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方情婦申法援向消防處索償

【明報專訊】消防隊目蕭永方,在去年8月一場五級大火中把生命奉獻給旺角 嘉禾大廈的居民,完美英雄形象賺盡港人熱淚。事過5個月,英俊的阿蕭突然被 情人 Lisa揭破一段長達18年的 婚外情 。此後,不斷有人批評Lisa為了名份、賠償,舊事重提毁蕭清譽,破壞蕭妻女的生活。然而Lisa聲稱,救人和感情不能混為一談,她失業導致經濟拮据,無名份的下場導致精神瀕臨崩潰,近日成功申領法援後,希望循法律途徑向消防處 爭取賠償,並讓外界確認她才是蕭的「無婚紙之妻」。

拍拖18載 保險受益人

年近40歲的Lisa盧秀欄說︰「我4歲時父親已死,母親離婚再婚又再失婚,現有糖尿病 ,長期住院。阿婆今年在荃灣 被小孩撞倒,斷骨進了醫院,後來驗出癌症,剛走了。」

18年前,Lisa與蕭永方拍拖,當時男方隱瞞已婚,後來兩人 分手 ,Lisa與一名警察 結婚離婚後與蕭再續前緣。她說,兩人9年前開始 同居 ,曾經買樓,但蕭要養兩頭家,供不起而賣掉,兩年前蕭搬入Lisa的公屋單位。Lisa出示蕭的存摺、護照,又展示多年來的親密旅行合照,證明與蕭的關係,說消防界很多人都知情。蕭甚至買了一份保險,受益人是Lisa與12歲女兒。

同居 9年 「無功都有勞」

Lisa說,曾與蕭反覆討論過離婚結婚 問題,「大家都老了,都有自己的家,也不喜歡搞成這樣子。阿蕭模稜兩可,去年8月初終於答應我,說9月1日會有個了斷。我很想有將來。」可惜幾天後,蕭永方便在火場犧牲。「我那天去到醫院,(靈魂)完全離了體,回不來。」

「他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有無打過 電話 求救?消防處有無責任?我好想有個公道,但完全無人向我交代……我是阿蕭什麼人?」消防處和蕭家都不承認兩人的關係,曾當售貨員的Lisa失業1年多,一直靠蕭永方支付每月6000元生活費,蕭死後她陷入經濟拮据、身分模糊的境地。「我跟他一起住了那麼多年,無功都有勞,他家人有沒有問過一句,應該為我做什麼?」

「不想毁他清譽 但我要生活」

Lisa早前以未婚妻及受養人身分向消防處申索遭拒後,近日成功申領法援入稟控告消防處在火警中疏忽,要求撫恤金與勞工賠償, 婚外情 因而曝光。蕭妻禤美英表示,不會評論蕭盧兩人的關係。

「我今時今日走出來需要很大勇氣,遭人白眼,任人怎麼說。但無人肯為我出聲!一開始,我想別毁他清譽,他的兄弟也這麼勸我,我有抑鬱症 ,好辛苦,忍耐了那麼多年,要放棄所有東西才能保護他……但我生活要基本過得去,我也要面對將來。」Lisa說。

毋懼影響蕭女 「遲早要明白」

有很多人批評Lisa的舉動嚴重影響蕭永方的12歲幼女,她說:「女兒遲早要明白,我跟他父親的感情是事實,我最愛就是他,他也很痛惜女兒。(蕭女)一定要面對,就算恨他,他也永遠是她父親。」她認為自己沒毁掉蕭永方的形象,救人犧牲的偉大,不能跟私人感情混為一談或遭受貶棄。「賠償多少也不要緊,我只想要個交代,我是他什麼人?」Lisa說。

明報記者 覃純健 (明報)1月25日 星期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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