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丈強抱喇舌 重判3年2月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8/19 17:27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9日電)台北市1名國小女老師的丈夫,趁到校協助妻子輔導學生之際,環抱1名女學生,強行舌吻。被告事後到被害人家中「負荊請罪」,但台北地方法院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2月。

劉姓男子因妻子在北市某國小任教,常到校協助指導學生。去年6月間,1名剛畢業的女學生與同學返校,劉男趁與被害人獨處之際,將教室大門反鎖,從後方環抱被害人,強行舌吻。

劉男因被害人掙扎、閃躲才鬆手,並將教室門打開,讓被害人離去。被害人與友人前往廁所清洗嘴巴後,將實情告訴友人,經友人告知輔導室,校方通報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制中心。

法院審理時,劉男稱因覺得被害人可愛,才將手搭在被害人肩上,親吻被害人嘴唇一下,否認有強行環抱及舌吻。

合議庭審酌被害人事後曾洗嘴,被告還到被害人家中「負荊請罪」,並不被受害人家屬諒解,認定他犯行屬實,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甚鉅,令人不齒,以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2月,全案可上訴。9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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