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毒品為害 家暴增28%

台灣醒報 – 2013年12月25日 下午6:32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阿富汗為全球最大的鴉片製造國,本以為能可透過毒品產業改變經濟狀況,卻讓不少民眾因而染上毒癮,心神渙散,進而失業。在經濟來源短缺與扶養家庭的壓力下,毒癮者開始對妻兒暴力相向,造成2013年的家暴比率較去年增加28%。儘管如此,被實際定罪的男性施暴者卻不多,造成情況加劇。

《半島電視台》報導,一名男子因長年吸食海洛因,在癮頭襲來要求妻子將珠寶首飾讓他拿去典當換毒。妻子不從,遭到男子暴力相向,以石頭擊昏,再以小刀將妻子的嘴唇與鼻子割下。他們的4名孩子目睹這一切,卻也無力阻止。在醫院中妻子不斷說著:「這輩子我從來沒有對不起他,沒想到他居然企圖殺害我。」但這已是近兩天內第3件與毒品有關的家暴案。

【阿富汗為毒品大國】
阿富汗因地理位置與氣候因素,適合罌粟花生長,從1980年當地人就開始大量種植罌粟花,並淬煉為鴉片、嗎啡、海洛因等各式毒品,換取金錢和軍備,以抵禦蘇聯的入侵。從1992年起阿富汗的海洛因產製量就超過緬甸金三角、拉丁美洲等毒品輸出國,位居世界第一。

到了2007年,全球毒品交易市場中有92%罌粟花產製品都是源自阿富汗,總價約40億美元,其中4分之1歸於農民,其他則由地方官員、地主、運毒者等瓜分。另外,阿富汗也是全球最大的大麻產地。過去兩年,國際毒品需求與價格持續攀升,赫拉特省的製毒產業也達到全盛,投入製造、運送、販售的人口持續攀升。

據《紐約時報》報導,政府每年撥出約莫400萬美元的資金改善毒品犯罪與照護戒毒者,另外還有約1200萬美元的國際金援。2001年至今,美國已投入約600萬美元資金打擊阿富汗國內的鴉片產業。除了大規模掃蕩毒品交易與生產,也教導當地民眾種植高經濟效益的替代作物維生。但當地政府多將心力放在戰事與解決貪腐的問題,沒有足夠心力與資金打擊犯罪。

【毒品致家庭破碎】
根據國際毒品調查事務部的統計,身為全球最大的鴉片製造國,阿富汗目前吸毒人口高達160萬人,居全世界之首;換言之,阿富汗每10個家庭中就有1名毒癮者。

阿富汗的主要製毒地區赫拉特省約有7萬名用毒者,,該地戒毒中心的負責人表示,幾乎所有的毒癮者都會因為神智不清,或無法控制自己而產生暴力傾向。再加上大多數的吸毒者都沒有工作,失去經濟來源的情況下,為了買毒只要見到錢就殺紅眼,甚至不惜殺害自己的親人。根據美國法務部統計,有61%的家暴者都有酗酒、用藥的習慣,且毒癮者對配偶、伴侶施暴的比率是一般的9倍。

【家暴定罪率低】
根據聯合國的報告指出,2012年阿富汗的18個省份共有650名登記有案的受暴婦女,2013年卻成長的28%,相當於832位登記遭受家暴。但根據《每日郵報》指出,在832件案例中只有109件依法行事,且在家暴比例攀升的同時,男性施暴罪犯的比例卻因而遞減,相對地反而有更多女性因「逾越道德」的罪名而入獄。

當地的女權運動人士歐扎拉‧內瑪表示,僅管因毒品施暴的案例近年來不斷增加,施暴者卻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制裁。國內的家暴案件定罪率過低,對性情扭曲的毒癮者而言施暴者自然不會當成一回事。「當男性潛意識裡深知自己可輕易用金錢、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時,他就不會改變自己,而是改變法律來順應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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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沒見 受虐婦苦尋子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家暴受害者阿珍,30年前不堪鄧姓丈夫家暴、外遇離婚,因此與長子鄧權志失聯,直到丈夫出獄找上她,才驚覺愛子失蹤;月初她接到一通警方詢問長子未服兵役的電話,認為兒子還在人世,重燃尋子希望。

59歲的阿珍說,民國66年與鄧姓丈夫結婚,丈夫長期對她拳打腳踢,還恐嚇潑硫酸,生下一對兒女後即離婚。不久,前夫與鍾姓婦人再婚,入獄前將年僅6歲的長子托給鍾婦,但鍾婦「照三餐」毆打愛子;前夫出獄後,鍾婦告知小孩已失蹤5年。

阿珍控告前夫與鍾婦遺棄,卻獲判無罪,多年來阿珍懷疑愛子不堪鍾婦凌虐逃家、被賣掉,或被前夫洗腦,誤信母親狠心棄子,不願與她聯絡;因30年沒有兒子下落,阿珍相信,警方會打電話詢問兒子未服兵役,愛子應該還在人世。

阿珍昨並向兒子喊話,「你要知道,還有愛你的媽媽等你回來…」阿珍說,就算兒子不方便出面,只要讓她知道他是平安的,就心滿意足了。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尋人高手蔡淑女,上週接獲兒福聯盟轉介阿珍個案,已採集阿珍與女兒DNA,將比對法務部無名屍資料庫。因阿珍的鄧姓前夫85年死亡,警方憂心鄧權志幼時就遭遇不測,依鍾婦的車籍資料,追出她的台中市戶籍地;但屋主告知鍾婦將戶籍寄在他住處10多年,音訊全無,警方亟待找出鍾婦,釐清鄧權志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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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暴…財產歸妻 她還手…人財兩失

作者: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2月19日 上午3:24

陳姓婦人曾被丈夫家暴,事後丈夫立悔過書,載明若再犯,老婆有絕對理由離婚,並將所有財產歸老婆;陳婦後來又被毆,提告要丈夫履約,但法官以她回手毆夫,判她敗訴。

法官指出,民法規定,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的行為時,贈與人得撤銷贈與。陳婦被丈夫毆打,依約可獲贈丈夫所有財產,但因回手反擊打傷丈夫,又喪失了財產受贈權。

陳婦認為判決不公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定讞。目前她已和丈夫調解離婚,陳婦這一回手「人財兩失」。

陳婦提告,四年前夫妻吵架,丈夫盛怒下把她打傷;她要求離婚,丈夫不願意,因此寫悔過書道歉,內容載明:「今晚發生的鬥毆事件確實是我的錯,假設老婆真要和我離婚,我會後悔一輩子。為了避免再發生,以後只要發生這種事,老婆有絕對理由提離婚,我所有財產歸老婆,沒任何理由。希望老婆原諒。」

陳婦說,丈夫未遵守諾言,去年七月間,夫妻為子女問題爭執,丈夫將她往牆壁上摔;她跌落樓梯間,為自衛對丈夫拳打腳踢,後來報警並聲請保護令。

她表示,依悔過書內容,丈夫應把所有的財產給她;而她在今年六月提起這件民事訴訟前,兩人已到法院調解離婚成立。

陳婦的丈夫反控,去年七月與妻爭吵並互毆,是妻子故意挑釁,除言語挑撥還打、咬他;妻子對他的這種傷害行為,依法他可以撤銷原有的贈與承諾。

一、二審法官都認為,陳婦的丈夫再度打傷她,確已違反悔過書承諾,答應贈與財產的契約即生效;但陳婦打傷、咬傷丈夫,她丈夫依法可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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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夫外遇醋意生 妻殺夫後服藥尋短

作者: 杜蘊潔 | TVBS – 2013年12月17日 下午1:04

因為懷疑丈夫外遇,高雄這名柳姓婦人醋意橫生,趁著丈夫熟睡時,拿出菜刀砍了丈夫的脖子,事後柳姓婦人還到藥局買了安眠藥想輕生,最後是夫妻倆的兒子,發現爸爸已經在房間成了冰冷遺體,也趕緊制止媽媽尋短的舉動,家屬眼中和樂的家庭,一夕之間支離破碎!看到簡姓男子冰冷的遺體送出家門,傷心的大嫂望著救護車頻頻拭淚。

死者大嫂:「感情很好啊!」記者:「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死者大嫂:「我也不知道耶,昨天晚上不是說,對啊,去吃飯啊,哪知道事情變這樣,也不知道啊,讓人料想不到。」行兇的竟然是簡姓男子55歲的妻子,下手相當兇殘,簡姓男子在睡夢中,被妻子用菜刀砍了脖子,之後甚至切斷死者的生殖器,大嫂想都想不通,明明前一天晚上,全家人還出去吃飯,和樂融融,怎麼才一夜瞬間變了調。高市小港分局偵查隊長曾銘忠:「她一直懷疑她丈夫就是有外遇的情形啊,對其就是不忠啊,再加上她最近失業待在家裡,有失眠的情形。」原來兇嫌柳姓婦人已經懷疑丈夫外遇很久,再加上長期失眠,想不開之下,凌晨趁丈夫熟睡下毒手,犯案後還想到藥局買安眠藥尋短,但被及時制止,完整的家庭,一夕之間就此破碎,也讓家屬心情十分沉痛。◎家暴防治請撥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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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家暴兒協會 理事長爆虐童起訴

作者: 林耿賢 | TVBS – 2013年12月16日 下午1:08

收容家暴兒童的中華民國錫安山弱勢者希望協會,現在驚爆出理事長趙雅齡,涉嫌毆打兩名她監護的男童,而且多達9次,造成小孩身上多處挫傷,趙雅齡則是出面喊冤,說男童身上的瘀血、紅腫,是被另一男童持木棍毆打造成,她向社會局反映後,社工卻將打人的男童安置,但這樣的說詞檢察官不接受,已經將她依違反兒少法起訴,並請求加重其刑。

遭指控虐童的趙雅齡,拿出她和孩子一塊出遊的照片,說他們感情好,虐待小孩的事根本是子虛烏有。錫安山弱勢者協會理事長趙雅齡:「第一次問他我到底有沒有家暴你,小孩子很大聲的講說沒有,我(小孩)有跟社工講過妳沒有家暴我,最少3次以上。」涉嫌毆打兩名由她監護的男童,被打傷的男童,是染色體重度異常的身障者,父母離婚後,被生父交給趙雅齡監護管教,沒想到去年5月,國小特教班老師發現,男童手臂上有多處紅腫,臉部以及四肢都有瘀血的傷痕,詢問男童之後,也緊急通報社會局介入了解,家暴防治中心表示,錫安山弱勢者協會是民間單位,不是公家機關,問題相對多。家防中心中主林怡鎧:「如果說今天有真的有需要委託,或者是收養的必要,希望能夠透過公部門的轉介。」雖然趙雅齡否認用木棍打人,但驗傷的醫師證實,男童身上的傷痕,應該是細條狀物體,毆打所造成,不像是碰撞所造成的,檢方也依造傷害罪,將趙雅齡起訴,而且因為9次的傷害行為,也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責。錫安山弱勢者協會,召集同樣來自破碎家庭的單親媽媽,以弱勢家庭緊急庇護為訴求,沒想到身為理事長,卻涉嫌毆打了自己監護的孩童遭起訴,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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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看兒權 要多發揮「童」理心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12月10日 上午12:21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兇手是『家』害人」、「媽媽帶你去玩最刺激的自由落體」,29幅控訴家暴、攜子自殺、童工、性侵等兒權議題的海報作品,將於台灣博物館展到明年1月14日。

(上圖)銘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的沈楓荃,以作品「聽爸媽說」呈現近10年來社會上發生多起攜子自殺案件對孩童生存權的傷害,獲得2013年4A創意獎學生組的金獎。(圖文/楊子磊)

搭著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台灣博物館和中華人權協會共同主辦「童‧理心—兒童人權海報展」,邀請今年得獎及入圍4A創意獎學生組「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的29件作品參展。

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明定兒童和成人應享有同樣的基本人權,舉凡教育、免於受虐、接受醫療照顧、自由表達意見等,不因身分、種族、性別等因素而有所區別。今年4A創意獎學生組的徵選主題,便是以宣導此公約精神為題。

童言童語說攜子自殺

就讀銘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大四的沈楓荃以「聽爸媽說」系列作品,獲得學生組金獎。她以攜子自殺為題,設計出2幅,分別為「爸爸說,站高高才能看遠遠」及「媽媽說,帶你去玩最刺激的自由落體」的海報作品,將童言童語的文字敘述和攜子自殺的畫面結合在一起,製造強烈衝突感。

沈楓荃說,父母常將孩子視為自己的財產,因為扭曲的價值觀,不少大人走上絕路還帶著孩子。她認為,每個孩子都是獨立存在的個體,有自己未來的藍圖需要規劃,大人不應將自身難關投射在孩子身上,剝奪孩子的生存權利。

身上有傷 孩子懂得掩飾

銅獎得獎者則是來自復興高工廣告設計科的8人學生團隊。他們以「家暴」為題,製作「背部/腳」系列作品,藉由紙張經蠟筆塗上顏色後,突顯出來的「隱性刮痕」來比喻孩子心中和身上埋藏的傷口。

▲2013年4A創意獎學生組的銅獎由復興高工廣告設計科的8人團隊獲得,他們的作品「背部/腳」呈現出家暴問題對孩童生命造成的嚴重傷害。(圖文/楊子磊)

作品發想者陳世真表示,擔任幼稚園的媽媽曾告訴過她,其實孩子非常聰明,很懂得掩飾傷痛,這讓她想到國小某位同班同學,無論冬天還是夏天,總是穿著長袖衣服上課,後來她才得知原來是因為同學的爸爸酗酒,常常對他施暴。

透過這次的海報設計,陳世真驚訝地發現,沒想到台灣目前每個月仍有4個孩子因為家暴和攜子自殺而死亡,她認為,大家應對身旁的同學、朋友多關懷,以同理心取代異樣眼光,照顧遭家暴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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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夫控妻虐女 金童玉女…判離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9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百貨櫃姐長期遭受擔任國營事業工程師的丈夫家暴,櫃姐驗傷訴離並爭取幼女監護權,丈夫反控妻子及岳父虐待他的女兒,並請來親友作證,但法官不採信,引用家暴法相關規定,准予離婚並將女兒監護權判給母親。

在高雄某百貨公司擔任櫃姐的陳女,與任職國營事業工程師的林男結婚時被喻為金童玉女,不料5歲小女兒出生後不久便傳出家暴,妻子帶著女兒搬回娘家,並向法院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

丈夫發現女兒經常生病,腿部還有瘀青,於是找來包括在妻子娘家附近開店的親友出庭作證,指女兒在岳父家受虐,才會經常生病及出現外傷,還指控岳父家常擺放大量高揮發性的油漆,不適合孩童居住。

法官審理後認為妻子娘家擺放油漆並非造成女兒生病原因,且無直接證據證明虐童,女兒也想和母親一起生活,最關鍵的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有家暴傾向者,不適合負擔子女權利義務,法官於是將監護權判給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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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 正反爭議又起

台灣醒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5:32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國際人權專家兩度來台,指出台灣以刑事手段管制性行為,會造成私生活的侵擾,然而大法官釋憲後認為通姦罪有維持家庭秩序的必要性,因此予以保留,引發各界討論。有學者認為,通姦罪的處罰對女性不利,且因現行婚姻保護已完備,應削弱通姦罪的正當性;但也有律師指出,通姦罪的存在對許多婦女有保障、維繫婚姻制度的作用,不應廢除。

「民事上的其他部分已能滿足和補償婚姻弱勢者的權益,法律就應與時俱進,將通姦除罪化。」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指出,過去之所以會有通姦罪,是因為沒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弱勢,且多數法律偏重父權主義,女性難受保障。但2002年到2013年間已有《家暴法》、《家事審判法》等各種對婚姻弱勢的保障立法,已削弱行使通姦罪的正當性。

「婚姻是否應以法律約束?國家是否需要介入私人感情?」林志潔強調,目前德國、日本、法國、義大利、奧地利等國與中國大陸部分地區均無通姦處罰規定,美國雖有部分州仍有通姦罪的規範,但僅止於道德約束,是對保守派民眾的交代。高院刑事庭法官邱忠義也說,美國州立通姦罪基本上與美國聯邦憲法違背,因此僅具象徵性意義,不會真的使用。

「通姦罪的處罰呈現性別差異,被判有罪的女性高於男性,約為54%比45%,顯然對女性不利。」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官曉薇認為,社會對於男女外遇態度具有偏見,男性外遇相較於女性外遇容易受原諒,或者在男性外遇中,第三者反而常成為眾矢之的,且歷年被告男女總數分別為2843人比3139人,是唯一女性被告多於男性的犯罪,導致明顯違反性別平等。

「社會的終極目標是通姦除罪化,但為了保護婦女仍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應該要有金錢上的補償。」邱忠義認為,根據審判經驗,通姦罪的使用並不能維持婚姻,反而會讓婚姻走向破碎,且通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有婚姻關係,也就是說婚姻已成為犯罪的構成要件。另外如猥褻、手淫、肛交、口交、舔陰等或同志性行為皆不算通姦範疇,此法本身就有所偏差、不夠周全。

晚晴協會常務監事兼義務律師紀冠伶說,她曾辦過無數丈夫外遇劈腿,造成家庭破碎、原配身心受創、孩童心理留下陰影的通姦案件,如果廢除通姦罪的刑事制裁,恐怕連金錢補償也拿不到。紀冠伶認為,通姦罪對很多婦女而言是一種保障與精神上的支柱,也是家庭維護的重要依據。

「有人認為婚姻不應以刑法約束,否則降低婚姻的神聖性,但我認為這是知識份子的美好想像。」高檢署檢察官朱富美指出,對大多數家庭而言,維繫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是家庭的基本概念,愛情與性反而不是婚姻的存在要件。「南部一名拾荒老翁的智障妻子因多次與他人性交,最後得以依通姦罪來保護妻子、維持婚姻。」朱富美說,台灣並沒有如歐美國家的性開放風氣,故用通姦罪來維持婚姻與社會的正義性仍屬必要,且具預防功能。

警察大學行政學警察系教授許福生則指出,根據今年4、5月兩次通姦除罪化的民調統計,分別有8成和7成2的民眾認為要維持通姦罪,是基於潛在不安的恐懼感。雖然德國1969年就廢除,但基於台灣的文化因素以及社會風氣,現階段廢除通姦罪仍有困難,他建議,應將通姦罪的罪行成立要件嚴格化,並減輕刑度,只要易科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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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時元家暴案 二審維持原判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30日 上午6:11

南韓男演員柳時元涉嫌對妻子家暴、恐嚇,昨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判處罰金約台幣20萬元,柳時元方面則表示絕不放棄繼續上訴。

柳時元2010年與妻子趙秀仁結婚,育有一女,5月時他因涉嫌對妻子施暴、恐嚇,以及在她的車上裝追蹤器,被判不拘留起訴。8日一審時,法院考量他並無前科,以及威脅、家暴程度,判處罰金20萬元,昨二審法院仍維持一審判決。

柳時元一審時曾在法庭上說,他並不留戀藝人光環,只想給女兒一個洗清暴力犯污名的父親。昨二審宣判後,柳時元則表示雖然辛苦又疲累,但絕不放棄上訴。不過法院則要柳時元別只陳訴自己的委屈,要他好好自我反省。(文/陳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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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服務推新版 委辦單位萌退

中華日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10:09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社會局擬具新版「家庭暴力被害人復原服務委託方案」,預定明年實施,市議員邱莉莉指出,新版打亂民間單位既有的服務範圍又刪減督導補助費用,恐增加家暴個案追蹤輔導的成本,以致目前接受委託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和女性權益促進會均萌生退意,她要求社會局暫緩公告招標,並以原方案為基礎,修正七處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六十九名保護性社工的服務區域和對象。 由於今年這三家受理的委託量就占總數的八成五,且一旦按新方案實施將有三百零六個輔導個案立即面臨社工員異動的不便。不過,市府社會局昨未對邱莉莉的要求做出回應。 邱莉莉指出,家庭暴力被害人復原方案的執行成效相當依賴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台南市目前這部分業務共委辦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女性權益促進會、新世代關懷協會四家民間單位辦理。前三家都是縣市合併前的委辦單位,實體辦公室與人員編制都在原市區,與公部門合作關係至少都超過三年,現代婦女基金會更早從民國九十四年就參與協助家暴後追工作,如今社會局以擴大服務範圍為由,擬妥新方案要求民間單位配合,政策思考太過僵化、也沒有考慮過實際執行面的難度。 邱莉莉說,勵馨、現代婦女基金會、女權會過去長期服務的範圍都在原台南市六行政區加永康區,辦公室地點也在原市區,現在社會局擬把全市家暴復原服務範圍重分為四大區,而要求委辦的民間單位配合,完全是強人所難。 邱莉莉指出,據其了解,這三家民間單位認為若服務範圍變動至沒有實體辦公地點的區域,無論是社工關懷被害人或被害人找社工協助均路遙費時,考量無法兼顧服務品質和被害人權益,單位也沒有多餘預算可吸收新成本,可能最後只好忍痛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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