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冠得與小三認通姦3次 起訴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購物專家薛楷莉指控前夫、前東森新聞部副理顏冠得與女網友簡皓宜通姦,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顏與簡坦承在飯店發生3次性關係,且簡女也承認媒體報導薛女精神不正常、有暴力傾向均是她主動爆料,檢察官昨日依通姦罪起訴顏,另依相姦、誹謗2罪起訴簡女。

薛楷莉和顏冠得在9年前結婚,今年2月爆出顏與簡姓女網友有婚外情,薛除控告顏和簡女妨害家庭,另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2人也為女兒監護權告上法院;薛楷莉8月間指控顏企圖「拿枕頭悶死我」,還自爆女兒目睹2人通姦過程,導致心靈受創。

簡女在薛楷莉召開記者會時,意外現身致歉並坦承與顏外遇,而北檢調查時,顏冠得與簡女都坦承不諱,自白在今年1月19日、2月2日及2月9日,分別在北巿的2間飯店發生3次性關係,對不倫行為深感後悔。

簡女今年2月間主動致電給2家報社,向記者爆料薛精神不正常、對長者不敬、有暴力傾向,記者則依簡女指控撰寫報導;檢察官認為,簡女利用媒體散布不實指控,建請法院對簡女所犯的相姦、誹謗2罪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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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爭監護權 不再先搶先贏

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這幾年不少名人以先搶先贏的方式爭奪監護權,未來恐怕不利於官司。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民法》第1055條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條款」,若惡意把未成年子女帶出國、藏起來不讓對方探視,可能被法官認定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由於法官判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實務上常採「繼續性原則」,判定兒女繼續跟著一起居住的一方,導致父母在打離婚官司時,先把孩子帶出國、搶到手再說。

惡意阻擋探視 反效果

為解決爭奪監護權的漏洞,立院審查《民法》第1055條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條款」,未來法官在決定監護權時,應審酌「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假設父母隱匿子女、將子女拐帶出國,很可能被法官列為不適任監護人。

司法院少家廳長黃梅月表示,實務上確實有許多父母把小孩帶出國,或是拒絕另一方探視,企圖營造「繼續性原則」,讓法官認為小孩已習慣一個環境和扶養人。

未來若被發現是惡意阻擾、搶奪,傷害小孩心靈,可能被列為「不善意父母」遭致反效果。

傷害小孩心靈 不利官司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更質疑,家事法庭法官在審酌未成年子女親權時,多以社工訪視報告為主要依據,但內容良莠不齊,有些根本就是作文比賽,應納入多元參與,如學校意見、子女意願等,才能做出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

這次修法還增列,法官針對親權裁判時,除得參考社工人員、家事調查官的調查報告外,還可囑託警察、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者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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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引進家事調查官 助監護權判定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8:00

名人夫妻一旦離婚、為了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常使出各種手段,也常常大篇幅被刊登在新聞版面,最近有立委提案,希望能修改民法、引進專業人士的調查結果,協助法官進行監護權判定。

藝人、富商、名媛離婚,為了爭奪兒女的監護權,對簿公堂,甚至透過媒體放話,希望能影響判決,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等人提案,認為現行民法1055條之一中規定,法官依”子女最佳利益原則”進行認定,現行制度下,社工的訪視報告,常常成為法官的唯一依據。

==== 民進黨立委 吳宜臻==

(訪視報告)良莠不齊的這件事情

你就沒有辦法去信服當事人

那法官還把它捧為聖經

盡量能夠讓舉證的充分

讓法官不要再單一的一個

比較簡單的社工訪視報告

去給蒙蔽了

立委提案,希望除了社工訪視報告外,能增訂「得聲請家事調查官或相關機關、或專業人士的調查結果」,協助法官進行判斷,有委員提議,不該讓訪視報告成為作文比賽。

==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 VS 法務部副部長 陳明堂==

調查官就要什麼 用一點

最近很流行的監聽的手段

對不對 去監聽 對不對

或者去非正式的化妝

成什麼人去了解

家事事件不在目前

通訊監保法的監聽範圍

以後可以修呀

但要符合比例原則

立委希望,法官能透過各種方法真正去了解家庭狀況,才能做出最有利孩子的判決.另外,針對外籍人士的訪視報告,司法院也坦承現階段無法處理,也是監護權認定的一大盲點。記者陳姝君劉漢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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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網咖拋妻棄女 人夫被休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玩物喪志,連家都毀了!苗栗縣呂姓男子沉迷網咖,拋妻棄女,雖有工作收入卻不養家,完全不負責任,呂妻向苗栗地院訴請離婚獲准,2名未成年幼女的監護權也判歸妻子。

呂妻告訴法官,2人在民國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個女兒,但呂男沉迷網咖,有時連續2、3天都不回家,或是回家洗完澡後又立刻去網咖,工作也因此都做不長久,經常2、3個月就換工作。呂妻說,老闆常打電話告訴她,呂男沒有去上班,每次都是在網咖找到他。

呂妻說,呂男不曾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對女兒不聞不問,完全不負責任。她因需要工作養家,無法獨自照顧2個女兒,婆婆也無法協助照顧,不得已在去年搬回娘家居住,請媽媽幫忙。

呂男曾要求她回家,但她要求呂男須正常工作、分擔家庭生活費用,才要搬回同住,但呂男始終無正常工作,僅曾2、3次拿過1000~2000元給她,導致雙方分居至今,今年農曆過年後,呂男就未再聯絡,也不曾探視女兒,她認為已無夫妻之情,訴請離婚並爭取2個女兒的監護權。

呂男的岳父出庭作證,指呂男整天打電動不去工作,女兒有段時間常跟他借錢,他叫呂男去上班,但呂男不聽。對此,呂男未出庭陳述,也沒有提出書面聲明。

法官調查發現,呂男有工作所得,仍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導致妻子必須向娘家借錢,獨撐家計與照顧孩子的責任,最後因無力負擔搬回娘家住,婚姻關係已難以回復,責任在呂男,判准離婚,且參考社工評估報告後,將2個女兒的監護權判歸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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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上演監護權角力戰 孩子最受傷

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10月8日 下午4:15

名人婚姻生變,「搶子」的戲碼接連在媒體版面上演,傷害的不僅是兩人感情,更是孩子的人格發育和未來。兒婦團體提醒,家長特別是公眾人物,別把孩子當作財產,分居或離異時為了監護權進行角力戰,尤其應避免訴諸媒體,以免擴散效應,反而危害孩子的身心發展。

今年媒體陸續上演高凌風、薛楷莉、于美人等離婚事件,以及李聖傑不認子、李珍妮女兒之父不詳等事件,讓原本應受保護的未成年孩童,因公眾人物的關係不得不曝光,必須在父母衝突中、旁人異樣的眼光中承受龐大的壓力,擔心父母要拋棄自己,甚至以為自己是異於常人的怪物。

高衝突關係下 冷靜溝通不傷孩子

為遏止家事搬上媒體、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的歪風,兒婦、家事律師和調解委員等團體組成「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呼籲主管媒體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兒少福利的衛生福利部,可依兒少保護的相關法規,對相關報導予以監督和管控。

此外,家長在面對高度衝突時,也要站在保護孩子的立場,冷靜處理彼此的關係。兒童聯盟文教基金會社會工作處主任李惠娟表示,成人在遇到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務事時,應避免將事情過度曝光給媒體,更不該將孩子視為衝突時的手段和工具,以免孩子的人格發育發生扭曲。

李惠娟呼籲,處於衝突關係的家長,除了想到對方帶給自己的傷害之外,也要留意自己的情緒是否會影響孩子;若彼此不能站在協力保護孩子的立場冷靜溝通,建議可找兒盟或專業的家事商談服務機構協助。

媒體擴散效應大 家務事勿過度曝光

除此之外,防搶推動聯盟也呼籲媒體自律,不要進行高密度的「離婚搶子」報導,以免加重當事人關係的撕裂,社會出現模仿效應,夫妻在鏡頭前搶奪孩子監護權的案件層出不窮。民眾更應該拒絕此類新聞報導或節目。

保護未成年子女 兒少法從嚴認定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則表示,針對近來頻傳的「名人搶子」新聞,將於10月15日廣邀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學者和專家共同討論,建立一個「通案」的處理方式,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監督,避免引發模仿效應,對被父母搶奪的未成年子女有保護不足的現象。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7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和少年有犯罪或不正當行為;同法第69條第3項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露兒童及少年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此識別身份的資訊認定從嚴,只要可能推測到孩子真實身份就算。

張秀鴛指出,家長若在關係處理過程中,在媒體、網路、部落格等公開管道曝光可能侵犯孩子隱私的情事,都可能觸法,需依情節輕重予以親職教育、罰鍰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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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呼籲政府管制名人利用媒體爭奪監護權行為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8日 下午3:42

夫妻離婚,孩子的監護權將是雙方爭執的一大問題,如果是名人鬧出婚變,那麼不只是當事人言行受到媒體關注,孩子同樣也會成為焦點。多個兒婦團體七號組成「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呼籲公眾人物不要在媒體上發表和孩子有關的家庭紛爭,也要求政府設立監督機制,處分違反新聞倫理的媒體,並對行為不當的父母進行親職教育。(陳葦庭報導)

公眾人物的子女,往往承受著比一般人更大的壓力,如果不幸遇到父母離婚,還必須成為監護權爭奪的對象,所受到的媒體關注絕對不會少於名人本身,兒福聯盟社工處主任李惠娟認為,家長的行為,媒體的關注很有可能造成這些子女身心的傷害,她說:「婚變或他們之間的爭執可能會影響孩子,最主要是透過討論來暴露孩子相關資訊,不僅可能會帶來很多影響或負面傷害,更可能讓其他人看到起而效尤,也有不當的言行。」

她呼籲,公眾人物不該利用媒體,假「愛孩子」之名行「復仇」之實,應該要冷靜面對離婚,並且要求政府依據《兒少法》來保障這些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和身心健康,另外,她強調媒體必須自律,也希望民眾拒看相關新聞。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則表示,名人揭露子女隱私,已經違反兒少法,會盡快整理出通案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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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開庭爭女 「薛楷莉」:歡迎前夫探女 「顏冠得」:監護權在我這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8日 上午6:1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前購物專家薛楷莉與東森新聞部前副理顏冠得離婚後,為爭奪5歲女兒監護權對簿公堂,士林地院昨二度開庭,薛收起淚水,微笑地說:「歡迎顏先生在打馬之餘,安排時間來看孩子。」反倒是顏忍淚說:「今天是我生日,21天沒看到孩子,監護權在我這邊,很遺憾小孩被帶走。」

薛楷莉說,顏稱她違法帶走女兒,但她從沒限制顏探望孩子,希望顏不要再用威脅的方式,再次帶走、傷害孩子,也歡迎正忙碌參與反馬活動的顏,安排時間探視女兒。

顏冠得說,非常希望能在生日當天見到女兒,不管女兒在哪,只希望女兒活得健康,強調擁有女兒的監護權,沒有探視與否的問題。

雙方都避談案情,女方稱達成初步共識,同意顏安排時間探視小孩;男方反駁,稱擁有小孩監護權,5歲女孩監護權將歸屬何方,外界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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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楷莉 顏冠得法庭過招

作者: 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前主播薛楷莉和前夫顏冠得為爭奪5歲女兒的監護權,2人昨到法院出庭,由於監護權在顏身上,女兒卻在薛那邊,雙方昨日暫時達成共識,薛說「歡迎顏先生反馬之餘來探視女兒,但不能用任何強制的手法。」顏則無奈表示「我今天生日還見不到女兒,很無辜。」

薛楷莉和顏冠得9年前結婚,今年2月爆出顏有婚外情,薛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離婚當時,薛把女兒的監護權給顏。

薛:隨時可以來探視

後來薛楷莉認為顏冠得不適任,希望拿回小孩監護權,主張顏有暴力傾向、跟小三通姦時帶女兒一起去,造成女兒心理有陰影,薛先將女兒帶回身邊,然後提出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之訴,以及女兒由她照顧的暫時處分。

雙方上次調解不成,昨下午3點20分士林地院再度開庭,顏冠得和委任律師不到3點便報到,薛楷莉和委任律師、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過了時間才匆匆趕到,整個開庭過程約1小時,雙方又在走廊上溝通10多分鐘。

答應孩子卻常跳票

薛楷莉步出法院時表示「顏先生一直強調我帶走小孩是違法,且不讓他見小孩,我要重申,我沒有限制他和小孩見面,歡迎他在忙反馬活動之餘,隨時可安排時間來探視孩子。」薛楷莉強調,之前顏冠得答應的事常跳票,希望顏想探視孩子時,不要再用威脅、強制的方式帶走孩子,讓孩子處於焦慮、恐懼的狀態,這樣只是再度傷害孩子。

顏冠得則說,案情不能多談,但他很無辜,昨天是他生日,很期盼能見到女兒,他說「我21天沒看過我的小孩,我的心情會是如何?」

顏:我沒有流淚權利

顏接著紅了眼眶說「我沒有流淚的權利,我只有捍衛我小孩的權利。」他強調女兒監護權在他身上,很遺憾女兒被帶走,相信為人父母的都知道這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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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錢也不要! 于美人夫護尊嚴訴離婚

作者: 張雅惠 | TVBS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6:35

于美人跟老公James,3月底傳出婚變,本來雙方曾經說過希望還是好好修補婚姻,沒想到卻還是走到離婚這一步,因為James再也受不了于美人在節目上亂放話,他出面指控于美人說的都是不實謊言,更說自己還為了她揹上千萬的債務,James狠下心提出離婚,說自己半毛錢也不要,只要孩子的監護權。

于美人老公James:「這次提訴訟離婚,我不要她半分毛,我只要求我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一開口就說自己不要于美人的任何一毛錢,James受不了于美人頻頻在鏡頭前放話,決定提出離婚,更爆料自己才是受害者。于美人老公James:「我被她對外不實的謊言說我揹負千萬元的稅款,而事實上那是于小姐欠的稅款。」兩人今年3月底傳出婚變,從家暴到現在已經演變成,于美人說James是個失業、吃軟飯的人,更要他歸還最近這5年的家庭生活費,總共1220萬,讓James一氣之下,不但說出自己揹了于美人的上千萬稅務,還隱約透露于美人另有新歡。于美人老公James:「她已經在媒體上大剌剌的說,她自己可以找男人,她可以找男人,自己可以很快樂,那我只有祝福她,我有所有的聲證跟物證(來證明)。」還沒離婚,衝突卻不斷登上新聞版面,曾經雙方說過為了小孩,希望能夠修補婚姻關係,沒想到纏鬥半年多,依舊宣告破局。于美人老公James:「我們就在此做個了斷,我們從此以後互不相干,妳只要講一次,我們就法庭見一次。」

鏡頭前撂下狠話,于美人以錄影為由,暫時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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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錢! James訴請與于美人離婚

民視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8:03

于美人和James的家庭糾紛,今天換成先生出面,到家事法庭訴請離婚,James說,自己沒有吃軟飯,曾經在外商公司上班,收入穩定,還幫于美人背負1仟多萬的欠稅債務,現在他不要半毛錢,只要2個小孩的監護權,如果于美人再造謠,講一次就告一次。

于美人的先生James王維倫,和律師兩人現身新店家事法庭,拿出聲明稿,上面寫著,妳的世界裡已無婚姻容身之處,讓James大動作提出離婚訴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于美人說他欠債一屁股,但James說,那是他幫于美人背負的欠稅債務,James說回憶當時在紐約,兩人真心相愛,回台灣還帶了將近10萬美金,在永和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于美人名下,但是于美人在6月底開庭,卻指控James曾經向她獅子大開口,James說自己不要錢,只要2個小孩監護權,希望于美人不要再利用媒體傷害家庭,James宣佈婚姻協商破局,包括有刑事的4個官司,還有小孩監護權,未來2人還要在法庭裡面常常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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