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變後母! 女大生PO文曝「家醜」

TVBS – 2014年2月16日 下午2:38

大陸廣州一名女學生,日前在網路上PO文公布家醜,表示父母兩年前離婚,因為父親有了婚外情,直到近日才發現這個破壞他父母感情的外遇對象,竟然是自己的室友,期間這2年,室友完全沒有和他提過這件事情,直到最近懷孕了,生米煮成熟飯,才告知她實情,讓女大生無法接受,自己的室友竟然變成了後母。

廣州一名女大生,準備當姊姊了,不過後母竟然是自己大學同住一間宿舍的好姊妹,原來是室友在進學校第一天,就和她年近50歲的父親交換電話,兩人常私下來往。大陸主播:「大學舍友變成了後媽,以後孩子還得管自己叫姊姊,這劇情太狗血了吧,這件事情說完了以後,我估計可能以後,很少有母親願意,讓丈夫自己送女兒上大學了。」事實擺在眼前,女大生感覺被騙了,兩年前得知父親有婚外情,所以父母兩人離婚,直到最近才知道,原來父親的婚外情對象是自己的室友,氣憤的在網路上,公布後母所有個人資料,學校也介入,進行輔導調查。大陸主播:「這網路曝光之後,輔導員的老師,對著母女倆進行了慰問,沒事,沒事,你爸還是你爸,你前夫還是你前夫,這慰問有啥用啊。」女大生自爆家醜,但父親和室友生米煮成熟飯,小孩子即將出生,就算女大生再怎麼心有不甘,也只能接受即將成為姊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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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液味+呻吟聲 難證通姦

作者: 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李姓男子凌晨開車回家後洗澡更衣,被王姓妻子聞到內褲有濃濃的精液味道,馬上跑去看車上行車記錄器,聽到丈夫的蔡姓女同事在車上說「腰好痠」、「我的褲子呢?」,還有丈夫和蔡女的呻吟聲,控告2人通姦,但法官認為缺乏2人有具體性器接合行為的事證,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通姦、相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性器接合。李男內褲驗出自己的精液,是正常的事,無法證明是和蔡女性交,且他的內褲沒有蔡女的DNA;呻吟聲也不只限於性交才會發出,可能是受親吻、愛撫、相擁等親密行為的感官身體刺激發出的聲音。

李男在民國85年結婚,他的妻子王女提告表示,丈夫在前年9月間凌晨開車回家後,馬上進浴室洗澡並換穿衣物,同日早上她洗衣服時,聞到丈夫內褲有濃濃精液味,就察看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竟聽到丈夫和蔡姓女同事的曖昧對話。

王女認為2人有染,控告丈夫和蔡女涉嫌妨害家庭,檢方並據此起訴。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不能光憑內衣褲上的精液,及車上的呻吟聲,就認定判李、蔡2人有通相姦行為,在缺乏具體事證下,應判決無罪。

對於王妻抓姦因沒有逮到關鍵事證被法院判無罪,徵信社業者「吳董」表示,抓姦最重要的還是「抓姦在床」人贓俱獲,必須跟蹤當事人到旅館或住處,且還不能心急馬上破門,以免當事人破壞現場。

他說,有經驗的員工會聽到呻吟聲或事後洗澡聲後,才通知警方到場一起「見證」,否則亂闖反而會吃上妨害自由與妨害祕密的官司。

吳董指出,抓姦除跟監外,在車上裝GPS、向電信公司員工買通聯紀錄等,都是慣用手法,還會網路肉搜或查驗個人電腦,看能否找到曖昧照片、影片與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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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婦遭家暴 零期變末期

作者: 記者陳俊智╱花蓮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15日 上午3:25

勵馨基金會響應國際「億起反暴力」行動,花蓮分事務所昨天邀花蓮地方法院、地檢署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代表座談,分享司法正義,呼籲重視家暴案,終止婦女受暴。

花蓮少年家事庭庭長陳雅敏、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和法扶花蓮分會執行秘書蔡雲卿律師說,法律適時介入家庭關係,對弱勢確有幫助。

陳雅敏說,有1名受暴婦女因經濟考量,向法院聲請撤銷保護令中的遠離令,仔細研究後發現,當事人仍相當恐懼丈夫的暴力行為,最後駁回。

許建榮說,有1名控制慾極高的男子,每天只給家人200元應付開銷,因家暴案被起訴,具體求刑7月,他為免牢獄,同意將薪水一半交太太打理。社工追蹤,男子現已將所有錢都交老婆打理,家庭和諧。

蔡雲卿指出,曾有1名堅持離婚的罹癌婦女因遭丈夫肢體、精神暴力,病情急速惡化,數月內從零期變末期,「暴力不僅造成家庭破裂,對被害人的身心影響也相當大。」她希望相關單位處理類似案件時,不僅是法律訴訟,也要關注受暴婦女身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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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劈腿小王「嘿咻」東窗事發 反誣告對方性侵

NOWnews – 2014年2月12日 下午1:26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少女有了男友後,另外又偷吃劈腿,2人發生關係時,被男友當場撞見。少女發現後躲到陽台,但小王卻從容地整理自己的儀容。事後少女疑似為了想讓自己有台階下,竟誆稱遭性侵並對小王提告。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其實是少女劈腿而東窗事發,小王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17歲的林姓少女,已有男友的她,另外又結識了19歲的古姓男子,疑似劈腿。但少女指控去年古男到她住處聊天時,竟然被他強壓在床、完全不顧她制止和反抗,遭對方2度性侵得逞。

面對林姓少女指控,古男否認犯行並大聲喊冤,稱說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的。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調查發現,林女遭性侵時,王姓男友正好進門,事後少女將此事告知乾姐,但檢方傳喚她出庭作證時,乾姐卻稱說從未聽過乾妹遭到性侵一事,因此讓檢方起疑。

另王姓男友對檢方說,他當時前往女友住處時,就發現女友往陽台跑,而古男當時正用衛生紙清理自己的下體,他把2人叫來問話,古男一直說「對不起」,而女友則一直哭沒說什麼,隔天女友才說自己並非自願和古男發生關係。檢警認為林女的反應不像遭性侵,反而是「不敢面對男友」,且發現她們有出遊照片還狀似親暱、表情自然,不像遭到性侵,因此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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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有「精」味 錄到呻吟判通姦無罪

NOWnews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11:5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王姓女子在幫李姓丈夫洗內褲時發現有濃烈精液味道,因而懷疑丈夫恐有出軌情事,轉而查看丈夫車上行車紀錄器,結果竟然聽到丈夫和女同事的呻吟聲音,憤而控告兩人通姦。

不過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經化驗後證實李男內褲確實有自己精液,而行車紀錄器也確實有錄到「類似」做愛時的呻吟聲音,但相關證據並無法證明是否有通姦行為,因此在今(14)日做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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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泉仁 李晶晶平和離婚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塑集辦人王永慶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的豪門婚變案,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昨日再度開庭審理2人離婚訴訟案。歷經2年訴訟,夫妻倆終接受法官勸導,為了女兒,決定在情人節前夕平和簽字離婚。因婚變衍生的相關民事訴訟也因此落幕。

2人在法院簽字離婚後,一路有說有笑的步出法院到便利商店買飲料,少了以往對峙的火藥味,冰凍的關係或許因恢復單身而有了改變。

好聚好散 相偕買飲料

至於2人離婚條件等詳細內容,雙方律師都表示「法官有交代不能說,必須保密」。據了解,王泉仁與李晶晶的女兒,目前由李照顧,離婚後還是由她繼續照顧扶養;王泉仁則有探視權,2人的離婚也沒有贍養費問題。

王、李2人昨簽字離婚後,共同簽名發表一份共同聲明稿,強調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結束婚姻關係。2人共同聲明全文如下:「雖我們倆從13歲那一年開始,擁有了很深的情感與牽絆,但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結束婚姻關係,為了我們美麗女兒的幸福與最大福祉,我們將持續像家人般的關係,一起陪伴我們的女兒長大。」

為女兒 沒談贍養費

「未來的每一天,我們彼此給予最深的尊重與祝福,我們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也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在此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李晶晶後在臉書引聖經經文表示,生命的一個階段結束了,另一個階段正展開,感恩擁有的一切,也會快樂地期待光明未來。

王泉仁和李晶晶,4年前在前總統李登輝及馬英九總統祝福和見證下完成婚姻,當時被視為是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姻。但婚姻才維持2年,前年在男方向台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後,開啟這件豪門婚變官司序幕。

祝你幸福 訴訟落幕

歷經2年多的訴訟,在法官藍家偉積極介入勸和息訟,並告知以女兒為重下,終於在昨日庭訊後平和簽字離婚。

另2人在離婚訴訟中,還衍生王泉仁以遭家暴傷害為由提告求償,更不滿被誣指和女主播李文儀交往,訴請李晶晶賠償400萬元。

李晶晶不甘示弱,也指王泉仁和李文儀外遇,提告向2人各求償200萬元。隨著2人昨日離婚官司落幕,這些互控的民事訴訴訟,律師透露,也將陸續撤告結束對簿公堂。這樁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變,也令許多人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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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9成多相識 情人節浪漫也要尊重保護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9:31

今天(十四號)元宵節,也是西洋情人節,台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醒,情人節這一天,常發生隱藏的約會陷阱,根據家防中心去年受理的案件,發現近九成的性侵加害者與受害者相識,甚至高達三成雙方是男女朋友或網友等,家防中心提醒,情侶或網友、朋友約會,如果發現狀況不對,千萬不要擔心破壞氣氛,還是要有所警覺。(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張美美說,西洋情人節,許多民眾已經安排怎麼樣與情人、配偶共度浪漫時刻,不過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也提醒,情人節這一天,常有隱藏約會陷阱,根據防治中心去年受理的性侵害案件中,高達近九成,被害人與施暴者認識,提醒民眾在享受浪漫的過節氛圍,還是要多一份警覺,互相尊重、也保護自我,歡度甜蜜的情人節。

家防中心統計,台北市去年受理632件性侵害求助案件中,被害人與施暴者互相認識的比例高達88.1%,其中更有30%雙方為男女朋友、前情侶配偶或網友的關係。與一般民眾以為「性侵害」多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的認知,有相當大的落差,另外性侵害發生地點,多以加害人家中、被害人自己家裡及旅館房間為前三名,占全部案件的55.2%,加害手法多是趁機灌酒下藥、半推半就發生性行為,甚至是事後將性愛光碟PO上網路,藉以威脅對方等犯罪行為。家防中心提醒,如果發現狀況不對,千萬不要擔心「破壞氣氛」、「給對方留點面子」、「害怕而不知所措」等理由,而沒有當下拒絕,迅速離開,家防中心主任張美美表示,臺北市社政、衛政、警政單位搭配檢察官,以網絡團隊方式提供性侵害被害人整合性服務,市立聯合醫院忠孝、仁愛、陽明、和平婦幼(婦幼)、中興院區,與萬芳醫院共6處,也提供「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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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禮物? 王泉仁、李晶晶簽字離婚

作者: 林韋龍   | TVBS – 2014年2月13日 下午1:37

台塑集團長孫王泉仁、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這段豪門婚姻終於在情人節前夕,畫下句點,兩人家產雄厚,粗估都各有10億以上,第一時間發出的聲明稿也說「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問題」。

99年1月10日,台塑集團長孫王泉仁風光迎娶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從13歲就認識的愛情故事,看似修成正果,103年2月13日,進入另一個階段,兩人確定離婚。記者林韋龍:「情人節前夕,王泉仁、李晶晶終於在台灣高等法院的民事庭大樓結束婚姻,簽下離婚協議書之外,還同時發出聲明。」共同聲明寫到,「離我們倆從13歲那一年開始,擁有了很深的感情和牽絆,但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結束婚姻關係,為了我們美麗女兒的幸福與最大福祉,我們將持續向家人般的關係,一起陪伴我們的女兒長大,未來的每一天,我們彼此給予最深的尊重與祝福,我們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有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在此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以親筆簽名作結。其實,王泉仁個人名下有好幾棟房子,加上投資,身價超過10億,李晶晶則是家裡有首都客運事業體,家產也很可觀,偏偏離婚官司吵很久都互不讓步,從王泉仁告李晶晶家暴、李晶晶告王泉仁外遇,王泉仁還真的在英國被拍到,和女子一起逛街,王泉仁又告李晶晶侵占家電、家具、垃圾桶。名門佳偶變怨偶,1月法官開庭,單獨和兩人談談,雙方態度才軟化,2月份,終於談好條件,而且當庭跟法官說,拒絕對外透露,僵持多年的離婚官司,選在情人節前一天,互相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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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變換妻!愛上對方老公 互告小三

作者: 林耿賢 | TVBS – 2014年2月13日 下午1:04

發現丈夫有外遇,找對方的先生討論,卻又另外發展出另一段婚外情,這樣電影般的情節,真的在現實中上演,有兩名女子互告對方是小三,法院判決互相賠償10萬,但是其中一方,因為被拍到親吻的親密照,及其他證據,所以還要賠更多。

電影當中,女主角發現了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為了報復,開始想盡辦法誘惑對方的丈夫,兩對夫妻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但這樣的情節,竟然真實上演。一名陳姓女子,4年前,發現老公與嚴姓同事出軌,後來找上了嚴姓女子的丈夫,試圖要挽救婚姻,但沒想到兩個人意外擦出火花,反而在汽車旅館,當場被發現不正當的關係,陳姓女子去年先是向嚴姓女子提告,並求償160萬元,但嚴姓女子反過來指控陳姓女子才是小三,求償200萬元,後來判定兩人互賠10萬元。嚴姓女子錄下了丈夫與陳姓女子在車上曖昧的對話,林姓男子說「他們兩個做錯,我們還這樣做?」、「如果妳跟我以後有未來,他們也有了未來」,陳姓女子則回「我們參加換妻俱樂部啊!」,台北地院繼續審理,結果被發現不正常的的陳姓女子和林先生,要賠最早婚外情的李先生15萬元。從追查外遇,到發展成互相換妻,做錯事的不管先後,通通都要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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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人妻搭上小三夫 抓猴演變四角戀

作者: (王己由)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

陳姓人妻懷疑李姓丈夫與嚴姓人妻有染,就想與嚴女丈夫林男聯手捉姦,沒想到,卻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反被嚴女捉到2人不正常往來,陳女丈夫得知後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在公共場合屢有牽手、摸臀、親吻等親密肢體接觸,並同至旅館獨處,已逾越普通朋友社交行為,屬婚姻關係外的不正常往來,不論陳女是否因丈夫外遇而故意,其行為已侵害李身為配偶的法益,但審酌李也有問題,判陳女和林男只須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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