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外遇!宇多田光公開懺悔

承認 外遇 是09年的潮流?連日本小天后宇多田光也認了!以「UTADA」名義推出第二張英文專輯「就是唯一」的宇多田光,18日現身涉谷西班牙道TOKYO FM透明錄音室接受訪問,竟語出驚人的向主持人表示自己曾經 外遇 ,才決定將心情唱出來,最後還公開懺悔:「不會再犯了」。

剛結束兩週 美國 宣傳行程,宇多田光睽違4年再度接受TOKYO FM現場節目訪問,在介紹描述 外遇 女對已經 分手 的男友道歉的主打歌「Come Back To Me」時,主持人尖銳的問是否為親身經歷,剛開始她僅回應要大家自己想像,但緊接著又被問能容忍 外遇 嗎?宇多田光瞬間都招了,她說:「當時的情況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之後便爆出自己真的有 外遇 經驗,但並未詳述相關情節,讓現場歌迷頓時瞪大眼睛看著小天后。

和前夫紀里谷和明結束4年半的 婚姻 生活後,宇多田光的感情生活一直都是注目焦點,日前也向 媒體 表示自己正在戀愛,但口風緊的她並未讓對象曝光。而宇多田光的全新英文專輯,首週僅拿到公信榜第三名,發行5週至今未破20萬張,和日文專輯的銷售量相差甚遠,看來日本歌迷或許聽不慣她唱英文也說不定。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更新日期:2009/04/19 12:59 特約記者 簡立言

17歲妹 住人夫家學偷情

那年17歲,我在一家頗具規模的保齡球館上大夜班,而球館經理也就是故事的主角,28歲,長得高大帥氣。剛開始他對我就如主管般要求嚴格,但漸漸的,對我愈來愈好,後來他還常常帶著我請公假外出摸魚。

那晚我們請公假到PUB狂high,喝了不少混酒,回程時體力不堪負荷,於是我們進了 汽車旅館 休息。本來都沒事,兩個人平穩的睡了一覺,酒醒了後,兩人躺在床上聊八卦,聊到沒話題了,我只好開電視耗時間,哇!沒想到竟是男女交纏的畫面和高低起伏的喘息聲。尷尬的我正想起身關電視,卻被他一把拉回壓在床上,之後我們就跟電視情節一樣……。回到公司前,他交代我不要說出這件事,免得成為別人口中的八卦,我答應了。

公司家裡出雙入對
某晚跟同事 聊天 時,對方警告我,別跟經理走太近,人家是有老婆的。當時的我聽傻了,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後來我希望他跟我說清楚,而男人的話都是一樣的:我會跟她 離婚 、我對她沒有感情了……。不過他為了向我保證對我的愛,還安排我住進他家的空房,跟老婆說我家住太遠上班不方便。他老婆看起來人很好,但那時我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我跟經理都是早上才下班,而他老婆白天上班晚上才在家,所以我們在一起的時間更多,甚至他們夫妻出遊,我都能插上一腳!但這種偷來暗去的行為並沒有維持很久,有許多話語開始傳進他老婆的耳裡,她不明說但也感覺的到她對我開始有敵意。

某天下班,經理叫我不要回他家,家裡有事要處理。好吧!或許他老婆休假,也該讓他們夫妻聚聚,我心想。但隔天上班,經理臉上笑容不見了,我也不想惹他,乖乖的做我的工作。

妻帶小孩下跪哀求
那晚打球的人還真多,我坐在計分台前跟客人哈拉,突然,經理的老婆出現,還帶了個小孩,她們直接跪在我腳邊,她低聲下氣的說:「幫幫我!」我心頭震了一下,不知如何是好?原本想起身往廁所跑,卻被她拉住了腳。

我真的本來就不想傷害她,也不知道原來他們有小孩了,小孩一直住南投娘家讓她媽媽帶。協調下我願意退讓,還給她屬於她的一切,我自動請辭結束所有紛擾。

離開前我到經理室跟他道別,從頭到尾他都縮在辦公桌旁,他痛哭解釋相見恨晚要我原諒他。無奈的我只能安慰他:我還年輕,要找別的男人還不容易,好好照顧你老婆,別再傷害她了。

和他交往時,我不覺得自己有錯,但現在我知道自己錯了,我傷害了一個家、一個女人、一個小孩,而後來也聽說他跟老婆離了婚,但我們卻不曾再見面了。

2009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榆╱苗栗(自由業)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558287&IssueID=20090419

急救肢解男「胸一壓骨就斷」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北縣前天發生婦人持剁骨刀殺夫的案件,到場的警義消事後仍忍不住打寒顫說:「第一次看到手腳分離的慘狀,手才壓到胸口就感覺到骨肉分離。」

婦人家開設的豬肉攤昨未營業,其他攤販透露,半個月前夫妻倆曾爭執,當時不以為意,「沒想到會發生這麼恐怖的事!」

先前曾多次吵架
殺夫的吳姓女嫌(57歲)因不滿江姓 丈夫 (55歲)長期冷落又有 外遇 ,前天持專剁豬骨的剁骨刀,砍斷 丈夫 頸部動脈,剁下雙手雙腳及生殖器。死者遺體目前在板橋殯儀館,江家長子昨午返家整理物品,被問及姪子的情況,他不願回應。

第一時間到場的劉姓警消表示,他第一次看到手腳分離的刑案,腦中浮現的念頭是:「天啊!這要怎麼處理!」但仍依程序急救,手才壓到胸口,肋骨隨即斷裂,只覺得骨肉分離,隱約可看到臟器。

江家的豬肉攤昨未開張,其他攤販表示,死者不愛與人交談,平時擺攤到下午一、二時就直接離開,江妻兩周前曾到攤位找死者吵架,之前也多次發生類似情況。

資料來源:2009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559483&IssueID=20090419

走過婚變路 馬妞:曾痛不欲生卻故作歡笑

藝人接連傳出婚變,是不是藝人 經營 婚姻是真的比別人來得辛苦? 離婚 5年多的藝人馬維欣(馬妞)說,回想7年 婚姻 生活,真的不容易,因為藝人的身分,讓他們的感情始終攤在陽光下,即使早知道親朋好友都不看好,但為了保住藝人的面子,只能自己含淚苦撐。

精神好氣色佳, 離婚 5年多來,馬妞看起來比從前快樂、有自信,堅強走到這一步不容易,畢竟上一段的 婚姻 ,曾讓她痛不欲生,她說,「沒有低潮都騙人的,我們不說謊話,低潮到你會想:『我到底來這個世界上幹嘛?我真是沒有用,要漂亮,沒有漂亮,要身材,沒有身材,我不應該活的。』有這麼沮喪。」再談起和馮光榮只維持7年的 婚姻 ,馬妞逐漸釋懷。

其實礙於藝人身分, 婚姻 路走的比誰都辛苦,就像馬妞出道時所扮演的丫環角色一樣,無奈、痛苦都往心裡吞,「我覺得藝人的 婚姻 難走,還有一件事情就是心酸永遠往肚裡吞,表現在舞台上的就是……,你看我每一次的表現,我一定搞笑,那怕我今天早上我已經吵架吵到就是要 離婚 了,可是因為我今天的工作,還要故作歡笑,那是最累的。」

事實上,馮光榮和馬妞 離婚 之後,彼此間的恩恩怨怨曾仍是剪不斷、理還亂,2006年4月,馮光榮曾在上節目時說,「馬妞是我交往過的女人當中最醜的一個!」隔年又4出書大爆馬妞 劈腿 ,馬妞則怒告馮光榮誹謗,從戀人到鬧上法庭,真是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資料來源: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4/18 01:23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外遇爆爭執 肉販妻怒砍夫

夫妻吵架,演變成妻殺夫的家庭悲劇。台北縣土城一對 結婚 三十七年賣豬肉的夫妻,因為 丈夫 外遇,凌晨發生口角, 太太 一氣之下,趁著 先生 熟睡,砍殺 丈夫 十五刀。

  才剛慘忍殺害自己 丈夫 的婦人,歇斯底里的在屋裡狂吼亂叫,一下情緒激動,一下兩眼無神攤坐著,面對母親殺死父親的慘劇,做兒女的更是悲痛。疑似因為不滿 丈夫 長期 外遇 ,沒有盡到照顧家庭的責任,夫妻兩發生口角,婦人積怨已久的情緒一觸即發,趁著 丈夫 熟睡時,砍殺 丈夫 十五刀後肢解,可怕的過程,還被十歲的小孫子看到。

  鑄下大錯的婦人,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但留來的兒女卻要再承受,送走父親、母親被關的遺憾。 結婚 三十七年的老夫妻,該是含飴弄孫享清福的時候,但夫妻兩卻因為 外遇 問題,溝通不良,爭吵多年後婦人壓抑已久的怨恨爆發,也造成了這起驚悚的家庭悲劇。(記者李明威、蘇瑋婷報導)

資料來源:華視 更新日期:2009/04/18 08:45

高岡蒼甫扶正明日香 宮崎葵慘淪棄婦

【劉孟玲╱綜合報導】宮崎葵的 老公 高岡蒼甫與寫真女星金原明日香傳不倫戀後,明日香隨即以「不適合演藝圈」為由引退;圈內人透露她其實是遭解僱,高岡為了負責任,傳 簡訊 向明日香要求交往,堅守 婚姻 的宮崎葵,不得不放棄,透露:「隨時都可 離婚 。」

高岡2個月前被偷拍在明日香的香閨待3小時,疑似搞 外遇 ,明日香為此退出演藝圈,他的友人爆料,他日前傳 簡訊 給明日香,內容是:「既然演變成這種情況,為了負責,跟我交往吧!」

只剩 離婚 一途
宮崎葵原打算原諒 老公 ,但夫妻感情已難修復,她向友人訴苦:「他已經不是我當初認識的人了。我們只剩 離婚 一途。」

資料來源: 2009年04月17日蘋果日報

法院調解成立 離婚即生效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民法、行政執行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兵役法等多項法律修正案,未來 離婚 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者, 婚姻 關係即消滅,簡化 離婚 程序;民眾欠稅未達十萬元者,行政執行處不得限制其住居及出境; 家暴 受害人申請創業貸款補助的條件,放寬為年滿二十歲以上,不再以獨力扶養子女為限;因戰訓或因公殞命的現役軍人遺族,可比照退除役官兵遺眷,由退輔會照顧。

簡化 離婚 程序的「民法增訂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提案的立委黃淑英說明,由於國內尚無調解 離婚 制度,民眾即便經法院調解 離婚 ,仍須前往戶政機關辦理兩願 離婚 登記,再向法院撤回 離婚 之訴,才算完成法定程序,不只擾民,也浪費司法資源。修法後對調解 離婚 案件,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民眾不須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的立委吳清池表示,很多小額欠稅民眾遭限制出境卻未被告知,直到出國前到機場才發現,造成很多困擾,小額欠稅就限制出境,不符比例原則,因此設定欠稅十萬元為限制住居門檻;但若義務人已出境達二次,代表他有能力繳稅,就應履行繳稅義務。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修正案」,則是配合先前修正擴大「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適用對象的配套修法,由立委賴清德提案,讓沒有扶養小孩卻是經濟弱勢的 家暴 受害人,也能獲照顧。

「兵役法第四十四條」及「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修正後,在戰訓或因公殞命的現役軍人遺族,也享有健保部分負擔的補助、三節獎金及 免費 於榮總醫院看病,國防部將會給其遺族代表十五至二十年不等的撫卹金及相關補助,若超過最長二十年的期限後,即由退輔會接手。退輔會初估,每年每人所需的預算約為一萬元左右,未來每年將多需約七千多萬元的預算。

資料來源:自由 更新日期:2009/04/15 04:09

奪愛任人玩 女大生終被甩

那年我大一他大四,我們唯一的見面機會就是他的室友打麻將缺咖來找我,那時聽說他有個可愛護士女友,我心想帥哥配美女理所當然。

他畢業後就去當兵了,再看到他是我大四那年,到學姐家去打麻將遇到了他,原來他兵變搭上了學姐。那天打完麻將後,學長就常打 電話 約我出去,有一天半夜,學長突然邀我上山看夜景喝酒,因為跟學姐感情還不錯的我,得知他們最近常吵架,心想:會不會是學長要找我藉酒澆愁呢?所以就答應了。

躲躲藏藏當作甜蜜
到了山上,我們邊喝啤酒邊 聊天 ,我主動問他和學姐的感情狀況,他一直含糊帶過,又說溫度有點低且嫌我穿太少,一直要幫我穿上他的外套,我才發現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來不及反應的當下,他溫熱的嘴唇就貼上來了,我沒有拒絕。

「當年看妳還是大一的黃毛丫頭,我一直不知道妳那麼可人……妳的嘴巴好軟,我好喜歡親妳……」他在我耳邊輕輕說。那晚我們發生了關係,雖然心中對學姐充滿愧疚,但是,那是個美好的夜晚。後來我們再見面時,卻一點也不感到尷尬,反而充滿初戀的甜蜜,就這樣,我成了 第三者

跟他在一起很開心,即使出門要躲躲藏藏,還要配合他和學姐的約會時間,但我們也把這當作是樂趣,後來他常搞消失不接 電話 ,理由永遠是「學姐在旁邊」,而我也不能反駁什麼,好幾次我心想:下次見面一定要跟他講清楚,結束這種不好的關係,但是一見面又被他誘惑!漸漸的我懷疑自己是 性愛 工具嗎?也會不自主的去套問學姐最近跟他的感情好不好?或炫耀的說自己最近跟學長常常聊心事,聽到學姐說:「哈,他都不會跟我講這些耶!」心中就有莫名的優越感。

無聲 電話 探聽情報
但是我們真的可以永遠「開心就好」嗎?我原以為可以,但是我的佔有欲卻越來越大,當他不接 電話 時會歇斯底里用匿名 電話 狂打給他或是學姐,若對方接了就默默掛掉,就是想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打斷他們……什麼都好!

就這樣一直到我要畢業前,在路上看到他騎車載著幼齒的大一學妹,學妹緊緊抱著他的幸福模樣,我了解他們的關係,我當過他的 第三者 ,我懂他的招數;情緒激動的我馬上騎向前去,卻沒有注意到旁邊而撞車了。當時他也看到我了,連路人都圍上來關心,他卻眼睜睜看我倒在路邊,載著學妹消失了;從那天起,他就像人間蒸發,沒接過我任何一通 電話

但是他還欠我一個解釋,難道 第三者 就這麼一文不值?想留就留,想丟就丟嗎?越是去想他對我說過的話我的心越痛,如果可以像學姐一樣永遠被蒙在鼓裡或許是幸福的。

2009年04月15日蘋果日報 dato╱台中(待業)

偷情說溜嘴 「孩子不是你的」

簡姓女子在當新娘子的前二天 偷情 懷孕, 結婚 三天就回娘家住,坐完月子還住娘家,夫妻吵架時,她說溜嘴「孩子不是你的」, 丈夫 帶孩子驗DNA,確認非親生,氣得告 離婚 和返還聘金勝訴。

桃園地院調查,簡姓女子與 丈夫 林姓男子一年多前經親友介紹認識,訂婚後簡女仍和情郎往來, 結婚 前二天,簡女私會情郎,懷了情郎的孩子後,和認識不到三個月的林姓男子閃電 結婚

據林姓男子向法院指出, 妻子 新婚三天就吵著要回娘家,他起先認為是 妻子 不適應,因體貼而未反對,此後 妻子 常回娘家,前年9月 妻子 懷孕,他相當興奮,也遷就 妻子 住娘家。

去年6月簡女生下兒子,坐完月子還住在娘家,林姓男子認為太超過,要 妻子 回家,簡女拒絕,二人爭吵,林認為坐完月子還不帶兒子回家拜祖先沒道理,二人吵到激動時,簡女脫口說出「孩子又不是你的」,雖然事後一再保證「孩子是你的」,不過林姓男子疑慮難解。

去年8月林姓男子帶兒子到醫院做DNA比對,確認孩子不是親生,從喜獲麟兒變成 戴綠帽 ,相當沮喪,氣得打否認子女官司勝訴後,再告 離婚 和賠償聘金。

簡姓女子否認婚前 偷情 ,也拒絕說出情郎是誰,而聘金是用在嫁妝和婚禮、拍婚紗照等,沒理由返還。

桃園地院審理時,林姓男子提出婦產科的資料,指 妻子 是在 結婚 前二天 偷情 懷孕,法官認定簡女在 結婚 前二天私會情郎懷孕,夫妻已無誠信,也無法再共同生活,判准 離婚 外,簡女還得賠償20萬元聘金和精神損害金。

資料來源:【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9.04.15 02:34 a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848180.shtml

貼情夫420萬 鹹濕MSN曝姦情

廣告公司董娘紅杏出牆,MSN傳情話,談話紀錄被 老公 看見, 姦情 因此曝光!

一家廣告公司王姓負責人的 太太 黃姓女子,去年與程姓男子發生 婚外情 ,多次上旅館 偷情 ,事後還用MSN談論 性愛 過程,且用詞露骨,今年初王姓男子使用 太太 的電腦,一時興起查看 太太 MSN的談話紀錄,赫然發現「和你 做愛 很舒服」等 妻子 與人 外遇 的證據,而且對方還向 太太 借錢,查帳後才知 太太 挪用公款420萬餘元,王某怒不可遏,控告程姓男子 妨害家庭

據了解,50歲王姓男子 經營 網路廣告公司,小他15歲的 妻子 黃女也在公司任職,去年3、4月間,黃女經由 網路 結識 經營 期貨買賣的40歲程姓男子,兩人因討論期貨交易問題而滋生愛苗,多次前往台北市的旅館開房間 偷情

男女 偷情 過後,續以MSN互傳愛意,對談之中暢談彼此 魚水之歡 ,例如:「和你 做愛 很舒服、怎麼可以在裡面、聽你呻吟」云云露骨的詞句。

今年初,王姓男子從 妻子 的電腦裡看見上述對話,還發現 妻子外遇 對象以發員工薪水、補繳交易保證金等理由,多次向 太太 借錢,王某清查公司帳目,才知 妻子 挪用公司經費,分十餘筆共匯了420萬餘元到程姓男子帳戶。王某不甘賠了夫人又折兵,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程姓男子 妨害家庭 及詐欺。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5/today-so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