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籲通姦除罪 引發爭議

民視 – 2013年3月15日 下午4:10

通姦是否除罪化,引發爭論,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在行政院會說,婚姻感情不應該靠警察和偵探來維繫,這樣的法條令她尷尬,婦女團體也認為,用刑法懲罰外遇,常常演變成女人跟女人的戰爭,偷吃的先生反而沒事,應該要提高民事求償金額,雖然法務部暫時不打算有所變動,但會把通姦除罪化納入修法考量。

名模孫正華的老公苗華斌偷吃,小三被告上法院,已婚的前籃球國手李雲光,則是跟女學生發生關係,元配原諒先生,但堅持告小三,由於通姦還沒有除罪化,類似的外遇官司屢見不鮮,文化部長龍應台公開表示,婚姻感情難道要靠警察和偵探維繫,跟外國人權團體談到,台灣通姦沒有除罪化,讓她尷尬;曾打過許多離婚訴訟的賴芳玉律師,也站在龍部長這一邊。

婦女團體指出,刑事案件需要物證,元配往往得花大錢找人跟蹤抓姦,才能定罪,但最後獲賠金額,往往連徵信社費用都不夠,因此主張提高民事求償金額。

通姦罪規定於刑法239條,西元1935年制訂,已經有78年歷史,告配偶等於同時告第三者,但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也因此常常形成女人對女人的戰爭。

通姦除罪的國家,包括英、法、德多數歐洲國家,以及日本中國,還沒有除罪的地區,包括美國23州、韓國和台灣,回教國家最重可處死刑,台灣是否修法,法務部還在考慮沒有定論。

……..文章來源:按這裡