性侵,但法官發現兩人關係匪淺,通姦五年內「戰績驚人」,做愛次數達894次,平均每兩天就來一次。彰化地院採一罪一罰,將每罪判刑4月,應執行刑2年。

56歲的女老闆十年前認識鄰居張姓夫婦,由於經常和他們喝茶聊天、出遊,對50歲張男產生情愫,從2006年展開地下戀情,張男常假借去唱卡拉OK與女老闆進出汽車旅館。女老闆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而告張男性侵害,張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才知老公偷吃,怒告兩人妨害婚姻,但隨後又撤銷不告老公。

女老闆娘起初對法官謊稱是被性侵,指控張男用口交光碟威脅她,不得已才隱忍多年後提告,但院方查證後發現,兩人五年來幾乎天天熱線,且頻繁進出汽車旅館上床,次數簡直「難以計算」,判斷應是張男在女老闆有新歡後還是繼續糾纏,因此被誣告。

「一次、兩次、三次….」,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詢問究竟發生過幾次性關係?兩人一開始還支支吾吾,之後從95年開始逐月計算到100年6月為止共算出894次,讓法官瞠目結舌。

彰化地檢署最後不起訴張男,老闆娘不服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檢署駁回。彰化地院則表示,針對妨害婚姻,由於兩人共通姦894次,依一罪一罰,每次分別判刑 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至於她誣告張男部分,判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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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百婦5年偷情894次 床戰各旅館法官也驚訝「好體力」

NOWnews – 2013年8月28日 下午12:57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一名經營蛇肉店的老闆娘,日前與小她6歲的鄰居暗生情愫,不顧對方已婚身分,2人私下偷情,5年內竟發生關係894次。2人不僅記憶力驚人,連體力也十分充沛,平均每月「嘿咻」15次,2天就得「床戰」1次。事後老闆娘欲斬斷這段不倫戀,竟誣告對方性侵獲不起訴,反而讓對方妻子得知姦情,怒告妨害家庭。

該名家住彰化縣社頭鄉的56歲的女老闆,儘管年紀已過半百卻風韻猶存,10年前結識鄰居張姓男子(50歲),2人比鄰而居日久生情,06年起便開始展開「偷情」之旅。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在5年內上遍彰化縣各大汽車旅館,一共偷情894次;事後女子另結新歡,想擺脫張男糾纏,便報警誣告張男性侵。

檢方調查發現,婦人報案稱說遭張男性侵的次數多到「不可計數」,經過調查之後,才得知原是婦人另結新歡。檢方詢問2人發生關係的次數和地點,竟然高達894次,法院除了對2人發生性行為的次數感到詫異,查閱通聯紀錄發現,2人一聊就是半小時以上,連法官都直呼「難以想像」。

彰化地檢署原判決不起訴處分,但婦人不服聲請再議,結果仍遭台中高檢署駁回。處分書之後寄到張男家中,正好被張男的妻子收到,這才得知丈夫和婦人的姦情,因而怒告2人妨害家庭,但之後對丈夫撤告。法院在27日依「一罪一罰」原則各判刑4月,判298年,合併執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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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百偷情檔 5年894次

作者: 鐘武達╱彰化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5年大戰894回合!56歲婦人與已婚的50歲張男發生姦情,民國95年起到100年2人到汽車旅館嘿咻達894次,平均2天1次,張妻察覺提告,婦人則反誣告遭張性侵。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也直呼「難以想像」。

這名年過半百的婦人,92年到彰化縣某鄉鎮經營蛇肉店,與鄰居張姓男子認識,2人日久生情,95年起,經常相約前往各地的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直到100年6月,據了解,婦人疑似另結新歡想要與張男脫離關係,竟然報警聲稱遭到張侵犯,被性侵的次數「不可計數」,但該案後來經彰化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婦人不服聲請再議又被駁回之際,因處分書寄到張男住處,張妻才發現先生的這段婚外情,於是怒告先生與婦人妨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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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猴逼簽切結 無實證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已婚姚姓男子被「捉猴」,和小三王女被迫簽下切結書,承認發生過4次性行為,元配持切結書,告2人妨害婚姻;台中高分院昨認為,切結書雖為「自白」證據,但在兩被告否認姦情,且無其他旁證下,無法證明雙方通姦,判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姚男和王女相識且頗有情誼,早引起元配不滿。前年11月間,姚男到王女位於彰化縣的住處,姚男的2名大舅子(妻子的兄長)得知,前去幫妹妹「捉猴」,當場2人雖衣衫整齊,但被指責發生婚外情,最後在警方見證下,2人簽下切結書,坦承曾發生過4次性行為,並具結不再往來。

事後,元配以此切結書,告丈夫和王女妨害婚姻,檢方起訴,一審以無其他旁證證明通姦,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人否認發生性行為,辯稱該切結書是在他人「逼迫」下所為,內容非事實。

法官認為,切結書為審判外的「自白」證據,雖具有證據能力,但在2人否認,且無其他有效的補強證據下,無法證明雙方有通姦行為,駁回上訴,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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